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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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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事会参事会
  1910年(清宣统二年)农历六月,县内始设城区议事会。次年农历八月,设县议事会、参事会。议事会系立法机关,负责监督县政事宜,马梅生(名步元,清翰林,职太史,县城东关人)任议长;参事会系执行机关,张燕荪任参事长。县议事会成立后,首先通过议案,废除牙帖附属陋规(把县城征收的行业费帖补县衙内不正当开支),将此款项用于兴办地方自治事业。清朝被推翻后,两会随之废除。
  二、代议制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实行代议制。安丘县始设临时议会,负责决议和监督县政事宜,李宣三(名德元,县汲新学堂堂长,赵戈村人)任议长,议会初设较为尽职。1913年(民国2年)秋,县知事王正言卸任,因财务帐目交待不清,议会严查不放,迫使其卸任后久未离开安丘。继任县知事孙维钧为之震惊,上任后较为谨慎。1914年(民国3年)秋,县临时议会废除。
  三、国民党县参议会
  1945年12月,安丘县首届参议会在济南成立。时,国民党县政府只控制县城周围部分地区。任省参议会副议长的安丘人周干庭决定由驻济南的同乡会筹建县参议会,派八区专员公署驻省办事处主任刘仲让,召集在省政府各厅任职的安丘籍人士开会,共同推荐39人为县参议员,并通知其赴济南举行首届县参议会成立大会。与会参议员24人,推举李致民(名汝良)为议长,高吉人为副议长。1946年1月,县参议会由济南迁至安丘城。
  1947年10月。县首届参议会召开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民政自治保安、财政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3类25件议决案,审核了县政府提交的两项预算案等。
  1947年12月,第二届参议会在县政府小礼堂召开,与会参议员仅半数多,加列席的县党、政、军首脑人物共百余人。会期7天,收集提案300多件。选举刘仲让为议长,孙云五为副议长。1948年4月县城解放,参议会解体。
  四、解放区县参议会
  1946年4月,共产党领导的安丘县政府在夏坡小学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时5天,选举产生了由9人组成的县参议会,赵季武(县委委员,独立营营长,七里沟村人)任参议长,李振川(清秀才,曾参加同盟会,夏坡村人)、孙聘三(民主人士,松园村人)为副参议长。县参议会属咨询机关,未设专门办事机构,由2名副参议长和1名公务员驻会,办理会务。主要活动是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各界人民,协助政府开展工作。1947年10月撤销。
  1946年5月,淮安县政府在景芝教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会代表240余人,会期4天,选举产生了由21名参议员组成的县参议会。张竹坡(民主人士,韩吉村人)为参议长,李子硕(农民,东王官疃村人)、周丹庭为副参议长,由张竹坡、李子硕和1名参议员主持会务。1947年10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