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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水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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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电
  解放前,安丘城区无发电、供电设备。解放后,1958年县政府在十二户村前安装了功率为40千瓦发电机1台,用70马力柴油机带动,10月1日正式发电、送电。用电单位仅有冶炼厂、机械厂、县委、县政府、公安局,部分用于街道照明,以后逐年扩大。1967年5月,潍坊至安丘35KV电网架通并送电后,用电单位除机关、工厂外,又扩至城内大队工副业和部分农户。1973年1月县火力发电厂建成发电,缓解了城区电力的供需矛盾。1983年始,城内所有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户及郊区农田灌溉全部用上了电。
  二、供水
  解放前至解放初期,城区机关、住户历来饮用石砌或砖砌公共大口井水。60年代,县政府曾在南关大街中段路西打过高压水井,后废弃。1970年后,城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始在院内打高压水井,建水塔,陆续用上了自来水。住城农户大量自建手压水井。到1980年,驻城单位已建水塔50多处,农户大都建了手压水井。1981年,在汽车站西汶河南岸建立自来水公司,并在城南埠建了大型水塔。1982年5月,开始对驻城机关、企事业单位供水。1983年日供水量达5000吨,有90多个单位万余人用上了自来水。1985年,自来水公司新辟水井1B艮,新设管道400米,主管道总长22.4公里,用水单位增至175家,年供水量达220万吨。同年开始按生产用水每吨5分,生活用水每吨3分收取水资源开发费。
  三、排水
  解放前,城内无排水设施。雨时街巷便是排水渠道。城区地势南高北低。每到雨季,除城内一些湾塘蓄积部分雨水外,其余雨水皆顺街巷和环城河向郊外低处流去。解放初期,虽注意了排水,但仍未根治。后随街道的扩宽取直,排水才逐渐按规划治理。1975年,沿城里路东侧修建了自县招待所至汶河桥的地下排水沟。1978年,沿潍徐路南侧,修建了东自玻璃广东北角西至城里路的地下排水沟。1982年,先后建成的地下排水工程有:沿新建路东侧,南起迎春浴池北至潍徐路段;沿商场路北侧,东起电影院,西到城里路段,沿健康路南侧,东起县党校,西至县医院墙西南角;沿新建路西侧,南自县府路口,北至环城河段;沿县面粉厂东侧,自杉树底巷至县府路段;沿城里路东侧,南自人民银行,北至环城路段。1984年,除接通沿新建路东侧,从电影院北去至迎春浴池一段和过商场路的地下排水工程外,又完成了沿新建路西侧,南自电影院北到潍徐路段和沿县府路南侧,东起烈士陵园,西至安城旅社段地下排水工程。到1985年,形成沥青路面的道路大部顺路附设了地下排水渠道。排水渠道有的用预制水泥管连排,有的底、帮3面用砖或块石浆砌、水泥预制板封顶,共长11.72公里,服务面积2.34平方公里,没有形成沥青路面的街道仍明沟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