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经济自古以农为本。建国前,由于生产关系是封建的,落后的,生产工具笨重,作物品种多年沿袭不变,退化严重,农业生产一直水平低下。1936年粮食亩产183斤,全县总产20615万斤。历代统治者的残酷压榨剥削,使多数农民终年缺吃少穿,遇严重灾荒更是饥民遍野,甚至出现人吃人的现象。
解放后,开展减租减息,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使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农业生产力获得解放。1956年全县粮食亩产269斤,总产24938万斤,人均700.5斤。棉花总产289.57万斤,油料总产1717.06万斤,全县农业欣欣向荣。1958年始,大办人民公社。由于过分强调“一大二公”,刮共产风,又加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大滑坡,1960年粮食亩产151斤,总产13046.95万斤,人均377.3斤,人民生活极度困难。党和政府领导人民生产救灾,休养生息,共度难关。1961年调整农业政策,纠正“共产”风、浮夸风、高指标、瞎指挥错误,贯彻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逐渐治愈了农业创伤,1965年,亩产增至253斤,总产22745万斤,人均564斤。棉花总产237.3万斤,油料608万斤。
“文化大革命”中,社会上虽然派性斗争严重,但广大农民不误农时,勤劳生产。由于“左”倾错误,自留地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降低了社员的生活水平。其间,全县普遍开展了“农业学大寨”运动,初是学习大寨人战天斗地夺高产的革命精神,后来口号越喊越响,春种秋收,田间管理,兴修农田水利,无不和学大寨联系起来,春夏秋三季经常学,冬闲时节突击学。1975年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提出了三年把昌乐建成“大寨县”的口号。在学大寨过程中,确实搞了些颇有成效的农田基本建设,对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但也搞了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导致了出工不出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的发展。
1979年始,逐步推行生产责任制,相继由联产到组、联产到劳、包产到户进展为大包干和专业承包,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1985年,粮食亩产931斤,为1978年553斤的1.68倍,总产51080.58万斤,为1978年38764.38万斤的1.32倍。人均993.5斤,为1978年783.8斤的1.27倍,棉花总产1190.8万斤,为1978年200.97万斤的5.93倍,单产皮棉120斤,为1978年38斤的3.16倍,油料2577.43万斤,为1978年663.03万斤的3.89倍。农业机械总动力235319马力,为1978年100036马力的2.35倍。由于贯彻了开放搞活的政策,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农村工副业收入达1767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3.14%和农村社会总产值的38.7%。
西瓜、黄烟、棉花由于种植面广、量大、效益好,已成为县内三种主要经济作物。
昌乐西瓜素以早熟、个大、味甜著称,被列为山东省名特产瓜果之一,畅销省内外,远销香港。1972年昌乐被定为国家特需瓜生产基地。1975年7月,东北、华北、西北三区西瓜科研协作会议在昌乐召开,会议确定昌乐为“蜜宝”西瓜良种繁育基地。县内科技人员和瓜农培育的“昌乐无籽”西瓜在1984年全国西瓜品种评比时测定含糖量12.7%,名列前茅。“乐优1号”、“乐优2号”西瓜在1984年全省西瓜品尝会上,分别名列第一、第二。1980年以来,县内有百多名西瓜行家被外地邀聘去指导种西瓜。1985年全县共种植西瓜39300亩,总产1.6亿斤,总收入157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62%,亩均收入400元。
清道光初年,昌乐民间即零星种植黄烟,1914年始种烤烟。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提倡大力发展黄烟生产。1956年全县种植75620亩,单产195斤,总产1474.59万斤,总收购量1462万斤。1973年,日本、阿尔巴尼亚黄烟考察团曾先后到昌乐考察,1975年昌潍地区定昌乐为优质产烟县;1979年全国供销总社批准昌乐为“山东省优质产烟县”;1980年山东省烟叶公司定昌乐为烤烟出口基地县。1985年全县种植黄烟10.3万亩,亩产353斤,总产3645万斤,收购3217万斤,中上等烟占收购量的86.57%。
明朝洪武年间昌乐境内始种棉花,民国期间种棉业有起有落。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棉花生产,推广优良品种,倡导科学种棉,设置棉花办公室,1971年昌乐跨入棉花高产县行列,1972年出席了全国棉花会议。1985年全县种棉98926亩,亩产皮棉120斤,总产1190.8万斤,总收入1883.1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73%。
