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民政 资料库:坊子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坊子区志(1990—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3/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3/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3/section/2/article/10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3/section/2/article/10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章民政


第一节基层政权建设
村民委员会换届1990年3月,第三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换届,6月结束。1993年3月,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委会272个,成员1089人。1996年3月,第五届村委会换届,全区276个行政村,273个按期换届,选举村委会成员1092人。1999年3~8月,第六届村委会换届(第一次直选),全区276个行政村,275个按期换届,占应换届数的99.6%,选出村委会成员972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128人,村委会成员与村党支部成员交叉任职的413人,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1.3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1.7%。
2002年3~6月,第七届村委会换届,全区276个行政村274个按期换届,因故延期换届的2个,选出村委会成员911人,比上届减少61人。其中村委会成员与村党支部成员交叉任职的814人,村委会主任连任的142人,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1.6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1%。2004年10~12月,第八届村委会换届,全区232个行政村,227个按期换届,因故延期换届的5个,选出村委会成员593人,其中村委会成员与村党支部成员交叉任职的314人,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3.8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1.9%。
2007年9~10月,第九届村委会换届,全区282个行政村,280个按期换届,选出村委会成员890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238人,村委会成员与村党支部成员交叉任职的579人,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0.6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3.2%。
村民自治1988年,学习莱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点经验,在全区277个村建立健全村民议事、村民公约、模范村民和模范村民委员会等各项规章制度。1989年,对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2000年,规范村务公开栏建设。2004年,全区村务推行集中公开、垂直公开、对应公开等。2005~2007年,适应农村变化新形势,探索和推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通过合同、协议、纪要等书面形式,对村级事务特别是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事项进行规范,明确村级组织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的权利义务,把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村规民约具体到契约中,使村级事务管理公开透明、责权明晰、执行有据、运作规范,形成有法有据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农民负担、集体资产承包、土地管理、村庄规划和建房管理、村务决策、公共事务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及其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等10大类、若干个小项。运作程序分为:提出方案、两委研究、起草文本、村民代表会研究、公示、审核、签定契约、归档保存等8个步骤,严格坚持合法性、民主性、实效性和公开性4个原则。
契约化管理的做法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先后有省、市委政法委、组织部,省、市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中纪委到坊子区调研考察,并在内部工作简报和刊物上进行介绍;先后多次在省、市和全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会议和省、市其他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省委各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大众日报》《潍坊日报》等20多家媒体编发内参或进行报道;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主流网络媒体多次介绍契约化管理的做法。2006年,坊子区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荣获全面小康和新农村建设“中国十大政府创新典型”奖。2007年,荣获全国村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民政部颁发的“全国村务公开制度创新成果”提名奖;先后有20多个外地考察团到坊子考察学习。
第二节救灾救济
