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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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谋职业 清代及民国期间,县内工商业集中于潍城,城乡劳动力受招募就工于工厂、商店、作坊。一般是前三年为学徒期,无工资待遇;出徒后仍须在原厂家低薪服务三年,期满方可自由谋转。如资方倒闭、经营情况不佳或职工身体不能适应劳动需要,就业人员会被随时解雇。1933年,潍城、坊子共有大小企业2267家,职工4.4万人。农村多为季节性小手工业,从业者多系亦工亦农,以四匠(铁、木、瓦、织)居多,尤以织布业为最,1935年前后,全县织布机近5万台。从事发网、制鬃刺绣等业的廉价女工遍及各地。有“九千绣花女,十万织布机”之说。她们的操作往往是“不知金鸡早,常伴玉兔西”。所得报酬每日却只有十几个铜元。1937年后,各工商行业户骤减。农村手工业者几乎全部失业。1945年,解放区人民在党和政府“生产自救”号召下,造纸、织布、铁木等手工业户开始恢复,1949年达4000余人(户),1958年后自谋职业趋缓,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基本上已不再有自谋职业渠道。1978年个体工商业者渐增,当年从业人员520人,至1983年全县发展到7820人。1987年,对自谋职业的个体工商业户进行登记管理,从业人数达13300余人。
安置就业 1951年,在生产合作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第一个生产合作社——东坡织布生产合作社。此后,各手工业者纷纷走组织起来的道路。制鬃、铁木、织布、服装等生产合作社相继诞生。1955年,以农村铁木瓦工为基础,以乡、区为中心组织社厂。县机关驻地有了搬运社、百货公司、饭店、铁木社、白铁组等。区驻地有供销社、铁木联合厂、诊所、饮食服务业等。所有手工业皆归县手工业联社管理。小商贩和服务行业归县供销合作社管理,年底,从业人数7895人。1962年,对全县手工业企业职工进行了调整、精减、下放,将1958年原有的54个手工业社7909人,削减为15个单位603名职工,其余下放农村社队。1963年后,对就业安置实行三统一(统一计划、统一招工、统一分配)办法,厉行“统包统配”制度。1964年县工业由前几年的滑坡转入发展阶段。各企业固定工人不能满足需要,各单位开始大批招用临时工。至1966年,招工减少。此后十年间,建国后出生的城镇人口相继达到劳动就业年龄,待业者日增,1975年已达1700多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招工纳入计划轨道,将过去招工以农村劳动力为主改为以招收城镇待业青年为主,并将以前上山下乡知青相继召回安置。至1980年县内“就业难”问题基本解决。1978年,开始办理离退休职工子女顶替工作,至1983年共有3000余名老职工的子女顶替就工。1984年,寒亭区开始实行招用合同制工人,对象主要是待业青年、军转干部家属,至1988年共招收合同工2904人,其中1988年度安排140名,内有25—35岁已婚大龄待业青年和照顾195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子女50人,安置军转干家属15人。这5年还安置了农村富余劳力1633人。1988年,首次开办“劳务市场”公开招工,在劳动部门统一计划管理下,各单位自行招工,待业青年自选单位报考,是年招收465名。
19781988年招收工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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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时间 │招收人数 │招收来源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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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全民 │集体 │合计 │城镇 │农村 │下乡知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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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2 │500 │242 │742 │124 │534 │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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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 │857 │274 │583 │857 │370 │115 │3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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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 │255 │136 │119 │255 │131 │108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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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 │722 │664 │58 │722 │654 │66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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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 │323 │279 │44 │323 │25l │7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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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 │77 │77 │ │77 │7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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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101 │44 │57 │101 │101 │ │ │合同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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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 │140 │100 │40 │140 │140 │ │ │合同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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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820 │570 │250 │820 │510 │310 │ │合同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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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434 │159 │275 │434 │270 │164 │ │合同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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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605 │420 │185 │605 │605 │ │ │合同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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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外地 县境人多地少,旧社会生产落后,大多数农民终年不得温饱。故历代多有“下关东”、“闯南洋”谋生者,大小村庄皆不乏在外省落户的人家。建国后,政府鉴于外流人(户)数众多,采取有计划分期招工办法,以支援外地建设。1952年招收女青年150名参加新疆建设兵团;1958年招收300余名男壮劳力去黑龙江修筑铁路和参加朗乡林业局的开发建设;同年招收近百名男工去福建省伐木;1959年招收100余名男劳力去吉林省舒兰煤矿;1965年至1968年先后招收200多名男性工人去云南、广西两省修筑公路;1968年5月招收建筑、安装工近百人去甘肃省支援基本建设。
上山下乡 1964年秋,潍县开始接收安置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1979年结束,历时15年,共接收来自青岛、潍坊、当地驻军、外省以及本县的下乡、回乡知识青年5133人,先后安排在153个大队。从1970年开始,通过推荐选拔等形式,就地招工的3873人,升入大、中专院校的194人,参军151人,其他方式安置201人,其余返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