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解放前就有轧犋、牛工换人工的变工形式。互助合作组织始于1945年春。时,县抗日民主政府号召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支援前线。先在石山子组织变工组试点,后组织起10个变工组。变工组是在农忙季节临时组织起劳力互相帮助的劳动组织,很受农民欢迎。1948年,仅召忽区就有变工组561个,入组3551户,占全区总户数的67%。安丘全境解放后,三县都组织了变工组,加快了恢复生产的步伐。
1951年春,中共安丘县委在王封区周家沙埠村成立了第一个临时互助组一周常年互助组。临时互助组也称季节性互助组,组员本着互助互利自由结合的原则,在农忙季节一起劳动,互相换工,农具、牲口合起来使用。在组织临时互助组的同时,又组织了常年互助组。入组农民常年在一起劳动,有的共同购置大型农具和大牲畜。1953年,全县有常年性互助组3810个,季节性互助组4834个,入组农户6.25万户,土地89.61万亩。
1952年12月,安丘县在赵戈区赵戈村试点,成立了县内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黎明农业生产合作社。丘南县同时于雹泉试办了1处。初级社的管理原则是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土、劳分红。至1955年初,全县已成立1115处,入社农户8.2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5%。1955年底发展到2662处,入社农户12.79万户,占总户数的83.86%。
1955年10月,于大搞初级社的同时试办高级社。高级社与初级社有所区别,一是牲口及大型农具全部折价入社,统一管理使用;二是生产资料不再参加分配;三是规模较大,往往数个初级社联合或几个村联合成立1处。1956年,全县高级社发展到549处,还有初级社10处,入社农户占总农户数的98.3%,实现了高级农业社化。1957年,部分农民闹退社,社内农户有所减少。
第二节 农业合作化
县内解放前就有轧犋、牛工换人工的变工形式。互助合作组织始于1945年春。时,县抗日民主政府号召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支援前线。先在石山子组织变工组试点,后组织起10个变工组。变工组是在农忙季节临时组织起劳力互相帮助的劳动组织,很受农民欢迎。1948年,仅召忽区就有变工组561个,入组3551户,占全区总户数的67%。安丘全境解放后,三县都组织了变工组,加快了恢复生产的步伐。
1951年春,中共安丘县委在王封区周家沙埠村成立了第一个临时互助组一周常年互助组。临时互助组也称季节性互助组,组员本着互助互利自由结合的原则,在农忙季节一起劳动,互相换工,农具、牲口合起来使用。在组织临时互助组的同时,又组织了常年互助组。入组农民常年在一起劳动,有的共同购置大型农具和大牲畜。1953年,全县有常年性互助组3810个,季节性互助组4834个,入组农户6.25万户,土地89.61万亩。
1952年12月,安丘县在赵戈区赵戈村试点,成立了县内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黎明农业生产合作社。丘南县同时于雹泉试办了1处。初级社的管理原则是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土、劳分红。至1955年初,全县已成立1115处,入社农户8.2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5%。1955年底发展到2662处,入社农户12.79万户,占总户数的83.86%。
1955年10月,于大搞初级社的同时试办高级社。高级社与初级社有所区别,一是牲口及大型农具全部折价入社,统一管理使用;二是生产资料不再参加分配;三是规模较大,往往数个初级社联合或几个村联合成立1处。1956年,全县高级社发展到549处,还有初级社10处,入社农户占总农户数的98.3%,实现了高级农业社化。1957年,部分农民闹退社,社内农户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