救灾1986~1991年,全区发放救灾款168万元。1998年8月,坊子区捐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为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地区捐助单衣4611件,棉衣裤、绒衣裤13503件,棉被褥1500床,药品一批,现金45万元。2000年,区境遭受历史上罕见的春秋旱灾,区政府筹款购买救济粮15万公斤,发放给困难群众;2002年,区镜出现百年一遇的旱情,又加上低温冷冻,坊子区5个镇、3个街道284个村(居)、16.95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16万公顷,其中减产0.47万公顷、绝产0.69万公顷,经济损失8941.37万元,区政府拨款9万元,对灾民进行救济。2004年8月,根据省、市对口支援(新疆)通知要求,坊子区政府成立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在全区开展捐助活动,捐助现金26万元,单衣裤36431件,棉衣裤、绒衣裤19503件、棉被褥6185床,毛衣、毛裤等23167件。2005年6月中旬,区境突降暴风雨、夹杂冰雹,导致大面积受灾,全区刮坏房屋8621间、刮倒树木19391棵、毁坏家禽棚、蔬菜大棚19703个、毁坏果园农作物等,造成经济损失2588.84万元。区政府发放救灾款15万元。2007年8月,区境突降特大暴雨,夹杂大风雷电,持续时间较长,全区受损房屋1680间,倒塌19间,道路、桥梁部分冲毁,农作物、蔬菜等受灾严重,经济损失1103万元;9月底10月初,连续阴雨,造成区境种粮户3297.25公斤玉米、大豆、花生等霉烂或发芽,经济损失1595.28万元,发放救灾款23万元。
救济普遍救济区民政部门每年对城乡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救济,发放救济款、救济粮、衣物等。区、镇(街)、村(居)三级干部分别对特困户进行重点走访慰问。2001年,区、镇(街)领导干部走访慰问274个村(居)、2537户,为8118人发放慰问金和面粉、棉衣、棉被等物资,折款35.6万元。2002年春节,走访优抚对象、城乡困难户3217户、9325人,发放慰问金54万元,面粉120吨,衣被100件,其他物品1200件。2003年春节,走访优抚对象、城乡困难户2721户、8407人,发放慰问金50万元,面粉170吨。2004~2005年,走访优抚对象、城乡困难户3972户、13707人,发放慰问金92万元,面粉300吨。
2002年,区民政局设立坊子区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中心,负责全区范围内大额捐款、大宗捐助物品的集中、清理、消毒、运输等工作。是年,分别在恒安街道和眉村镇设立慈善超市,负责困难弱势群体的临时生活救助,保证他们有吃、有穿、有住。
1990~2007年坊子区救济情况一览表
┌───┬─────┬────┬───┬────┬─────┐
│年度  │救灾款数  │救济粮( │衣物( │救济户  │救济人 数 │
│      │(万元)   │吨)    │件)  │数(户)│(人)    │
├───┼─────┼────┼───┼────┼─────┤
│199   │5. 1      │40      │0     │831     │1828      │
│0     │          │        │      │        │          │
├───┼─────┼────┼───┼────┼─────┤
│199   │4.2       │35      │0     │755     │1734      │
│1     │          │        │      │        │          │
├───┼─────┼────┼───┼────┼─────┤
│199   │5.5       │45      │50    │938     │2177      │
│2     │          │        │      │        │          │
├───┼─────┼────┼───┼────┼─────┤
│199   │4.8       │30      │0     │794     │1743      │
│3     │          │        │      │        │          │
├───┼─────┼────┼───┼────┼─────┤
│199   │4.5       │30      │0     │762     │1647      │
│4     │          │        │      │        │          │
├───┼─────┼────┼───┼────┼─────┤
│199   │5.6       │35      │0     │953     │1895      │
│5     │          │        │      │        │          │
├───┼─────┼────┼───┼────┼─────┤
│199   │7.0       │40      │0     │987     │2011      │
│6     │          │        │      │        │          │
├───┼─────┼────┼───┼────┼─────┤
│199   │10.2      │50      │0     │1100    │2593      │
│7     │          │        │      │        │          │
├───┼─────┼────┼───┼────┼─────┤
│199   │14.3      │70      │50    │1216    │2795      │
│8     │          │        │      │        │          │
├───┼─────┼────┼───┼────┼─────┤
│199   │11.6      │50      │0     │1076    │3127      │
│9     │          │        │      │        │          │
├───┼─────┼────┼───┼────┼─────┤
│200   │14.8      │65      │0     │1290    │2967      │
│0     │          │        │      │        │          │
├───┼─────┼────┼───┼────┼─────┤
