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生产队的财产管理包括粮食、物资、低值易耗品、固定财产。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全县固定财产总值1092.6万元,粮食、物资、低值易耗品较少,后逐年增多。1963年健全了保管责任制,粮食、物资、低值易耗品专仓保管,专人负责,搭棚垒架,定点定位,分类存放,动用时需经队长、队委或社员会讨论批准。粮食、物资入库、出库过称,不允许凭空出帐,中、小型农具由保管员集中看管,设帐登记,实行挂牌和赔偿制度,财产管理有条不紊。
1967年始,财产管理处于混乱状态,一直延续至“文化大革命”后期。1976年拨乱反正,不仅逐步恢复了财产管理制度,而且建立健全了农机管理制度。1981年春,对集体财产由点到面进行清理。1982年,随着农村大包干责任制的落实和财务管理的改革,中小型农具打价到户,由社员直接管理使用,大中型农业机械承包到组到人。全面清理粮食、物资,多数作价卖给社员,少数上交大队统一管理,经公社审批使用。1983年生产队改为组。1985年生产队的集体财产已全部归个人所有。
第三节 财产管理
大队、生产队的财产管理包括粮食、物资、低值易耗品、固定财产。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全县固定财产总值1092.6万元,粮食、物资、低值易耗品较少,后逐年增多。1963年健全了保管责任制,粮食、物资、低值易耗品专仓保管,专人负责,搭棚垒架,定点定位,分类存放,动用时需经队长、队委或社员会讨论批准。粮食、物资入库、出库过称,不允许凭空出帐,中、小型农具由保管员集中看管,设帐登记,实行挂牌和赔偿制度,财产管理有条不紊。
1967年始,财产管理处于混乱状态,一直延续至“文化大革命”后期。1976年拨乱反正,不仅逐步恢复了财产管理制度,而且建立健全了农机管理制度。1981年春,对集体财产由点到面进行清理。1982年,随着农村大包干责任制的落实和财务管理的改革,中小型农具打价到户,由社员直接管理使用,大中型农业机械承包到组到人。全面清理粮食、物资,多数作价卖给社员,少数上交大队统一管理,经公社审批使用。1983年生产队改为组。1985年生产队的集体财产已全部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