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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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到1956年,在贯彻婚姻法、土地改革、划分农村阶级成分、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管制反革命分子、统购统销、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及安置大批(7584名)复员军人等复杂工作中,促成了1956年秋的一次信访高潮,群众来信来访达2060人(次),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婚姻、代耕、军人安置和乡村干部作风等。其中,婚姻纠纷占25%,反映代耕和复员军人安置占40%。一些上访者跑到县政府驻地,指名找书记、县长为之解决问题。政府多次专题召开区、乡领导人会议。书记、县长、区长深入基层,广大干部到群众中调查研究,多数问题得以就地解决。1958年,有干部、教师450余人被打成“右派”。其后“大跃进”中许多干部头脑发热、作风粗暴,伤害了群众,一些敢讲真话的人,或被拔了“白旗”,或被扣上“右倾分子”帽子大加批判。1959年虽给大多数“右派”摘去帽子,但农村干部受“五风”、“一平二调”影响,违法乱纪现象仍呈上升趋势,个别生产队发生干部逼死人的事。据此,1962年在大幅度调整国民经济计划和对干部进行甄别之际,出现又一次信访高潮。年底,全县受理来信来访2100人(次),要求落实政策和反映农村干部作风的占三分之二。政府对此虽十分重视,也处理了一批严重违法乱纪的社队干部,但限于当时政策,对某些要求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使不少人留有“政治尾巴”而意见满腹。1963年后,“社会主义教育”、“四清”、“文化大革命”、“清理阶级队伍”、“知青上山下乡”、“教师下放”、“一打三反”等运动接连不断,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因而信访人次剧增,仅1970年,就有590人(次)越级上访。不少人的态度是“弄不清问题绝不回家”。为解决这次信访高潮,花去大量人财物力,但终因政策规定太死太“左”,绝大多数人(约占来信来访的60%)的问题,无法得到圆满解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潍县在历次政治运动和十年动乱中造成的冤假错案,以及几十年积累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集中爆发出来,形成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信访高潮。仅1979、1980两年,就受理来信来访7832件(次),有近千人次越级上访,46人进京。为解决上述问题,县里组成了庞大的工作班子,耗资近千万元。历五年时间,才先后为4500余人落实了政策。只教育局一个单位,纠正平反838人。其中,被错划为右派的351人;反右倾中受到错误处理的74人,“文革”中受错误处理的108人,历次运动中留有“政治尾巴”的176人。1986年,区内来信来访转为以反映承包合同、
干部作风、邻里纠纷等为主,一度出现高潮,该年底和1987年初,区党政领导曾陷于“上班人围、吃饭人陪、走路人追”的困境。区信访部门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分析了当时形势特点,认为:区领导处结信访案件越多,乡镇村和区直部门的干部威信就越低;区领导越忙,则下级干部越闲,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于是决定把区内信访工作的重点放到乡镇村和区直各部门中去。为提高其政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区政府抽调力量充实了基层信访队伍,并实施和逐步完善“三联单”信访工作制。即一联存根,填写反映情况的性质,承办单位和转办日期,用以催办和掌握办案进度;二联是转办要求通知单,向承办单位提出处理要求和时间;三联是查处情况报告单,由承办单位填报查处情况,对未能及时报告的,采取发函陛办和让承办单位汇报等办法解决。对处理不当,信访人有意见的,向承办单位查明问题,限期予以重新处理,达到处结合乎政策规定,信访人又基本满意为止。自采取凡能在各级范围内解决则各级负责到底的办法后,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大为减少。1987年,全区受理信访案件3581件(次),重复和越级信访率只有1.3%,查结率达到100%。1988年全区受理信访案件4212件(次),查处率100%,其中,区信访办公室受理的295件(次)中,对区委区政府领导提出批评建议的居首位,占22.4%;其次为反映干部作风的,占13.6%;再次为民事纠纷,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