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县自1954年7月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至1966年5月,共召开了6届人民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1978年恢复。至1987年,共召开了11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6年前,县人民代表大会无常设机构,闭会期间,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委员会)代行其职权。1980年5月,县九届人大选举成立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常设权力机构。
一、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7日至12日召开。代表总额450名,出席435名,列席代表16名。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宋鹤仙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张钧作了关于夏季工作方针任务和夏粮征购工作建议的报告。大会秘书长作了关于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会议决议:深入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爱国增产运动,积极稳步地发展农业、供销、信贷、手工业四大合作社;做好夏粮征、购、销工作,管好粮食市场,保证灾区和城乡缺粮户的供应;继续搞好经济建设公债的推销工作。本届人大共召开5次全体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1955年10月19日至23日)决定:撤销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及出席山东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7年元月9日至15日召开。代表总额450名,出席421名,列席代表28名。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卢慕贤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如下决议:依靠党的领导,发挥合作化优势,加大增产措施,确保全年增产计划的实现,贯彻互利政策和民主办社的原则,处理好升、并社政策问题,健全劳动组织,抓好社员分配工作,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圆满完成征兵任务。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3名。本届人大共召开全体代表会议两次。第二次会议补选副县长1名。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6月1日至6日召开。代表总额430名,出席391名。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卢慕贤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法院院长及出席省二届人大代表。会议决议: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继续开展全民整风运动;动员全县人民讨论生产规划、技术革新、粮食分配问题;抓好技术改革,推行试制新式农具和提水工具等。本届人大共召开全体代表会议2次。因本届县长、副县长有的调动、调职,有的病逝,第二次会议重新选举了县长和3名副县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1年3月6日至9日召开。代表总额440名,出席393名,列席代表7名。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王友章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7名。会议决议:努力搞好农业生产,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发展畜牧业和淡水养殖业;贯彻“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自力更生”的方针,做好生产救灾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活;坚决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总方针,调整工业体制,提高产品质量,支援农业生产。本届人大共召开全体代表会议4次。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8月7日至11日召开。代表总额440名,出席412名,会议审议了县长王友章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县委书记刘英宸关于国际国内形势的报告,选举产生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7名及出席省三届人大的代表7名。会议决议:坚决贯彻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和勤俭办社、民主办社的方针;转变领导作风,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健全民主制度,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认真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总方针,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号召全县人民大力提倡晚婚和实行计划生育。本届人大共召开全体代表会议3次。第二次会议(1964年12月29日—31日)补选副县长2名。第三次会议(1965年12月14日—17日)改选县长1名,补选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名。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6年5月26日至28日召开。代表总额439名,出席354名。会议听取了县长王振敏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审议了副县长王济汉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7名。会议要求全县人民认真贯彻毛主席提出的“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下最大决心,超额完成1966年各项生产指标,为实现第三个五年计划和三年翻身规划奠定可靠的基础。同时号召全县各行各业务部门都要面向农村,面向山区,尽最大努力把工作搞好。
安丘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1967年3月20日,县内部分群众组织在县城联合召开了一次群众大会,强行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成立了安丘县革命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此次大会被称为安丘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1979年中共中央、中共山东省委、中共昌潍地委文件精神,认为此次夺权是在上海“一月风暴”和山东“二·三夺权”的影响下进行的,是完全错误的。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3月28日至30日召开。正式代表703名,列席代表55名。会议组织学习了五届全国人大会议文件,听取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刘永森所作的工作报告,批准通过了《安丘县建设高标准大寨县的规划》。选举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以及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号召全县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和爱国人士团结一致,努力完成五届全国人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把我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努力奋斗。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只召开了一次全体代表会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0年5月25日至29日召开。代表总额550名,出席544名,县直机关列席代表23名,出席县政协首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地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文件,听取审议了县革委副主任葛凤洲所作的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安丘县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选举产生了由17人组成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并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号召全县人民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中心任务,团结一致,万众一心,扎扎实实,埋头苦干,坚决打好四个现代化的第一战役,为加快全县的社会主义建设步伐而努力奋斗。本届人大召开全体代表会议5次,第四次会议(1983年2月23日至26日)选举出席省六届人大代表9名,第五次会议(1984年1月17日至19日)选举了出席潍坊市十届人大代表72名,改选了县法院院长。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5月21日至25日召开。代表总额449名,出席442名,出席县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刘德仕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安丘县国民经济计划报告等,并通过了相应决议,选举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21名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以及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二大所确定的路线和战略部署,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本届人大共召开全体代表会议3次。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4月15日至19日召开。代表总额384名,出席379名,出席县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刘德仕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以及本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了相应决议。选举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19名及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和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全面完成本年度的各项任务。
第二次会议,1987年12月26日召开,会期1天。会议听取讨论了县委书记王玉芬的讲话,选举了出席潍坊市十一届人大代表67名,补选副县长1名。
二、常务委员会
1980年5月,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成立了安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初建时,设办公室,辖信访科和秘书、行政两个组。1984年7月增设代表联络科、调查研究科,撤销信访科。1985年3月增设法制工作科。
安丘县人大常委会自建立以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职权,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决定本县重大事宜。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会议31次,听取“一府两院”(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43次,就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决议18项。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会议21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报告31次,就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决议24项。