│200   │19.2      │90      │0     │1573    │3923      │
│1     │          │        │      │        │          │
├───┼─────┼────┼───┼────┼─────┤
│200   │31.0      │130     │100   │2098    │4982      │
│2     │          │        │      │        │          │
├───┼─────┼────┼───┼────┼─────┤
│200   │29.4      │110     │0     │2120    │4876      │
│3     │          │        │      │        │          │
├───┼─────┼────┼───┼────┼─────┤
│200   │35. 1     │150     │120   │2650    │6367      │
│4     │          │        │      │        │          │
├───┼─────┼────┼───┼────┼─────┤
│200   │32.8      │140     │0     │2400    │5790      │
│5     │          │        │      │        │          │
├───┼─────┼────┼───┼────┼─────┤
│200   │31.0      │110     │0     │1947    │4600      │
│6     │          │        │      │        │          │
├───┼─────┼────┼───┼────┼─────┤
│200   │37.0      │120     │350   │2300    │5635      │
│7     │          │        │      │        │          │
└───┴─────┴────┴───┴────┴─────┘

“微笑列车”行动2001年,响应全国慈善总会为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的号召,区民政局组织全区5名唇腭裂患者到济南进行矫治手术,成功率100%,为患者免除医疗费3万元。2005年,组织全区7名唇腭裂患者到济南进行矫治手术,成功率100%,为患者免除医疗费5万元。2003~2007年,根据山东省慈善总会要求,免费为白内障患者手术治疗73人次。
“慈心一日捐”活动2004年,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至2007年,救助城乡灾民困难户731户,特困职工319人,五保老人575人,贫困大学生320人。特困教师7人,城乡医疗救助312人次。
临时救济为对因突发性灾害造成的特殊困难或临时性困难家庭进行救济,区每年平均发放临时救济款13.9万元。2005年始,对贫困大学生每人发放救助金1000~5000元。至2007年,共发放救助金40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2006年始,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治病困难的低保、五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实行医疗补助,潍坊市医疗救助标准为10000元,特殊困难的可救助20000元。2007年,坊城街道东辛村村民王功紧,身患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治疗医药费2.9万元,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8000元。至2007年,坊子区累计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4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金55万元。
第三节社会福利
五保供养1990年,坊子区有乡镇敬老院9处,(坊子镇、清池镇、穆村镇、荆山洼镇、沟西乡、埠头乡、车留庄乡、涌泉乡、眉村乡),五保对象632人,其中集中供养87人,分散供养545人。1995年,对全区五保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有五保对象713人。1995~2005年,坊子镇、清池镇、穆村镇敬老院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荆山洼镇、眉村镇、埠头镇敬老院被确定为省二级敬老院;沟西镇、车留庄镇、涌泉乡敬老院被确定为省三级敬老院。后因区划调整,区境9处敬老院调整为6处,期间投资1808万元,对6处敬老院进行改、扩和新建,其中坊城街道敬老院、九龙街道眉村敬老院被评为省二级敬老院,凤凰街道敬老院、坊安街道敬老院、九龙街道穆村敬老院、黄旗堡镇敬老院被评为省三级敬老院。2007年,全区有五保老人677人,入院老人375人,入院率56%。
1990~2007年坊子区五保供养情况一览表
┌────┬─────┬─────┬─────┬─────┐
│年度    │敬老院(个 │集中供养  │分散供养  │五保对象  │
│        │)        │(人)     │(人)     │(人)     │
├────┼─────┼─────┼─────┼─────┤
│1990    │9         │87        │545       │632       │
├────┼─────┼─────┼─────┼─────┤
│1991    │9         │92        │544       │636       │
├────┼─────┼─────┼─────┼─────┤
│1992    │9         │90        │544       │634       │
├────┼─────┼─────┼─────┼─────┤
│1993    │9         │91        │545       │636       │
├────┼─────┼─────┼─────┼─────┤
│1994    │9         │89        │540       │629       │
├────┼─────┼─────┼─────┼─────┤
│1995    │9         │86        │627       │713       │
