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6月,在县城设立安丘酒类推销栈,专为坊子酒厂、景芝分厂推销酒类,年销200吨左右。1951年1月,改为烟酒分销组,后改为烟酒分销处,为昌潍专署烟酒专卖事业分公司的派出机构。同时增营卷烟和外地酒类,兼负全县烟酒批发业务。1952年5月,分销处改为安丘县专卖事业批发部,年销酒百余吨。
1953年9月,安丘县专卖事业公司成立,辖景芝、雹泉两个分销组,年购进额218.9万元,年销售额303万元。1956年10月,经过对私营商业改造,私营酱菜、副食两处零售商店均过渡到专卖公司。1957年7月,公司属县服务局,1958年9月,业务划归生活资料供应部。1959年6月分出,改称烟酒糖茶经理部,集中经营烟酒糖茶和糕点5类商品,后进入经济困难时期,副食品按户按人定量供应,业务萧条。1961年9月改称县副食品公司,设2处零售门市。次年7月接管糕点和酱菜加工厂。1964年,货源逐渐丰富、业务回升,商品紧缺局面随之缓和。1965年5月,公司撤销,批发业务移交县百货分站,零售门市改组为县副食品商店,属商业局领导。1970年7月,原副食品商店、水产批发组和百货分站的烟酒糖茶批发部合并成立副食品公司,次年7月,盐业、果品划入。1976年4月,糕点、酱菜加工厂划出成立副食品加工厂,单设蔬菜公司,盐业、果品划归县果品公司,副食品公司业务范围相应缩小。1978年4月,蔬菜业务划回,10月设立酒类专卖管理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公司开始全面改革,1980年缩小核算单位,推行经理承包责任制,年购进额1114.9万元,销售额1311.1万元。1983年实行业务归口,卷烟划归烟草公司。1984年,全面推行税后利润承包,分配实行“基本工资与提成工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盈亏上下浮动。7月,9处零售商店皆兼批发业务,并在景芝、临浯、大盛、凌河、南流、庵上设置代批发点,实行货款延划、委托代销、预约售货、摆摊设点等经营方式,业务经营空前活跃。1985年,有职工154人,辖10个核算单位,拥有流动资金232.9万元,固定资产93.6万元,年购进总值935.8万元,销售总额1124.7万元,实现利润26.3万元。
第四节 副食品
1948年6月,在县城设立安丘酒类推销栈,专为坊子酒厂、景芝分厂推销酒类,年销200吨左右。1951年1月,改为烟酒分销组,后改为烟酒分销处,为昌潍专署烟酒专卖事业分公司的派出机构。同时增营卷烟和外地酒类,兼负全县烟酒批发业务。1952年5月,分销处改为安丘县专卖事业批发部,年销酒百余吨。
1953年9月,安丘县专卖事业公司成立,辖景芝、雹泉两个分销组,年购进额218.9万元,年销售额303万元。1956年10月,经过对私营商业改造,私营酱菜、副食两处零售商店均过渡到专卖公司。1957年7月,公司属县服务局,1958年9月,业务划归生活资料供应部。1959年6月分出,改称烟酒糖茶经理部,集中经营烟酒糖茶和糕点5类商品,后进入经济困难时期,副食品按户按人定量供应,业务萧条。1961年9月改称县副食品公司,设2处零售门市。次年7月接管糕点和酱菜加工厂。1964年,货源逐渐丰富、业务回升,商品紧缺局面随之缓和。1965年5月,公司撤销,批发业务移交县百货分站,零售门市改组为县副食品商店,属商业局领导。1970年7月,原副食品商店、水产批发组和百货分站的烟酒糖茶批发部合并成立副食品公司,次年7月,盐业、果品划入。1976年4月,糕点、酱菜加工厂划出成立副食品加工厂,单设蔬菜公司,盐业、果品划归县果品公司,副食品公司业务范围相应缩小。1978年4月,蔬菜业务划回,10月设立酒类专卖管理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公司开始全面改革,1980年缩小核算单位,推行经理承包责任制,年购进额1114.9万元,销售额1311.1万元。1983年实行业务归口,卷烟划归烟草公司。1984年,全面推行税后利润承包,分配实行“基本工资与提成工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盈亏上下浮动。7月,9处零售商店皆兼批发业务,并在景芝、临浯、大盛、凌河、南流、庵上设置代批发点,实行货款延划、委托代销、预约售货、摆摊设点等经营方式,业务经营空前活跃。1985年,有职工154人,辖10个核算单位,拥有流动资金232.9万元,固定资产93.6万元,年购进总值935.8万元,销售总额1124.7万元,实现利润2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