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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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潍县第一届至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均无常设机构。在此期间,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县人民委员会或县(区)人民政府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职权。1980年12月,潍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设:办公室、法制科、联络科、调研科。至1990年3月寒亭区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的人大常委会的主要活动为:
干部任免 共任命委、办、局负责人445人次,1987年6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区政府礼堂举行干部任命仪式。向被任命的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干部83人颁发了任命书。
提案处理 县(区)各届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均作了认真处理和答复,共计处理提案930件。区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提案,有26件得到处理。在这些提案中,有的人大代表要求解决泊子乡人畜吃水问题。该乡严重缺水村21个,已建成饮水池16个,其余5个村的饮水池逐步修建。有的人大代表提议解决城镇地下排水问题。区政府责成区建委制定了治理方案,并投资10万元,在四年内全部完成。有的人大代表提议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城乡经济。区工商管理局加强了集市建设,新发展集市一个,增加行市20个,组织山会交流,投资3.36万元,增加了市场服务设施;保护集市正当贸易,取缔无证商贩,查处违章活动案件,维护了市场正常秩序,有力地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组织视察 共计组织视察1230人次。1985年3月5日,区人大受市人大委托,组织农村的市人大代表孙悦兰等三人,由于希柱主任陪同,视察了本区北部防潮大堤工程和里疃乡孙家杨孟村个体养鸡、养猪专业户。1985年7月9日至12日,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视察。这次,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和邀请了省、市、区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46人,对区驻地和八个乡镇驻地的机关食堂、饮食加工业、农贸市场和个体饮食户等110个单位进行了视察。1986年1月16日至17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代表,以及区政府的工商、税务、计量、物价、卫生等部门26人,对区政府驻地的粮食、副食品、饮食行业的75个国营、集体和个体经营摊点,进行了物价视察。
听取、审议工作汇报 自1985年1月区十届人大常委会至1990年3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区政府所属财政局、民政局、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文教局、卫生局、审计局、工商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法院、裣察院的工作汇报达189次。
制定通过决定、决议 共计178次。1985年8月2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了《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12月5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地方史志工作的决议》。1987年6月18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加强教育工作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