├────┼─────┼─────┼─────┼─────┤
│1996    │11        │103       │538       │641       │
├────┼─────┼─────┼─────┼─────┤
│1997    │11        │109       │540       │649       │
├────┼─────┼─────┼─────┼─────┤
│1998    │11        │112       │533       │645       │
├────┼─────┼─────┼─────┼─────┤
│1999    │11        │108       │544       │652       │
├────┼─────┼─────┼─────┼─────┤
│2000    │11        │117       │534       │651       │
├────┼─────┼─────┼─────┼─────┤
│2001    │11        │113       │530       │643       │
├────┼─────┼─────┼─────┼─────┤
│2002    │9         │98        │519       │617       │
├────┼─────┼─────┼─────┼─────┤
│2003    │8         │94        │590       │684       │
├────┼─────┼─────┼─────┼─────┤
│2004    │7         │97        │614       │711       │
├────┼─────┼─────┼─────┼─────┤
│2005    │7         │93        │616       │709       │
├────┼─────┼─────┼─────┼─────┤
│2006    │8         │91        │595       │686       │
├────┼─────┼─────┼─────┼─────┤
│2007    │6         │375       │302       │677       │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996年,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全区低收入城镇居民,特别是特困企业职工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按二人以上户每人每月95元,“三无对象”、单人户每人每月105兀的标准补差孚受,当年纳入低保范围115户、276人。以后逐年增加,保障标准逐年提局。1999年提高到170元;2005年提高到190元;2007年提高到230元。是年,全区有城市低保户2894户、7735人,发放城市低保金3000万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始于1996年。1997年,区政府制定《坊子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保障资金由区、镇、村三级按3:3:4的比例分别负担,年标准为580元,2003年提高到800元。2005年,低保经费由区、镇(街)财政按5:5比例承担。2006年,由省、市、区、镇四级财政承担。2007年6月,根据潍坊市政府要求,农村低保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一年分4次(每季度中月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是年,全区有农村低保户1866户、5079人。
收养登记1998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为保证修改后的《收养法》顺利实施,规范收养行为,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布《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开始进行收养登记,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依法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人须具备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被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条件。1999~2007年,办理收养登记133件。
收容遣送区民政局历年对流入城区的乞讨、流浪人员、弃婴等进行收容遣送和妥善安置。1990~2007年,收容遣送1473人,其中外省市57人。
流浪乞讨人员及弃婴安置对社会上出现的重病、精神病、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治疗;对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送潍坊市儿童福利院收养。1990~2007年,安置流浪乞讨人员22人,安置社会弃婴84人。
有奖募捐1989年,成立坊子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设区民政局,发行即开型社会福利彩票。至1991年,发行福利彩票30万元,募集社会福利基金10.05万元。1995年10月,发行福利彩票100万兀。1998年春,发行福利彩票100万元。10月,发行赈灾福利彩票80万元。2000年5月,区内电脑福利彩票发行试运行。区境设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35个。发行30选7、36选7、23选5、3D和双色球等类型电脑福利彩票,募集的福利基金用于各项社会福利事业。
福利企业1990年,坊子区有乡镇办福利企业14家,职工580人,其中残疾职工189人;年产值768万元,利润116万元。1992年,有福利企业13家,安排残疾职工310人,区民政局为符合条件的9家福利企业办理减免税款手续。1994年,有福利企业14家,产值3260.9万元,利润189万元,其中,为10家福利企业减免税款42.9万元。1995~2005年,福利企业逐渐改制。2006年,坊子区仅有潍坊市坊子区荆山洼镇社会福利纸箱厂和潍坊市坊子区社会福利环保设备厂2家福利企业,职工95人,其中残疾职工46人,企业资产总额320万元。2007年4月,民政局会同国税、地税进行年检,两家福利企业因达不到福利企业的要求和规定,被取消资格。
