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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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县曾是山东省信访工作中出名的“老大难”单位。1979年度,找领导申诉冤情要求落实政策的来信来访,高达5702人(次),其中,越级到中央、省、地区上访的就有923人(次)。在处理信访实践中,各级领导和专职人员,于1982年创造了“三联单”信访工作制,大大减少了重复、越级信访。1986年,寒亭区把信访工作的重点转向基层,使70%以上的问题在乡镇村和各部门中得到解决。1987年,全省信访工作现场会在寒亭召开,推广寒亭区基层信访工作经验。1988年,寒亭区有93%的信访问题在乡镇村和区直各部门得到妥善处理,成为无重复信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的“信访工作先进区”。省委、省府主要领导曾给予评价:“寒亭区把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的做法,是在当前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途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特以鲁办发(1988)3号、(1989)13号文件的方式向全省推广。1989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县信访工作座谈会上,寒亭区所介绍的在“信访工作中采用‘五个超前’经验”,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