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节 机要通信 资料库:昌乐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昌乐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6/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6/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6/section/1/article/15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6/section/1/article/15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7年4月,县局接办县以上机要通信业务,由机要员1人兼营业、封发、接发和县城投递工作。 1961年,县内机要通信移交邮电局办理,县局配备机要投递员3人,在鄌郚、阿陀支局各配备机要业务员1人。并在县城——南郝——北岩、县城——姜家坊——五图——曹家庙2条邮路上实行机普结合。 1969年12月,邮电体制改革后,机要通信业务移交县委。1973年8月,邮电局再次接办机要通信业务,县内摩托车机要投递邮路总长223公里,其中包括县城——南郝——北岩、县城——姜家坊——五图——曹家庙2条机普结合邮路,总长35公里。 1975年10月全面实行机普结合,邮路总长308公里。 1977年,除县城——南郝——北岩、县城——姜家坊——五图——曹家庙2条邮路仍实行机普结合外,其余邮路恢复专业机要投递。 1984年停办县内机要通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