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浸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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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1980年,首次对白浪河和虞河的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1983年,在白浪河的东贾庄和虞河的三娘庙监测点进行测定,重点是溶解氧、油、硫化物等项目,并对水体作了总体评价。同时,也对潍河的污染源、污染负荷比和排污量作了监测。1986年,共取得监测数据328个,对影响灌溉和人畜饮水的潍河、汶河和引潍干渠水质取样化验,并对潍坊拖配三厂的采暖锅炉大气污染,作了监测,林格曼浓度为4级,寒亭五金附件厂有3台压力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经监测分别达到96分贝、95分贝和98分贝,因超过国家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作了处理决定,同年,开展了寒亭区工业污染源调查,区属和区属以上工业企业,共有36个,其中重点污染源14个,一般污染源22个,基本查清污染排放及治理状况,对潍坊化纤厂、潍坊造纸总厂寒亭分厂和潍北农场造纸厂执行污染源动态建档。1987年开展监测项目11个,取得监测数据427个,鉴于城区锅炉73个,对大气污染较重,加强了监测。1988年,开展监测项目16个,取得监测数据722个。在白浪河、虞河设两个监测点,化验22个项目,6次,还配合市业务部门对两河监测10次。还在南营、潍坊化纤厂、区环保局,设大气污染监测点,每日采样3次,连续进行9天。同年开展寒亭区乡镇企业工业污染调查,全区499个乡镇企业中,有365个污染源(重点污染源4个,中污染源124个,轻污染源237个),共取得监测数据4554个。
征收排污费 1980年9月,对排放有害污水的企业单位,按照排污量大小,污染负荷比,对轻工、化工行业进行收费。到1988年,逐步发展到对纺织行业和乡镇企业收费,共计征收排污费151万余元。
征收排污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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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合计(元) │轻工(元) │纺织(元) │乡镇企业(元) │其它(元) │缴费单位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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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72 │ │ │ │72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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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3054 │ │ │ │305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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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46133.62 │31059.00 │6900.26 │2896.60 │5277.76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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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309192.10 │102769.81 │12161.70 │19367.64 │174892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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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40881.45 │9300.40 │3684.12 │4380.00 │23516.93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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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51483.66 │3455.75 │16048.78 │16472.21 │15506.92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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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295948.63 │246516.01 │8758.30 │9178.34 │31495.98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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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364142.38 │317604.83 │9359.62 │11712.80 │25465.13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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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403028.24 │346998.84 │10132.92 │19932.93 │25963.55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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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三废”治理 1980年征收排污费以来,促进了对污染源的治理。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以企业自筹资金为主、环保补助治理资金为辅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分步实施。1983年,对全县30处电镀厂、点进行整顿,采取“关、停、并转”措施,集中办5处电镀厂、点(今属寒亭区2处),推广无氰电镀新工艺。同时,对地区硝铵厂的废水、潍坊水泥厂和潍县水泥厂的粉尘进行治理。1986年至1987年,对东庄造纸厂和固堤镇电镀厂的污水进行治理;为减轻城区大气污染,有两个单位实行采暖锅炉联片,重点进行虞河除污改水工程。1988年,除虞河除污改水工程扫尾外,还完成了《潍坊市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中7项工作指标:液化气用户发展4000户;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率98%;潍坊造纸厂寒亭分厂中段水回收;潍北造纸厂白水回收,潍坊齿轮箱厂1座退火炉消烟除尘技术改造;潍坊齿轮箱厂1座Q型热处理炉消烟除尘技术改造;寒亭区副食品加工厂饼干燃煤烤炉改电烤炉。为控制城区大气污染,区政府先后对区驻地全部实行采暖锅炉联片及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发出文件。
1983年,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始执行“三同时”(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到1988年,共有15个单位执行此制度。
环保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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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合计(元) │环保治理资金贷款(元) │污染治理支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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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24000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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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23500 │ │2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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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22700 │20000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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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90000 │35000 │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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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160200 │55000 │10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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