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会
安丘县商会始建于1913年(民国2年),会址设在县城南关街,会长周学,商会负责完成政府派给商户的税役,调处商户间、商户与债户间的纠纷。商户的利益无端受到侵犯时,参加调停或诉讼。商户对商会要交纳会费,为商会的活动经费。商会是在各行、户投票选举及县公署派员监选下产生的。初设会长1人,董事若干人,文牍(文书)1人,先生(记帐)1人,勤杂工及商丁数人。1918年,为保证商界治安,商会组织起武装商团,设1个班,配有枪支,由商会支配,日夜巡逻和维持市场秩序。1921年,商团撤销。1937年后,商会被日伪操纵,会长改称理事长。1945年日本投降后,复被国民党县政府控制。商会会长初时定为四年一届,可连选连任两届。后因长期战乱,多未执行这个届期规定。会长由商户推选,县公署批准后任职。一般由财势雄厚又有一定名望的商户主担任。1948年4月,安丘全境解放时解体。
解放后,为组织私营商号及摊贩正当经营和稳定市场,经县政府批准,暂沿用“商会”名称,于1948年秋在县城旧会址内设置了城关区商会。新的商会属义务组织,设会长1人,办事员1人。主要负责组织私营商贩学习和贯彻共产党的方针政策。1952年9月,安丘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委会建立,商会撤销。
二、工商业联合会
简称“工商联”,是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商业团体。1952年9月,安丘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建立,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20人。会址在县城南关街,由此接管了原商会。
工商联筹委会建立后,根据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私营商业者学习、开展各项宣传教育,进行工商业总登记。同时,在取缔不法奸商,保护正当工商业经营,组织扶持私商联营,以及税收、捐款、救灾、拥军优属、举办城乡物资交流大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政府与工商界联系的桥梁,对稳定市场、平抑物价、推动工商业的繁荣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随着对私营商业改造和合作化高潮的到来,1955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代表156人。根据县政府指示和代表决议,正式选举成立了由34人组成的安丘县工商业联合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958年12月,工商联召开第二届会议,进行改组,选举出第二届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常委3人,执委13人。到1966年,工商联对行业进行了调整、改造,锻炼和培养了一批爱国守法、积极经营、主动靠拢党、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分子,成为各同业小组、摊贩小组等组织中的骨干力量,为发展社会主义商业,推进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1967年,工商联并入县革委群工处。会内业务工作基本中止。1970年8月,按上级指示,工商联撤销,会内物资移交县商业局,所辖各合作店、组,均由商业局行政代管。
三、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3年4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筹建安丘县个体劳动者协会。5月召开了安丘县首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协会正式建立。全县25处公社各设一处分会。1984年公社个体劳动者分会改称乡镇个体劳动者分会,并随行政新区划扩大到32处。协会负责对全县近十万个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宣传、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以及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开展等工作。协会自成立后,发挥了“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保护”的作用,对发展壮大个体经济队伍做出了贡献。
四、科学技术协会
1957年9月始筹建安丘县科学普及协会,1958年6月正式成立,设主任2人,委员21人,时有会员150人,办公地点在县政府文化科。1959年,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立,科普协会改称科学技术协会,与科委合署办公。后多次撤并。1979年11月重设,业务活动多与科委配合进行(详见科技篇)。1985年有干部职工7人。1987年又与科委合署办公。
第六节 工商科技团体
一、商会
安丘县商会始建于1913年(民国2年),会址设在县城南关街,会长周学,商会负责完成政府派给商户的税役,调处商户间、商户与债户间的纠纷。商户的利益无端受到侵犯时,参加调停或诉讼。商户对商会要交纳会费,为商会的活动经费。商会是在各行、户投票选举及县公署派员监选下产生的。初设会长1人,董事若干人,文牍(文书)1人,先生(记帐)1人,勤杂工及商丁数人。1918年,为保证商界治安,商会组织起武装商团,设1个班,配有枪支,由商会支配,日夜巡逻和维持市场秩序。1921年,商团撤销。1937年后,商会被日伪操纵,会长改称理事长。1945年日本投降后,复被国民党县政府控制。商会会长初时定为四年一届,可连选连任两届。后因长期战乱,多未执行这个届期规定。会长由商户推选,县公署批准后任职。一般由财势雄厚又有一定名望的商户主担任。1948年4月,安丘全境解放时解体。
解放后,为组织私营商号及摊贩正当经营和稳定市场,经县政府批准,暂沿用“商会”名称,于1948年秋在县城旧会址内设置了城关区商会。新的商会属义务组织,设会长1人,办事员1人。主要负责组织私营商贩学习和贯彻共产党的方针政策。1952年9月,安丘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委会建立,商会撤销。
二、工商业联合会
简称“工商联”,是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商业团体。1952年9月,安丘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建立,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20人。会址在县城南关街,由此接管了原商会。
工商联筹委会建立后,根据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私营商业者学习、开展各项宣传教育,进行工商业总登记。同时,在取缔不法奸商,保护正当工商业经营,组织扶持私商联营,以及税收、捐款、救灾、拥军优属、举办城乡物资交流大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政府与工商界联系的桥梁,对稳定市场、平抑物价、推动工商业的繁荣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随着对私营商业改造和合作化高潮的到来,1955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代表156人。根据县政府指示和代表决议,正式选举成立了由34人组成的安丘县工商业联合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958年12月,工商联召开第二届会议,进行改组,选举出第二届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常委3人,执委13人。到1966年,工商联对行业进行了调整、改造,锻炼和培养了一批爱国守法、积极经营、主动靠拢党、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分子,成为各同业小组、摊贩小组等组织中的骨干力量,为发展社会主义商业,推进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1967年,工商联并入县革委群工处。会内业务工作基本中止。1970年8月,按上级指示,工商联撤销,会内物资移交县商业局,所辖各合作店、组,均由商业局行政代管。
三、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3年4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筹建安丘县个体劳动者协会。5月召开了安丘县首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协会正式建立。全县25处公社各设一处分会。1984年公社个体劳动者分会改称乡镇个体劳动者分会,并随行政新区划扩大到32处。协会负责对全县近十万个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宣传、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以及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开展等工作。协会自成立后,发挥了“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保护”的作用,对发展壮大个体经济队伍做出了贡献。
四、科学技术协会
1957年9月始筹建安丘县科学普及协会,1958年6月正式成立,设主任2人,委员21人,时有会员150人,办公地点在县政府文化科。1959年,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立,科普协会改称科学技术协会,与科委合署办公。后多次撤并。1979年11月重设,业务活动多与科委配合进行(详见科技篇)。1985年有干部职工7人。1987年又与科委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