拥军优属1990~2007年,每年元旦、春节、“八一”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和民政部门走访慰问驻坊部队,赠送慰问品,举办联欢晚会,听取官兵意见和建议,解决部队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等实际问题。先后为驻坊部队送去电视机15台,微机6台,价值25万元的其他慰问品。1997年,军民共建拥军路(坊城街道泉河头至坦克团驻地),长1500米。2005年,帮助驻坊部队建立军营图书室7处,赠送援建图书4000册。中俄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区委、区政府走访慰问演习部队,赠送价值3万元的慰问品。区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和平使命——2005”拥军支前先进单位。
优待抚恤优抚对象主要是“三属”(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1937年7月6日至1954年10月31日入伍)、革命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1990年,坊子区有老复员军人1485人、“三属”710人、革命残疾军人207人。2004年10月1日,实施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7年8月1日,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对坊子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进行核审认定,并每年发放1200元生活补助金。是年,坊子区有老复员军人1168人、“三属”66人、革命伤残军人213人。
优抚政策“三属”和革命伤残人员享受抚恤金,老复员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现役义务兵家属享受优待金。1990年,对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老复员军人实行定补,按每人每月25元标准执行,后不断提高老复员军人的补助标准。至2007年,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每人每年补助3160元;其他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补助2660元。1990年起,多次提局革命伤残车人抚恤金标准。2005年,对抚恤金标准进行新的等级套改,同一级别、同一性质的革命伤残军人不论城乡,一律享受同样的抚恤金。2007年,革命烈士遗属的抚恤金标准:农村户口的由1990年的每人每月35~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720元;居住小城镇的由每人每月45~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12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抚恤金标准:农村户口的由1990年的每人每月35~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40元;居住小城镇的由每人每月45~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20元。病故军人遗属的抚恤金标准:农村户口的由1990年的每人每月30~3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20元;居住小城镇的由每人每月40~4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220元。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城镇户口的每人每年1000元,农村户口的每人每年平均1000元以上。
优抚活动1990~2007年,区民政局为行动不便的重点优抚对象配备三轮车17辆、四轮轮椅15辆、假肢8条、病理鞋25双,义务查体15000人次,赠送药品价值6.5万多元。1999年始,全区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三老”(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解决“三难”(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各级各部门投入资金30多万元,先后帮助120户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房屋150间,安排22名优抚对象住进敬老院的“光荣间”,并向困难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15万元,赠送粮油等物资折款25万元,减免义务工1.5万个,减免“三提五统”款10.5万元;全区机关干部与1817名优抚对象结成帮扶对子,投入帮扶资金1.5万元;有950名优抚对象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待遇。2001年,进行第二次优抚对象普查。2005年,为全区181名革命伤残军人进行残疾等级套改并颁发新的证书。革命伤残军人由原来4等6个级别套改为1~10级。是年,为全区6名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颁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

