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药材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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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前,群众只是把菊花、牡丹、罂粟等作为观赏花卉栽培,无专门种药者。县内用药多靠外地购进或采集野生药材,很多中药品种不能满足需要。自1958年贯彻国务院对中药材生产要实行“就地生产、就地供应、积极变野生动植物为家养家种”的方针后,潍县中药材的种植始得发展。
1960年,潍坊药材站派人指导圩河公社郑家大队试种红花11亩,收获62.5公斤。1962年,种植品种扩大为红花、苏子、元参、怀牛膝、菊花5个品种,共18.6亩,收获药材1945公斤。1964年,药材种植扩大到圩河公社的郑家、杨家庄、朱圈、流饭桥、河崖头、大台、东庄家、北里庄等大队,以及成章公社的楼子大队、杏埠公社韩家大队等10个大队。1965年,种药大队达20个、668亩,种植品种47个。
1960年后,药材公司与种植大队逐年签订产购合同。药材公司负责技术指导和收购计划的落实;种植大队严格按国家下达的面积、品种种植,加强田间管理,适时收获加工,按质按量交售。
1982年,药材生产基地由圩河公社转移到寒亭镇,种植单位有叶家庄子、牛埠、卜家庄子、大埠、箕子埠和县良种场。种植方式由大队集体种植改为农民个体或几户农民联合种植。药材公司分别与农民签订合同,并及时为种药户解决化肥、农药及烤药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