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衙设“库房”,有“库总”及衙役40余人,负责田赋徭役及杂税粮银的征解。1912年(民国元年),县公署始设财政科,负责办理赋税的征解与坐支。1928年改称财政局。1933年,财政局复称财政科。1938年,日军侵驻安丘后,日伪设立了统筹会,后改称供养调整委员会。
1944年5月,共产党领导的安丘县政府设财粮科,科内设金库,负责县级财政的收支、保管和上解等。1945年7月,淮安县政府设财粮科。1947年1月,安丘、淮安两县财、粮分开,改设财政科和粮食局。1948年7月,(新)安丘县政府设财政科。
1953年8月,三县合并后的财政科始设监察员。1956年9月,改称财政局。1958年4月,财政、税务两局合并,称财政局。同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丘县支公司并入财政局,局内始设保险股。1962年6月,财政、税务两局重新分设。1970年7月,财政、税务再次合并,称财税局。1976年春,局内增设基建组,负责基本建设的审批、拨款、清算等事宜。1978年12月,基建组从局内划出,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安丘县支行。1980年,安丘县革命委员会财税局改称为安丘县财税局。1983年10月,财政、税务再次分设。财政局内设人秘、预算、行财、农财、企财、监察6个股。1984年4月划出监察股,并入审计局。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27人。
第一节 机构
清代,县衙设“库房”,有“库总”及衙役40余人,负责田赋徭役及杂税粮银的征解。1912年(民国元年),县公署始设财政科,负责办理赋税的征解与坐支。1928年改称财政局。1933年,财政局复称财政科。1938年,日军侵驻安丘后,日伪设立了统筹会,后改称供养调整委员会。
1944年5月,共产党领导的安丘县政府设财粮科,科内设金库,负责县级财政的收支、保管和上解等。1945年7月,淮安县政府设财粮科。1947年1月,安丘、淮安两县财、粮分开,改设财政科和粮食局。1948年7月,(新)安丘县政府设财政科。
1953年8月,三县合并后的财政科始设监察员。1956年9月,改称财政局。1958年4月,财政、税务两局合并,称财政局。同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丘县支公司并入财政局,局内始设保险股。1962年6月,财政、税务两局重新分设。1970年7月,财政、税务再次合并,称财税局。1976年春,局内增设基建组,负责基本建设的审批、拨款、清算等事宜。1978年12月,基建组从局内划出,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安丘县支行。1980年,安丘县革命委员会财税局改称为安丘县财税局。1983年10月,财政、税务再次分设。财政局内设人秘、预算、行财、农财、企财、监察6个股。1984年4月划出监察股,并入审计局。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