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银行
1943年县境西南山区解放,安丘县政府实业科兼管银行业务。1947年,北海银行鲁中分行三支行派人来安丘建立贷款所。1948年初在辉渠村正式建立北海银行安丘县办事处,干部职工13人。1949年改称中国人民银行丘南县办事处,后迁雹泉。1951年升格,称丘南县支行。1953年并入安丘县支行。
1945年县境东南部解放,淮安县政府实业科兼管银行业务。1947年初,北海银行鲁中分行三支行派人到景芝建立贷款所。1948年建立北海银行淮安县办事处,1949年改称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县办事处,1951年改称潍安县支行,1952年并入安丘县支行。
1948年春县城解放。10月,于县政府院内设立北海银行(新)安丘县办事处,干部职工7人。1949年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安丘县办,事处,1951年升格为中国人民银行安丘县支行。1953年三县支行合并为安丘县支行,设六股,25个营业所,两个流动组。共211人。1956年分出中国农业银行安丘县支行,挂两块牌子,仍为一套机构,统一管理,1957年农行撤销。1964年,人、农两行二次分设,次年再度合并,1980年人、农两行第三次分设。人民银行留人83名。1984年11月,潍坊市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分设后,安丘县支行全部隶属于工商银行。人民银行业务由县工商银行代理。1985年国务院决定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级支行机构。次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安丘县支行正式独立门户,重新配备人员。
二、工商银行
1984年11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安丘县支行改为中国工商银行安丘县支行,但对外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安丘县支行的牌子,直到1985年底,代理人民银行业务,内部机构仍维持原设置的计划、信贷、储蓄、会计、出纳、人事、秘书7个股,下设1个分理处,6个储蓄所。人员除个别中层干部有调整外,绝大部分维持原职,年未有122人。
三、农业银行
1956年以前,县内金融统由人民银行管理,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农业银行安丘县支行于1956年5月正式成立,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设农村金融和信用合作两股,1957年撤并于人民银行。1964年农行重建,内设5股,公社设营业所,共有36人。1965年6月,农行再次并入人民银行。1980年10月第三次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安丘县支行,行内设秘书、人事、会计、出纳、社队信贷、企业信贷、信用合作、计划8个股。原属人民银行的125处基层营业所、办事处改属农行,共有干部职工156人。1981年9月农行迁址新建路北端路东办公楼。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229人。
四、建设银行
境内基本建设拨款始于1952年,时无建设银行,由交通银行潍坊办事处经办。1954年10月,改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潍坊支行办理,1963年该业务下放到县级,由人民银行设拨款股负责。1973年基建管理实行改革,安丘的拨款业务交由昌潍地区中心支行。1976年转回县财政局代管,由地区支行派驻安丘业务组办理。1978年12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安丘县支行成立,干部、职工5人。1984年6月该行机构改革,设人秘、拨款、企财、会计4股。1985年有干部职工15人。
第二节 银行
一、人民银行
1943年县境西南山区解放,安丘县政府实业科兼管银行业务。1947年,北海银行鲁中分行三支行派人来安丘建立贷款所。1948年初在辉渠村正式建立北海银行安丘县办事处,干部职工13人。1949年改称中国人民银行丘南县办事处,后迁雹泉。1951年升格,称丘南县支行。1953年并入安丘县支行。
1945年县境东南部解放,淮安县政府实业科兼管银行业务。1947年初,北海银行鲁中分行三支行派人到景芝建立贷款所。1948年建立北海银行淮安县办事处,1949年改称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县办事处,1951年改称潍安县支行,1952年并入安丘县支行。
1948年春县城解放。10月,于县政府院内设立北海银行(新)安丘县办事处,干部职工7人。1949年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安丘县办,事处,1951年升格为中国人民银行安丘县支行。1953年三县支行合并为安丘县支行,设六股,25个营业所,两个流动组。共211人。1956年分出中国农业银行安丘县支行,挂两块牌子,仍为一套机构,统一管理,1957年农行撤销。1964年,人、农两行二次分设,次年再度合并,1980年人、农两行第三次分设。人民银行留人83名。1984年11月,潍坊市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分设后,安丘县支行全部隶属于工商银行。人民银行业务由县工商银行代理。1985年国务院决定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级支行机构。次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安丘县支行正式独立门户,重新配备人员。
二、工商银行
1984年11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安丘县支行改为中国工商银行安丘县支行,但对外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安丘县支行的牌子,直到1985年底,代理人民银行业务,内部机构仍维持原设置的计划、信贷、储蓄、会计、出纳、人事、秘书7个股,下设1个分理处,6个储蓄所。人员除个别中层干部有调整外,绝大部分维持原职,年未有122人。
三、农业银行
1956年以前,县内金融统由人民银行管理,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农业银行安丘县支行于1956年5月正式成立,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设农村金融和信用合作两股,1957年撤并于人民银行。1964年农行重建,内设5股,公社设营业所,共有36人。1965年6月,农行再次并入人民银行。1980年10月第三次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安丘县支行,行内设秘书、人事、会计、出纳、社队信贷、企业信贷、信用合作、计划8个股。原属人民银行的125处基层营业所、办事处改属农行,共有干部职工156人。1981年9月农行迁址新建路北端路东办公楼。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229人。
四、建设银行
境内基本建设拨款始于1952年,时无建设银行,由交通银行潍坊办事处经办。1954年10月,改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潍坊支行办理,1963年该业务下放到县级,由人民银行设拨款股负责。1973年基建管理实行改革,安丘的拨款业务交由昌潍地区中心支行。1976年转回县财政局代管,由地区支行派驻安丘业务组办理。1978年12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安丘县支行成立,干部、职工5人。1984年6月该行机构改革,设人秘、拨款、企财、会计4股。1985年有干部职工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