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民国4年)始,英美烟草公司在坊子、黄旗堡设庄收购烟叶,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亦设庄收购。1919年,日本米星公司、合同公司及当地工商业者共20余家先后设庄,后因财力所限,先后倒闭,终为英美烟草公司垄断。时,收量不定,价格不稳。烟农卖烟肩挑人抬、小车搬运、排队挨号,有时在门外守候几日才能进场。1928年,实行分级收购,只是一纸空文。1934年,好烟每斤8角至1元,1936年降为2至3角,还要扣水分、泥土和1%的佣金。1938年,日军侵占安丘,英美烟草公司撤走,米星公司代之。此后战事不断,烟草销路不广,种植趋减,收购有限。1949年建国初期,国家用粮食、豆饼、布匹换购烤烟。1951年始分级收购,县联社在城关、黄旗堡设收购组,为中国土产公司潍坊烟草公司代购,青岛卷烟厂也来安丘设点收购,由交易所分配收购比例。全年收购烤烟218.62万公斤,晒烟51.18万公斤。1954年,收购480.81万公斤(含晒烟28.13万公斤)。此后,烟草收购站逐渐增加,收购业务归属也多次更改。1985年,全县23处收购站分片收购县内烤烟,烟农卖烟就近、及时,一般无需过夜。
烟草收购最初不分等级,价格面议,随产量升降。1928年,英美烟草公司收购分为9等28级。1—9等每百磅的收购价格平均40至50元左右,1934年降至20至30元。日本米星公司、合同公司、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也曾分级收购。建国初国家按不同地区分别制定收购标准和价格,以金黄5级为基价。1951年始行21级分级收购,1953年改为16级,同时实行地区差价。黄旗堡收购站为一类地区,赵戈为二类地区,其他为三类地区。1962年上调购价。标准级定为0.7元。1977年取消地区差价。1978年正式颁布烤烟国家标准,改16级为15级,以中黄4级为标准级。斤价0.7元。1982年上调为0.87元,平均上调22.13%。1982年产大于销。自1983年始,超计划部分收购价下浮20%,直至1985年。
建国后,国家对于烤烟实行预购定金预售肥料和奖售粮肥等政策。1956年始行预购定金政策,每年春季种植计划下达后,烟草系统业务部门预付部分定金给植烟单位或个人,售烟时扣回,利息由烟草公司负担,每亩定金11至13元。
1954年,实行预售肥料订购烤烟合同制,肥料供应包括计划面积供应肥、优质烟基地肥、出口烟优质肥及主料烟增补肥数种。1983年始,外贸部门按照上年度提供出口成品烟的数量,采取吨烟吨肥的办法供应复合肥。1961年始,国家实行烤烟收购奖售政策,按交售量奖售一定数量的粮食和化肥。1968年至1971年,一度取消奖售。1972年始只奖化肥。1979年始,按质论奖,上等烟每50公斤奖50公斤,中等烟每50公斤奖15公斤,下等烟每50公斤奖10公斤,低等烟不奖。主料烟1982年每亩补助70元,收购中黄1至5级,上黄1至4级加价35%。1983年后每亩补助改为50元,收购中黄1至5级加价32%,上黄1至4级加价47%。1984年收购加价改为上黄32%,中黄18%。
第三节 收购
1915年(民国4年)始,英美烟草公司在坊子、黄旗堡设庄收购烟叶,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亦设庄收购。1919年,日本米星公司、合同公司及当地工商业者共20余家先后设庄,后因财力所限,先后倒闭,终为英美烟草公司垄断。时,收量不定,价格不稳。烟农卖烟肩挑人抬、小车搬运、排队挨号,有时在门外守候几日才能进场。1928年,实行分级收购,只是一纸空文。1934年,好烟每斤8角至1元,1936年降为2至3角,还要扣水分、泥土和1%的佣金。1938年,日军侵占安丘,英美烟草公司撤走,米星公司代之。此后战事不断,烟草销路不广,种植趋减,收购有限。1949年建国初期,国家用粮食、豆饼、布匹换购烤烟。1951年始分级收购,县联社在城关、黄旗堡设收购组,为中国土产公司潍坊烟草公司代购,青岛卷烟厂也来安丘设点收购,由交易所分配收购比例。全年收购烤烟218.62万公斤,晒烟51.18万公斤。1954年,收购480.81万公斤(含晒烟28.13万公斤)。此后,烟草收购站逐渐增加,收购业务归属也多次更改。1985年,全县23处收购站分片收购县内烤烟,烟农卖烟就近、及时,一般无需过夜。
烟草收购最初不分等级,价格面议,随产量升降。1928年,英美烟草公司收购分为9等28级。1—9等每百磅的收购价格平均40至50元左右,1934年降至20至30元。日本米星公司、合同公司、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也曾分级收购。建国初国家按不同地区分别制定收购标准和价格,以金黄5级为基价。1951年始行21级分级收购,1953年改为16级,同时实行地区差价。黄旗堡收购站为一类地区,赵戈为二类地区,其他为三类地区。1962年上调购价。标准级定为0.7元。1977年取消地区差价。1978年正式颁布烤烟国家标准,改16级为15级,以中黄4级为标准级。斤价0.7元。1982年上调为0.87元,平均上调22.13%。1982年产大于销。自1983年始,超计划部分收购价下浮20%,直至1985年。
建国后,国家对于烤烟实行预购定金预售肥料和奖售粮肥等政策。1956年始行预购定金政策,每年春季种植计划下达后,烟草系统业务部门预付部分定金给植烟单位或个人,售烟时扣回,利息由烟草公司负担,每亩定金11至13元。
1954年,实行预售肥料订购烤烟合同制,肥料供应包括计划面积供应肥、优质烟基地肥、出口烟优质肥及主料烟增补肥数种。1983年始,外贸部门按照上年度提供出口成品烟的数量,采取吨烟吨肥的办法供应复合肥。1961年始,国家实行烤烟收购奖售政策,按交售量奖售一定数量的粮食和化肥。1968年至1971年,一度取消奖售。1972年始只奖化肥。1979年始,按质论奖,上等烟每50公斤奖50公斤,中等烟每50公斤奖15公斤,下等烟每50公斤奖10公斤,低等烟不奖。主料烟1982年每亩补助70元,收购中黄1至5级,上黄1至4级加价35%。1983年后每亩补助改为50元,收购中黄1至5级加价32%,上黄1至4级加价47%。1984年收购加价改为上黄32%,中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