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法纪检察

档案浏览器

自建院始就开展了法纪检察业务,重点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等行为进行侦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或决定免予起诉;对虽有违法乱纪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转交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1950年查处各类法纪案件7起。1952年配合“三反”运动,查办贪污分子85名,处理敲诈勒索、私设公堂案14起。1953年至1966年,每年均查处法纪案件10至20起。“文化大革命”期间,法纪检察工作中断。1978年检察院重建,法纪检察业务恢复,法纪检察组同时负责信访工作,当年受理人民来信来访21件(次),1979年受理226件(次),均依法作了处理。1980年至1985年共受理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等各类法纪案件38起。经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8起9人,通过审理,依法提起公诉的7起8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依法决定免予起诉的1起1人。对其余30起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乱纪案件,均移交有关部门作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