退伍军人安置1990~2007年,坊子区接收农村退伍义务兵1512人,本着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全部进行妥善安置。1996年始,坊子区政府每年对城镇退役士兵进行安置(1996年以前,由市统一安置),安置率100%。1998年,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待分配期间,享受区内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005年,对冬季退役士兵推行自谋职业的安置方式,区政府给予自谋职业的义务兵12000元、服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20000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至2007年,有45名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占安置人数的35%,发放经济补助金45万元。 1996~2007年全区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情况表 单位:人 ┌────┬─────────┬─────────┐ │年度 │接收人数 │安置人数 │ ├────┼─────────┼─────────┤ │1996 │186 │59 │ ├────┼─────────┼─────────┤ │1997 │164 │57 │ ├────┼─────────┼─────────┤ │1998 │169 │71 │ ├────┼─────────┼─────────┤ │1999 │165 │48 │ ├────┼─────────┼─────────┤ │2000 │168 │84 │ ├────┼─────────┼─────────┤ │2001 │128 │60 │ ├────┼─────────┼─────────┤ │2002 │110 │45 │ ├────┼─────────┼─────────┤ │2003 │149 │77 │ ├────┼─────────┼─────────┤ │2004 │160 │91 │ ├────┼─────────┼─────────┤ │2005 │125 │65 │ ├────┼─────────┼─────────┤ │2006 │80 │44 │ ├────┼─────────┼─────────┤ │2007 │88 │38 │ └────┴─────────┴─────────┘ 烈士褒扬1989年,坊子区烈士陵园由东王家(村)西、胶济铁路北侧迁址坊城街道(原坊子镇)东南角(潍坊昌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西)。陵园地理位置属煤矿釆空区,受其影响,陵园内各建筑物有不同程度的沉陷。2001年春,山东省煤田地质勘探四队勘探结论:此地不宜建筑和绿化。据此,区委、区政府与市有关部门协問,2004年3月,移址潍坊烈士陵园,总投资23万元,建有卧式纪念碑一座,纪念碑前壁刻有“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后壁刻有烈士英名,安葬烈士220名。每年清明节,区委、区政府组织各机关团体、学校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祭扫英灵。 第五节老龄工作 1990年5月,成立潍坊市坊子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行政机构),编制3人,列政府序列。同时,撤销潍坊市坊子区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1993年12月,撤销坊子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区劳动局。2002年3月,设置潍坊市坊子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由区民政局管理。1993年始,为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2004年,由区财政拨款,为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长寿补贴金。2005年,组织全区老人与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23000份。区老龄办每年会同区老干局、区老年体协举办丰富多彩的老年活动,有老年门球、象棋、健身操、双人跑、钓鱼等比赛项目,也有书法、京剧、唱歌、快板等娱乐项目,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区老龄办连续3年被市老龄办评为老龄工作年度考核一等奖。 2007年,区政府投资2500余万元建设老年活动广场等健身和娱乐场所。是年,对坊子区十大孝星进行表彰;全区有60岁以上老人41216人,100岁寿星3人。 第六节社团管理 社会团体1990年10月,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坊子区社会团体由区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至1991年7月,全区有社团43个,其中行业性9个,专业性14个、学术性8个、联合性12个,有会员2650人 (团体会员420人,个体会员2230人)。1992年6月~1993年7月,对全区53个社团进行清理整顿,其中20个自行解散,18个暂缓登记,15个正式注册登记。1998年7月,釆取保留、注销或合并的方式,将全区45个社团调整为39个。2000年,办理非法人社团转法人社团手续,同时对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复查登记。2004年,对全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进行普查登记,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007年,全区有社团32个,其中行业性18个、专业性8个、学术性2个、联合性4个;有社团分支(代表机构)24个,其中区个体私营企业者协会8个、消费者协会8个、计划生育协会8个。 民办非企业单位1990年9月,国务院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0年,对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至2001年10月,复查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68个,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劳动、文化、科技、体育、民政、畜牧等行业。2005年,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修订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每年对民间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对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1年内未开展业务工作的予以注销。