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小学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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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小学校长由地方士绅推荐,经县教育行政机关批准后任命。任校长者多系文化名人。教员则由校长和校董事会聘任。校中杂役由校长雇用。1934年,县内国办各级小学校长均由县教育局遴选任命,文化程度多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月薪最高者22元(银元),最低者15元。小学教员一般由校长聘任,文化程度不等。1933年春统计,县内小学教师978名,其中毕业于各种师范者141名,占总人数的14.4%,而毕业于小学者442名,占总人数的45.3%。月薪最高者18元,最低者10元。村立小学校长多系义务职,教员月薪最高者10元,最低者2元(义务教员)。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统治区的教员改发粮米,高级小学教员每月小米80至120斤,初级小学教员每人每月70至100斤。抗日根据地的小学全由村办。小学一般不设专职校长,由村干部兼任。教师大多是本村人,一般文化程度较低,爱国热情高,其待遇与村干部相同,土地由群众代耕代种。
1947年,物价飞涨,货币贬值,国民党统治区教师工资由法币折发小麦或小米,小学教师平均每人每月发粮100公斤,工友50公斤,但多不能兑现,教师生活困难。
县内老解放区的教职员。在1947年前,实行供给制,每人每年两套单衣,两年1套棉衣,每年两双袜子,4双鞋,每月五角至1元的津贴,每天生活费折粮1.2公斤。家属享受工属待遇。1947年,开始实行薪金制,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发高粱45至60公斤。1948年改为每人每月发小米40至60公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党和人民政府不断提高小学教职员的待遇。1952年春,县内初级小学教师月薪小米80公斤至103公斤,平均95公斤;高级小学教师月薪小米105公斤至120公斤,平均110公斤。1952年秋,开始实行工资分制,每分值折人民币0.23元,小学教师最低每月70分,最高170分。1955年7月,废除工资分制,在增加教师收入的基础上,实行货币工资制。1956年,工资改革,增大了级差,按教师的学历、教令、工作量和工作表现重新评定了工资,小学校长最高被评为小学行政三级,每人每月工资72元,小学教职工最低工资每月25.5元。1960年至1963年,对部分教师的工资又进行了两次调整,全县教师升级面为40%。
1972年,为部分低工资的教职工增加了工资。升级面为40%。1977年又给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教职工提升了工资。全县小学教职工升级面为40%。1979年,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按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为主要依据,为全县58.9%的小学教职工提升了工资。1981年全县又有2533名教师(含中学),晋升一级工资,并有779名连升两级工资。人均月工资增加到49.02元。1985年,又有1986名教师(含中学)提升了工资,升级后。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平均月工资为69.25元。1987年,推行职称工资制;同时中小学教师的工资都上浮10%。1988年,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平均月工资104.97元。另外,教职工与党政干部同样享受各种福利、津贴、奖金等待遇。并外加教令补贴,是班主任的还享有班主任补贴费。这些收入每人每月平均达40.3元。同时也享有养育补助,丧葬补助以及离休退休等待遇。
民办教师待遇,1958年,设民办小学17处,始有民办教师。1959年,潍教工字第17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的收入,原则上不低于生产队一般劳力的收入,外加技术补贴,每人每月4至6元。1974年8月始,小学民办教师每月补贴费为5元。1979年11月后,改为每月13元。1982年3月2日,潍县财政局、教育局(82)寒教字第21号文件规定,小学民办教师国家每年补助220元,(中学260元),其中百分之九十按月平均发给教师本人。其余部分由教育局统一掌握,用于民办教师的福利事业。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民办教师实行工资制。1983年,全县小学民办教师月均工资为41.3元,照分口粮田。1984年1月始。民办教师每人每月平均增加10元。同年10月后,每人每月又普增7元。1985年9月,建立民办教师退休制,参照公办教师退休条例执行,同年底,小学民办教师的月均工资为70元。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教师被誉为“人民教师”、“辛勤的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受到党和人民的尊重。1950年,县政府号召各村在春节前后开展尊师运动,对家远的教师和带小孩的女教师组织人力进行迎送。在乡村,群众有事主动同教师商量,村干部开会,先请教师讲话,对村民进行形势教育。
1958年,反右派斗争犯了扩大化错误,全县有351名教师错划为右派分子,有的甚至受到劳教和开除公职处分。1960年,县政府教育局,提倡以教学为主,抓提高质量,强调学校领导改进作风,恳听教师意见,发挥教师专长,对教师给予力所能及的照顾。温暖了教师的心,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
1966年“文化革命”开始后,在教师中抓“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在学校领导层中抓走资派,教师被剥夺了工作权力,成为被整的对象。教师被称为“臭老九”,普遍被人瞧不起。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组织建立了“落实政策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对1958年错划为右派分子的351名教师,予以彻底平反改正,恢复名誉,并适当的安排了工作;对“文化革命”中迫害致死的6名教职工,由县政府行文予以平反昭雪;对全部的历史旧案重新进行了审理,取消了其中的不实之词,做出了正确的结论。对历史上的冤案,也予以坚决平反。至1986年底,全区有两名教师被评为特级教师,有16名被评为讲师,15名被吸收为县政协委员,22名教职工被选为县九届人大代表。从1984年至1987年全区有781名教师的2037名家属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