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县内因无医药管理机构,药品靠几家私人药店供应,无统一标准和药价,故有“黄金有价药无价”之说。药店自制膏、丹、丸、散自由出售,毒麻药品任意使用。
建国以来,县卫生部门一手抓医,一手抓药,将药政列入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1951年始,对县内各医疗单位所存的鸦片粉、吗啡、可待周等麻醉药品清理登记,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没收假药,追查违犯药政管理条例者。是年,逐步取缔了游医药贩。1954年全县统一了处方笺、药品加成率及收费标准,下达了使用青霉素必须做过敏试验的文件。1956年,对县、社各级医院的药政管理进行了整顿,对麻醉剧毒药品使用与管理做了具体规定,将麻黄素列为剧药类,同时要求使用链霉素做过敏试验。1964年停止使用巴比通。1971年3月,将原属二、三类毒限剧药品的盐酸麻黄素、复方颠茄合剂、硫酸阿托品、复方甘草合剂不再列入毒限剧药品管理范围。1978年始,对麻醉药品实行了专用处方、专帐、专柜、专人保管,对一类剧限药品单独存放,有明显标志。1979年5月建立了县药品检验所。1980年5月正式开始理化和无菌检验。1979年9月始,在实行药品全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办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药品材料出入库验收核对手续;处方计价准确;门诊药房的总额与收款处药品收入总额每日核对;逐日消耗的药品统计按月盘点库存;盘亏盘盈查明原因入帐,耗损一般不超过季度消耗总额的3‰;价格变动必须按药材部门的通知及时调整;建立药品验收盈缺、计价差错登记处理制度。从第四季度始,每季度对各医疗单位的药政管理工作全面检查一次,并作为医院质量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1980年,对一度出现的游医药贩进行取缔,对出售伪劣药品者给予了处理。1981年,在1977年全面整顿各医疗单位制剂生产的基础上,昌潍地区卫生局对县医院制剂室进行了检查验收,县卫生局对公社医院制剂室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1982年,公社医院制定了处方制度,进一步修定落实了药政组长、药库、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了对游医药贩、个体、集体开业行医人员及药材经营部门的药品检查监督工作。至1985年,药政管理完全纳入了正规。
第四节 药政管理
解放前,县内因无医药管理机构,药品靠几家私人药店供应,无统一标准和药价,故有“黄金有价药无价”之说。药店自制膏、丹、丸、散自由出售,毒麻药品任意使用。
建国以来,县卫生部门一手抓医,一手抓药,将药政列入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1951年始,对县内各医疗单位所存的鸦片粉、吗啡、可待周等麻醉药品清理登记,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没收假药,追查违犯药政管理条例者。是年,逐步取缔了游医药贩。1954年全县统一了处方笺、药品加成率及收费标准,下达了使用青霉素必须做过敏试验的文件。1956年,对县、社各级医院的药政管理进行了整顿,对麻醉剧毒药品使用与管理做了具体规定,将麻黄素列为剧药类,同时要求使用链霉素做过敏试验。1964年停止使用巴比通。1971年3月,将原属二、三类毒限剧药品的盐酸麻黄素、复方颠茄合剂、硫酸阿托品、复方甘草合剂不再列入毒限剧药品管理范围。1978年始,对麻醉药品实行了专用处方、专帐、专柜、专人保管,对一类剧限药品单独存放,有明显标志。1979年5月建立了县药品检验所。1980年5月正式开始理化和无菌检验。1979年9月始,在实行药品全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办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药品材料出入库验收核对手续;处方计价准确;门诊药房的总额与收款处药品收入总额每日核对;逐日消耗的药品统计按月盘点库存;盘亏盘盈查明原因入帐,耗损一般不超过季度消耗总额的3‰;价格变动必须按药材部门的通知及时调整;建立药品验收盈缺、计价差错登记处理制度。从第四季度始,每季度对各医疗单位的药政管理工作全面检查一次,并作为医院质量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1980年,对一度出现的游医药贩进行取缔,对出售伪劣药品者给予了处理。1981年,在1977年全面整顿各医疗单位制剂生产的基础上,昌潍地区卫生局对县医院制剂室进行了检查验收,县卫生局对公社医院制剂室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1982年,公社医院制定了处方制度,进一步修定落实了药政组长、药库、药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了对游医药贩、个体、集体开业行医人员及药材经营部门的药品检查监督工作。至1985年,药政管理完全纳入了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