先后指导150个民间组织建章立制,培训民间组织负责人1180人次,取缔非法民间组织12个,查处民间组织非法活动28次。2006年,对全区民间组织进行审计。2007年,贯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全区民间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2007年坊子区社会团体登记情况统计表 ┌─────────────────┬──────────┬─────────────────┐ │社团名称 │登记时间 │业务主管单位 │ ├─────────────────┼──────────┼─────────────────┤ │坊子区个体私营业者协会 │1999.11 │潍坊市工商局坊子分局 │ ├─────────────────┼──────────┼─────────────────┤ │坊子区计划生育协会 │1999.12 │坊子区计划生育局 │ ├─────────────────┼──────────┼─────────────────┤ │坊子区消费者协会 │1999.12 │潍坊市工商局坊子分局 │ ├─────────────────┼──────────┼─────────────────┤ │坊子区老年体协 │2000.01 │坊子区体育局 │ ├─────────────────┼──────────┼─────────────────┤ │坊子区集邮协会 │2000.01 │坊子区邮政局 │ ├─────────────────┼──────────┼─────────────────┤ │坊子区乒乓球协会 │2001.08 │坊子区体育局 │ ├─────────────────┼──────────┼─────────────────┤ │坊子区民营企业家联谊会 │2002.04 │潍坊市地税局坊子分局 │ ├─────────────────┼──────────┼─────────────────┤ │坊子区老年书画协会 │2002.09 │坊子区老干局 │ ├─────────────────┼──────────┼─────────────────┤ │坊子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3.04 │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坊子分局 │ ├─────────────────┼──────────┼─────────────────┤ │坊子区蔬菜协会 │2003.09 │坊子区农业局 │ ├─────────────────┼──────────┼─────────────────┤ │坊子区中药材协会 │2003.09 │坊子区农业局 │ ├─────────────────┼──────────┼─────────────────┤ │坊子区昆虫协会 │2003.09 │坊子区农业局 │ ├─────────────────┼──────────┼─────────────────┤ │坊子区南流芦笋协会 │2003.10 │坊子区南流镇政府 │ ├─────────────────┼──────────┼─────────────────┤ │坊子区眉村大姜协会 │2003.10 │坊子区眉村镇政府 │ ├─────────────────┼──────────┼─────────────────┤ │坊子区荆山洼草莓协会 │2004.02 │坊子区荆山洼镇政府 │ ├─────────────────┼──────────┼─────────────────┤ │坊子区棉花协会 │2004.05 │坊子区供销社 │ ├─────────────────┼──────────┼─────────────────┤ │坊子区农村合作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004.06 │坊子区供销社 │ ├─────────────────┼──────────┼─────────────────┤ │坊子区药学会 │2004.10 │潍坊市药品食品监督局坊子分局 │ ├─────────────────┼──────────┼─────────────────┤ │坊子区养老助残联合会 │2005.01 │坊子区长宁街道办事处 │ ├─────────────────┼──────────┼─────────────────┤ │坊子区铸造协会 │2005.01 │坊子区中小企业局 │ ├─────────────────┼──────────┼─────────────────┤ │坊子区坊安街道家禽养殖协会 │2005.11 │坊子区畜牧局 │ ├─────────────────┼──────────┼─────────────────┤ │坊子区荆山洼用水者协会 │2006.04 │坊子区水务局 │ ├─────────────────┼──────────┼─────────────────┤ │坊子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2006.05 │坊子区供销社 │ ├─────────────────┼──────────┼─────────────────┤ │坊子区眉村镇水利协会 │2006.08 │坊子区水务局 │ ├─────────────────┼──────────┼─────────────────┤ │坊子区南流镇水利协会 │2006.09 │坊子区水务局 │ ├─────────────────┼──────────┼─────────────────┤ │坊子区化肥协会 │2006.09 │坊子区供销社 │ ├─────────────────┼──────────┼─────────────────┤ │坊子区坊安用水者协会 │2007.04 │坊子区水务局 │ ├─────────────────┼──────────┼─────────────────┤ │坊子区穆村用水者协会 │2007.04 │坊子区水务局 │ ├─────────────────┼──────────┼─────────────────┤ │坊子区慈善总会 │2007.06 │坊子区民政局 │ ├─────────────────┼──────────┼─────────────────┤ │坊子区人力资源管理者协会 │2007.10 │坊子区人事局 │ ├─────────────────┼──────────┼─────────────────┤ │坊子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协会 │2007.12 │坊子区中小企业局 │ ├─────────────────┼──────────┼─────────────────┤ │坊子区沼气协会 │2007.10 │坊子区农业局 │ └─────────────────┴──────────┴─────────────────┘ 第七节婚丧管理 婚姻登记1990~1997年,婚姻登记在乡镇政府办理,由乡镇民政助理负责。