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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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劳动事务,由县衙所设工房管理。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潍县成立商会,兼管部分劳动业务。民国期间,县署设建设科管理劳动业务。建国初,劳动事务由县计划委员会兼管。1956年设劳动科,1958年并入计划统计局。1962年至1973年,劳动业务先后由计划、统计部门兼管。1975年5月县设劳动局。1984年1月与人事局合并,称劳动人事局。1988年6月单设。
1968年,为安置青岛、潍坊以及本县城镇的知识青年,县革命委员会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80年,其业务移交县劳动局,次年撤销。
1981年9月,潍县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具体负责待业青年的就业安置、技术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