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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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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人民喜于村、宅、河、路旁植树。多种树种中,用材树有槐、榆、楸、梧桐、杨、柳、松、柏、臭椿等。经济树有桃、杏、李、梨、枣、柿、山楂、板栗、苹果、核桃、石榴、葡萄、樱桃、桑、文冠果、香椿等。观赏树有青桐、法桐、枫、雪松、侧柏、冬青、垂柳、合欢等。由于民国政府不重视发展林业,植树造林主要靠人民群众自发地分散地进行。1948年,全县林地面积仅5000亩。建国后,党和政府大力提倡植树造林,组织封山造林。土地改革中,把地主庄园、“四旁”树木、宜林土地没收分给贫下中农,激发了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1957年,全县林地面积达38896亩。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大办食堂,大量砍伐成材林木,致使林木锐减,1961年林地面积仅剩1.5万亩。1962年调整林业政策,贯彻《六十条》,确定林木权属,林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县林地面积达6.61万亩。“文化大革命”期间,林木归公管理,严重挫伤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加之推行单一种植粮食的政策,大面积毁林开荒,林地面积锐减。1978年以后,调整林业政策,进一步鼓励“四旁”种树,实行退耕还林,鼓励农民承包宜林荒山荒滩植树造林,林业生产高速度发展,1985年,全县有孤山、李家庄、冯家庄等较大林场和绵延50里的汶河速生丰产林带,林地面积达17.87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7.2%,木材蓄积量达357180立方米,果园511 16亩,年产鲜果2137万斤。林业产值65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