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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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前,宗教以儒、佛、道为主,称为三大教,实则信奉的人数不多。儒教,即孔孟之道,倡导者多为绅士、儒生,领略程度深浅不一;人民大众与儒教关系多在若有若无之间。佛教、道教信奉者极少,民国年间,佛、道信徒不足百人,皆住庵观寺庙,是士农工商四民之外的特殊阶层。
清末,基督教传入,发展颇快,一些社会上层人士,也纷纷加入,并逐渐形成多种派系。该教信徒,以县境北乡居多,解放前夕全县已超过8000人。建国后,基督教摆脱了洋人控制,实施自养、自立、自传方针。并有代表参加县(区)历届政治协商会议,同全国人民一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