2.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任人为贤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自1980年5月至1987年4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议和提请,通过考察,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0名,免职21名。
3.领导、主持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县、社(乡、镇)人大会议的召开。
4.组织视察,进行调查研究。为审议、决定本县重大事宜,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提供可靠依据,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自1980年5月至1987年底,组织较大规模的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58次,形成调查报告39篇。内容包括工农业体制改革、城乡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市场物价、民政工作等多个方面,对贯彻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5.联系代表。通过走访、信函往来、印发学习材料、召开座谈会、接待来访、吸收代表参加调查、视察等,与代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为使代表联系工作不断加强,十届人大常委会增设代表联络科,专门负责联系代表、处理代表提案、受理代表来信来访工作。
6.处理提案。对历届人民代表大会所收到的代表提案(或议案),常务委员会根据提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的意见,及时分类整理,立卷归档,然后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转交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人大常委会经常派员催办或督办。处理结果由县人大常委会或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答复提案代表,并于下次代表大会时,由县人大常委会向会议报告提案(议案)处理情况。九届人大前四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451件,九届五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8件,收到代表意见、建议、批评31条。十届人大一、二、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248件,收到意见、建议、批评128条。以上提案、议案、意见、建议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7.受理人民来信来访。县人大常委会由代表联络科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并建立了领导接访日制度,每月的农历十三日由主任或副主任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访,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有的随时给以解释、答复,有的转交有关部门查处,并注意检查督促。对一些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则直接参与调查,并责成有关部门处理。九届人大常委会共受理来信来访345件次。十届人大常委会受理来信499件,接待来访496人次。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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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期 │职务 │姓名 │籍贯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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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 │主任 │吴水富 │安丘县凌河镇 │1980年5月1984年5月 ┃
┃1980年5月-1984年5月 ├────┼────┼─────────────────────┼───────────────┨
┃ │副主任 │冯振岳 │安丘县管公乡 │1980年5月198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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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洪仁 │安丘县管公乡 │1980年5月198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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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景孝 │安丘县刘家尧乡 │1980年5月198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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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傅洪儒 │山东昌乐县 │1980年5月198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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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 │主任 │刘永森 │安丘县郚山乡 │1984年5月1987年4月 ┃
┃1984年5月-1987年4月 ├────┼────┼─────────────────────┼───────────────┨
┃ │副主任 │马鎏 │安丘县安丘镇 │1984年5月1987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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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淇 │安丘县白芬子乡 │1984年5月1987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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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洪仁 │安丘县管公乡 │1984年5月1987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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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景孝 │安丘县刘家尧乡 │1984年5月1987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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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霭云 │安丘县凌河镇 │1984年5月1987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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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傅洪儒 │山东昌乐县 │1984年5月198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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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 │主任 │赵星增 │山东昌乐县 │1987年4月1990年3月 ┃
┃1987年4月-1990年3月 ├────┼────┼─────────────────────┼───────────────┨
┃ │副主任 │马鎏 │安丘县安丘镇 │1987年4月199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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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淇 │安丘县白芬子乡 │1987年4月199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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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洪仁 │安丘县管公乡 │1987年4月199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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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汝镇 │安丘县白芬子乡 │1987年4月199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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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永海 │山东海阳县 │1987年4月199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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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 │主任 │赵星增 │山东昌乐县 │1990年3月 ┃
┃1990年3月- ├────┼────┼─────────────────────┼───────────────┨
┃ │副主任 │张洪 │安丘县白芬子乡 │199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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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永海 │海阳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199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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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振法 │安丘县雹泉镇 │199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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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兴邦 │安丘县郚山乡 │199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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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春堂 │安丘县白芬子乡 │1990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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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县内全国人大代表名录:
范美兰,女,安丘县温泉乡人,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陈金香,女,安丘县贾戈乡人,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