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儒佛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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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 儒教在境内流传久远,然而并没有教会的专门组织和奉行的固定仪式。只是崇尚孔丘、孟轲的主张。旧社会凡求学者,课程皆以儒家著述为主。其精义谓之在于求世人的幸福,实际是维护封建统治。教义主张君臣义,父子亲,夫妇别,长幼序,朋友信。以仁德为最高原则,教人“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儒教将孔丘尊为至圣先师,凡学塾、书院,无不张挂孔丘像或立“至圣先师孔老夫子”的牌位,进塾须先拜祭,有“圣人言不可悔”的戒律,但真正信奉与否,并不受严格限制。因之全县历代有多少儒教信徒。并无法统计。民国年间崇儒风逐渐淡薄,新学兴起,不再供奉孔丘像。个别村虽有倡读“四书”的书塾,也是教人求知为主,并非为奉教。建国后,公开提倡儒教者绝迹。
佛教 信奉释迦牟尼,传入县境年代不详,信徒谓之僧人。男俗称和尚,女曰尼姑。皆不结婚,不留发,有必须遵守的信条。谓曰十戒,即不杀生、不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香华涂身、不往观歌舞娼妓、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贪金银财物。1935年全县有佛教徒30余人,属于临济宗与曹洞宗。建国后尽皆还俗,后再无信奉之人。
道教 境内人民对信奉者称为道士,信徒供奉老子李聘,并对创始人张道陵及其后裔称为天师,迷信其有驱鬼捉妖的本领。原信奉者多为谋求长生术,以炼丹修行为本。元代道教传人之一王哲(号重阳子)在潍县以东的福山、登州和莱州等地相继立三教三光会、三教五华会、三教平等会。主张儒、佛、道为一,不再言求长生、服丹药,而以识心见性、除情去欲、忍耻含垢、苦己利人为宗旨。生活基本上是自食其力,或靠化缘或扎纸草或为丧家作道场诵经祈祷等增加收入。奉教者虽不多,但分布面较广,据传清代凡较大村镇,多有道士。1935年,全县尚有20余户,建国后,贫困者在土改时分到了土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