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社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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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国家加强了革命传统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新风尚逐渐出现。
缅怀先烈 从50年代初期开始,每逢清明节,干部职工和学校师生,就有组织地祭扫烈士陵墓,敬献花圈,悼念为国献身的革命先烈。有时还组织报告会,请英雄模范对广大群众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此举已成新风。
男女平等 解放前,广大妇女深受封建礼教束缚,在社会、家庭中与男子没有平等的地位。民主政府建立后,妇女地位有所提高,但仍然与男子相差悬殊,除思想解放和参加革命的少数女子外,其他妇女仍处在社会低层。50年代以来,妇女的社会地位才有显著提高。现除极个别男人还有虐待妇女的行为外,男女共同掌家、共同决定家庭重大事宜之风已经形成。
婚姻自主 旧社会男女婚配均由父母和媒妁主宰,自己毫无主权,不少人婚后痛苦终生。现男女婚姻自主已受法律保护,青年男女可以自由谈恋爱找对象,任何人不得干涉。不少青年虽征求父母意见,但决定权在自已,婚姻自主之风已在城乡形成。
火葬 70年代以来,实行火葬,现城乡群众普遍接受,土葬已极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