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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疫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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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
  生猪疫病预防始于1953年,是年12月于南郚、夏坡、雹泉、牛沐、孙孟、慈山等6个区,为500头生猪注射猪丹毒氢氧化铝菌苗和猪瘟结晶紫疫苗。1956年始,在12处乡镇注射猪瘟免化弱毒疫苗。后,每年春、秋两季进行疫苗注射,1958年普及全县。1963年用猪瘟冻干毒疫苗预防注射。1978年在金堆、城关、景芝等公社试用猪瘟、丹毒二联疫苗预防猪瘟和丹毒,1981年普及全县。1985年始,试行生猪防疫程序改革,改季节防疫为常年防疫。防治密度:50年代、60年代为40%至50%,70年代前期为60%左右,70年代后期70%以上,80年代达80%以上。
  鸡的疫病预防始于1953年秋,对大雏鸡和成鸡用鸡瘟I系疫苗接种。1959年始,用鸡瘟,系疫苗点鼻。1953至1972年推广刺种法。1973年至1978年刺种、注射两法并用。1979年始,全部用注射法。防疫密度:50年代20%左右,60年代25%左右,70年代28%左右,80年代80%左右。
  家畜的预防注射量逐年提高。1970年9月,全县防疫注射2.58万头,其中牛1.8万头,占存养量的66.5%,羊7000只,占存养量的14.7%。1980年狂犬病疫苗注射5631头,1983年注射6080头。
  1955年始,只对生猪出境调运和良种家畜的入境进行检疫。1958年12月始,各公社畜禽检疫工作由各公社畜牧兽医站负责。生猪上市需持免疫注射证。来自重疫区的大家畜,检疫后方可出售。1960年5月县兽医院成立后,对各单位经营的畜禽、肉品进行检疫,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售、调运。1985年,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自此,县内的畜禽检疫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
  二、治疗
  建国前,为数不多的民间中兽医采用针灸、中药为家畜治病。家畜阉割由数量有限的祖传阉割者垄断,1964年春方才结束这种局面。1958年吸收8名民间中兽医参加公社兽医站,1964年派出1人参加了省农业厅在省牧校举办的中兽医师资训练班,1966年派出1人参加在临淄举办的二期中兽医训练班。自此,有中兽医技术员2人。1951年有了第一名西兽医。1955年5月始,举办西兽医训练班,共办4期,培训饲养员2266人,1957年11月培训防疫员146人,1962年培训防疫员100人,1964年至1971年培训兽医员215人,1978年培训配种员50人。自1970年至1977年,各公社兽医站共培训大队兽医员1858人次。至此,全县队队配齐了兽医员。
  1958年前,疾病治疗以中药为主,西药为副。1958年后以西药为主,中药为副。治疗范围:50年代以大家畜的内科疾病、细菌性传染病为主。60年代发展到腹腔外科、产科、中毒性疾病及神经系统的疾病。1964年始行中西医结合治疗疾病。1968年始行生猪保险。70年代末期,开展了寄生虫病的调查和群众性的驱虫工作。1971年岐山、贾戈两社试办合作防治,1973年发展至6处公社,1976年增至12处公社,1978年增至17处公社。80年代治疗重点转向猪、鸡传染病的预防、检疫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