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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场 苗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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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营场圃
  孤山林场 1959年11月建成,位于县城东5华里处,四周与五图、乔官、南郝、昌乐、朱刘等乡镇的38个村相邻。全场除孤山、李家大山相连外,方山、谢家山林区及东徐苗圃各成一体,总面积12720亩,场内以侧柏、刺槐为主,有少量麻栎,还有银杏、桧柏、黄杨、五角枫、木槿、国槐、合欢、楸树等。林场设有李家大山、孤山、谢家山、方山4个林区,13个护林点,一处苗圃,现有职工72人。建场以来国家投资总额12246万元,其中基建投资64.08万元,事业费投资58.35万元。自1980年以来,全场造林180亩,育苗500亩,抚育间伐5000亩,改造次生林83亩,建刺槐种子园50亩。
  方山园艺场 位于县城东南30华里方山东侧五图镇境内,1945年民国县政府筹建。1946年栽树,当时面积106亩。1949年10月由县人民政府接管。同时接管并隶属于方山园艺场的还有:城角头果园(现河头乡)、吉阿果园(现崔家庄乡)、李家沟果园(现鄌郚镇)、管庄果园(现昌乐镇)、东刘果园(现南郝乡)。上述果园除城角头果园收为国有于1951年建成园艺场外,其他果园退还本村。方山园艺场现有果园650亩,其中果树面积350亩,职工58人,房屋101间,固定资产10万多元,每年为农村培养技术人才,提供优良苗木,生产大量果品外运。1950年生产苹果0.5万斤,1970年达到65万斤,1977年最高到135万斤。
  城角头园艺场 位于河头乡境内,距县城50华里,原名为“昌乐县方山园艺场城角头分场”。1980年与方山园艺场分立,称“昌乐县城角头园艺场”。现有果园293亩,其中果树面积250亩。职工38人,房屋55间。原以“老红玉”苹果为主,30多年来,引进、更新苹果品种20多个。1985年产果品59.3万斤,收入15万元。
  鄌郚苗圃 1951年建,位于鄌郚镇河西村西南、郑家庄村东200米处,面积54.5亩,职工4人。主要育苗树种有杨树、泡桐、臭椿、苹果、香椿等。
  二、合营林场
  包庄乡李家庄前的汶河林场 建于1959年,初称李家庄林场,面积1422亩,属公社办。1962年改为国社合营,1984年乡改后,由漳河公社转为包庄乡管理,木材收人按原合同由县林业局与乡政府以三七比例分成。现全场1282亩,有树16万株,有刺槐、杨、板栗、山楂等。
  平原乡冯家庄林场 面积1000亩。1962年县农林局协助冯家庄创建,国家先后投资4037.88元。现有树木10多万株,刺槐、杨树混栽,并在树下种了紫穗槐。1978年树木逐渐成材,开始间伐出售,每年树木收入5000元左右,紫穗槐收入3000元左右。
  三、乡镇办林业场圃
  从1977年始,先后建立了20处乡镇办林业场圃。其中林场6处(朱汉、北岩、鄌郚、平原、阿陀、崔家庄),苗圃6处(尧沟、朱刘、北岩、马宋、鄌郚、崔家庄),蚕场5处(乔官、朱汉、阿陀、城关、北岩),园艺场3处(南郝、五图、鄌郚)。共有职工582人,总经营面积1.17万亩。到1981年,6处林场共造林4820亩。6处苗圃都为乡镇植树造林提供了大量苗木。
  1984年机构改革后,北岩林场划归毕都乡,朱汉林场划归大宅科乡,平原林场划归红河镇,乡办蚕场全部停办。今比较好的林场有大宅科红旗林场、毕都乡黑山子林场、红河林场、阿陀北山林场。苗圃以北岩、朱刘为好。朱汉乡新发展了万亩果园,且管理良好。园艺场中鄌郚千亩果园最好。这些乡镇办的场圃,随着形势变化,都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但权属仍归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