第二章 农业
境内经济自古以农为本。建国前,由于生产关系是封建的,落后的,生产工具笨重,作物品种多年沿袭不变,退化严重,农业生产一直水平低下。1936年粮食亩产183斤,全县总产20615万斤。历代统治者的残酷压榨剥削,使多数农民终年缺吃少穿,遇严重灾荒更是饥民遍野,甚至出现人吃人的现象。
解放后,开展减租减息,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使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农业生产力获得解放。1956年全县粮食亩产269斤,总产24938万斤,人均700.5斤。棉花总产289.57万斤,油料总产1717.06万斤,全县农业欣欣向荣。1958年始,大办人民公社。由于过分强调“一大二公”,刮共产风,又加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大滑坡,1960年粮食亩产151斤,总产13046.95万斤,人均377.3斤,人民生活极度困难。党和政府领导人民生产救灾,休养生息,共度难关。1961年调整农业政策,纠正“共产”风、浮夸风、高指标、瞎指挥错误,贯彻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逐渐治愈了农业创伤,1965年,亩产增至253斤,总产22745万斤,人均564斤。棉花总产237.3万斤,油料608万斤。
“文化大革命”中,社会上虽然派性斗争严重,但广大农民不误农时,勤劳生产。由于“左”倾错误,自留地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降低了社员的生活水平。其间,全县普遍开展了“农业学大寨”运动,初是学习大寨人战天斗地夺高产的革命精神,后来口号越喊越响,春种秋收,田间管理,兴修农田水利,无不和学大寨联系起来,春夏秋三季经常学,冬闲时节突击学。1975年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提出了三年把昌乐建成“大寨县”的口号。在学大寨过程中,确实搞了些颇有成效的农田基本建设,对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但也搞了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导致了出工不出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的发展。
1979年始,逐步推行生产责任制,相继由联产到组、联产到劳、包产到户进展为大包干和专业承包,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1985年,粮食亩产931斤,为1978年553斤的1.68倍,总产51080.58万斤,为1978年38764.38万斤的1.32倍。人均993.5斤,为1978年783.8斤的1.27倍,棉花总产1190.8万斤,为1978年200.97万斤的5.93倍,单产皮棉120斤,为1978年38斤的3.16倍,油料2577.43万斤,为1978年663.03万斤的3.89倍。农业机械总动力235319马力,为1978年100036马力的2.35倍。由于贯彻了开放搞活的政策,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农村工副业收入达1767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3.14%和农村社会总产值的38.7%。
西瓜、黄烟、棉花由于种植面广、量大、效益好,已成为县内三种主要经济作物。
昌乐西瓜素以早熟、个大、味甜著称,被列为山东省名特产瓜果之一,畅销省内外,远销香港。1972年昌乐被定为国家特需瓜生产基地。1975年7月,东北、华北、西北三区西瓜科研协作会议在昌乐召开,会议确定昌乐为“蜜宝”西瓜良种繁育基地。县内科技人员和瓜农培育的“昌乐无籽”西瓜在1984年全国西瓜品种评比时测定含糖量12.7%,名列前茅。“乐优1号”、“乐优2号”西瓜在1984年全省西瓜品尝会上,分别名列第一、第二。1980年以来,县内有百多名西瓜行家被外地邀聘去指导种西瓜。1985年全县共种植西瓜39300亩,总产1.6亿斤,总收入157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62%,亩均收入400元。
清道光初年,昌乐民间即零星种植黄烟,1914年始种烤烟。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提倡大力发展黄烟生产。1956年全县种植75620亩,单产195斤,总产1474.59万斤,总收购量1462万斤。1973年,日本、阿尔巴尼亚黄烟考察团曾先后到昌乐考察,1975年昌潍地区定昌乐为优质产烟县;1979年全国供销总社批准昌乐为“山东省优质产烟县”;1980年山东省烟叶公司定昌乐为烤烟出口基地县。1985年全县种植黄烟10.3万亩,亩产353斤,总产3645万斤,收购3217万斤,中上等烟占收购量的86.57%。
明朝洪武年间昌乐境内始种棉花,民国期间种棉业有起有落。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棉花生产,推广优良品种,倡导科学种棉,设置棉花办公室,1971年昌乐跨入棉花高产县行列,1972年出席了全国棉花会议。1985年全县种棉98926亩,亩产皮棉120斤,总产1190.8万斤,总收入1883.1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