1997年3月15日,婚姻登记统一集中到区民政局办理。2002年12月,成立坊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正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区的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至2007年,平均每年提供咨询服务800人次,档案服务76人次。历年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1990~2005年,结婚登记人口数量波动不大,与全区婚龄人口保持正常比率。2007年,峡山库区部分镇、村的婚姻登记工作划归坊子区管理,结婚登记量提高,年登记量升至2816对。 随着时代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进步,人们的婚姻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离婚登记率逐年提高。1997年,全区离婚登记仅有32对64人次。2007年,离婚登记为223对446人次,是1997年的7倍。人们的法制观念较弱,结婚证保管不善,丢失较多,造成近几年补证现象较为突出。2007年,补证36对72人次。 殡葬管理1988年6月4日,成立坊子区殡葬管理所(股级事业单位)。随着殡葬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推行火化、制止土葬,火化率98%以上。 1990~2007年坊子区婚姻登记情况统计表 单位:对 ┌────┬───────────┬────────┐ │年度 │结婚登记数量 │离婚登记数量 │ ├────┼───────────┼────────┤ │1990 │1673 │12 │ ├────┼───────────┼────────┤ │1991 │1561 │14 │ ├────┼───────────┼────────┤ │1992 │1432 │16 │ ├────┼───────────┼────────┤ │1993 │1621 │19 │ ├────┼───────────┼────────┤ │1994 │1593 │21 │ ├────┼───────────┼────────┤ │1995 │1642 │23 │ ├────┼───────────┼────────┤ │1996 │1530 │27 │ ├────┼───────────┼────────┤ │1997 │1486 │32 │ ├────┼───────────┼────────┤ │1998 │1794 │37 │ ├────┼───────────┼────────┤ │1999 │2007 │46 │ ├────┼───────────┼────────┤ │2000 │2052 │54 │ ├────┼───────────┼────────┤ │2001 │1525 │50 │ ├────┼───────────┼────────┤ │2002 │1822 │69 │ ├────┼───────────┼────────┤ │2003 │2493 │63 │ ├────┼───────────┼────────┤ │2004 │2114 │140 │ ├────┼───────────┼────────┤ │2005 │1848 │124 │ ├────┼───────────┼────────┤ │2006 │2389 │165 │ ├────┼───────────┼────────┤ │2007 │2816 │223 │ └────┴───────────┴────────┘ 1998~2007年坊子区死亡人员火化情况统计表 ┌─────┬──────┬──────┬──────┐ │年度 │死亡数(人) │火化数(人) │火化率(%) │ ├─────┼──────┼──────┼──────┤ │1998 │1397 │1473 │98.3 │ ├─────┼──────┼──────┼──────┤ │1999 │1471 │1449 │98.5 │ ├─────┼──────┼──────┼──────┤ │2000 │1375 │1360 │98.9 │ ├─────┼──────┼──────┼──────┤ │2001 │1513 │1501 │99.2 │ ├─────┼──────┼──────┼──────┤ │2002 │1428 │1419 │99.4 │ ├─────┼──────┼──────┼──────┤ │2003 │1463 │1459 │99.7 │ ├─────┼──────┼──────┼──────┤ │2004 │1365 │1357 │99.4 │ ├─────┼──────┼──────┼──────┤ │2005 │1341 │1339 │99.9 │ ├─────┼──────┼──────┼──────┤ │2006 │1209 │1205 │99.7 │ ├─────┼──────┼──────┼──────┤ │2007 │1437 │1436 │99.9 │ └─────┴──────┴──────┴──────┘ 第八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1997年,成立坊子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区级行政区域边界线进行建国以后的首次勘定。1997年2月~1998年10月,完成勘界任务。勘界中,与昌邑、寒亭、安丘、奎文、潍城、昌乐6个县市区共同拟定勘界实施方案;勘定坊子一昌邑、坊子一安丘2条边界线,79.358公里,埋设界碑19棵,标绘附图33幅,调绘带状地形图317.922平方公里,调绘界桩登记表27幅;配合相邻县市区完成昌乐一坊子、寒亭一坊子和奎文一坊子、潍城一坊子4条135.515公里边界线的勘定任务。2003年,安丘市南流镇划归坊子区,坊子区清池镇划归奎文区。2004年,对奎文一坊子、坊子一安丘2条边界线进行补勘,21.125公里,埋设界碑6棵,标绘附图13幅,调绘带状地形图84.221平方公里,调绘界粧登记表8幅;坊子区依法勘定的县级边界线总长235.998公里。1998年,坊子区被省人事厅、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勘界工作先进单位,勘定的昌乐一坊子线被评为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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