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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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区)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县(区)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首届人大 潍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12日至16日在寒亭召开,出席代表374人。会议讨论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半年来工作总结;解决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的遗留问题;贯彻夏季生产、互助合作与粮食征购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学习讨论“宪法草案”;选举出席省人大代表4人。首届人大第二至第六次会议,于1954年11月至1956年6月间分别召开。历次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互助合作、统购统销、农业合作化、肃清反革命、手工业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审查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等。在1955年10月首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选举李存太为潍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崔文林、萧乐昌为副县长,黄玉凯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二届人大 潍县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1月3日至9日在寒亭召开,出席代表321人。会议主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是:掀起合作化新高潮;制订1957年工作计划;受理415件代表提案。会议选举刘凤鸣为县长,崔文林、萧乐昌、周洪金、刘树声为副县长。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5月10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审查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的主要工作意见。
三届人大 潍县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6月4日至7日在寒亭召开,出席代表354人。会议学习讨论了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通过县人民委员会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受理代表提案430件。大会选出陈允杰、胡兆坤、王维琪、李好臣为出席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刘凤鸣为县长,萧乐昌、王吉祥为副县长,黄玉凯为县法院院长。
四届人大 潍坊市四届人大于1961年4月在潍坊市召开,产生了潍坊市人民委员会。此时潍县与潍坊市合并,称潍坊市。
五届人大 潍县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8月21日至25日在寒亭召开,出席代表350人。会议学习毛主席关于抓阶级斗争,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讨论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1963年农业生产计划;受理代表提案478件。会议选出王振敏、王维琪、邢云山、张兰阁、张秀英为出席山东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王振敏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宫锦升、迟廷章、仇传伦为副县长。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根据毛主席关于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研究了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生产救灾为中心的工作任务;大会补选了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六届人大 潍县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4月8日至11日在寒亭召开,出席代表333人。会议根据党中央毛主席提出的“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审查通过了县人委会工作总结报告,1964年财政决算报告、1965年财政予算(草案)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11件代表提案作了处理。会议选举宫锦升为县长,迟廷章、仇传伦为副县长;穆福忱为县法院院长。
七届人大 1966年,潍县党、政机关遭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冲击,陷于瘫痪,县人大会议随之中止。1968年3月20日,由潍县驻军主持,在潍县第一中学(寒亭一中)体育场,举行“潍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有“造反派”、贫下中农、革命领导干部10305人。会上,潍县革命委员会主任信同先宣布潍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县革委会成员为:主任信同先,第一副主任张新祯,副主任宫锦升、刘彦,常委孙彬、牟子强等六人。1969年10月,贯彻中央解决山东问题的十条指示,县革委主要成员调整为:主任信同先,副主任张新祯、宫锦升、刘彦、赵忠超、迟廷章、孙彬、张满柱。
八届人大 潍县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5月27日至30日在寒亭召开,出席代表600人。会议审查通过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出潍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滕司宪,副主任李永祺、王锏、苏承章、韩云昌、任生妞、王成才、孙仁浩,委员57人。由李永祺、王锏主持县革委日常工作。选出韩辉书为县法院院长,朱绪文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九届人大 潍县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2月6日至10日在寒亭召开,出席代表390人(其中女性100人)。会议主要内容: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极“左”路线,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知识分子、原工商业者、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和侨务、民族、宗教政策,对整风反右运动中错划的右派改正安置工作,为长期劳动守法的4351名地富分子摘掉帽子,为8992名地富子女新定了成分;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1700件次,处结率达94%以上;任命了公社管委会正、副主任,大队正、副大队长和县社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并提出了今后三年的工作任务。会议对县政府以及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作了相应的决议;受理代表提案305件。会议选出:潍县人民政府县长苏承章,副县长李循友、王仪亭、王全义、任生妞、郭德正,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振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绪文。会议选举产生了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于希柱,副主任王成才、孙仁浩、李传智、徐韵声,委员11人。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12月15日召开。县长苏承章作《关于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希柱作了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1月9日召开。县长苏承章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国民经济在调整中持续稳定发展,加强政府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继续改革和完善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希柱作了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选出出席省第六届人大代表:王瑞祺、王凤秀(女)、吴开和、赵洪君、郭大壮。增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铭。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于1983年12月27日召开。代理县长王德仁作《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希柱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出席潍坊市第十届人大代表54名。
十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17日至20日在寒亭召开,与会代表250人。会上,代理区长于延孝作《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希柱作常委会工作报告。区财政局长作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区法院、检察院分别作了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了区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于希柱,副主任王仪亭、孙仁浩、任生妞、吴开和和委员12人。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于延孝,副区长王在辉、范乐民、陈之凡、袁英馥(女)。选举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振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昌。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24日召开。区长予延孝作《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希柱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分别听取了财政局、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5月16日召开。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孙承志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牟圣章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孙承志为寒亭区人民政府区长。
十一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4月26日至29日在区招待所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寒亭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寒亭区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寒亭区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寒亭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光明,副主任王全义、孙仁浩、史竹亭、陈锡瑶、吴开和,委员10人。选举寒亭区人民政府区长孙承志,副区长李英文、陈之凡、范乐民、李晓明、赵广发,选举出寒亭区人民法院院长于之存,选举出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昌。会议收到代表议案49件,建议和意见32件。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87年12月5日至6日召开。会议选举出席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28名。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3件,并作出“关于代表所提议案的审查报告”。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5月7日至9日召开。孙承志区长作“寒亭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王全义副主任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别作了工作报告,与会代表听取审议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4月10日至12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寒亭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十二届人大 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3月21日至25日在寒亭区招待所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10名,其中:工农代表127名,占60.5%,干部代表49名,占23.3%;知识分子代表32名,占15.2%;无党派爱国人士2名,占1%。代表总数中的中共党员代表116名。占55.2%;妇女代表52名,占24.7%。本届代表与上届相比,干部代表减少16名,工农代表增加12名;代表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73名,占82.3%。其中大专以上的39名,高中、中专的7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寒亭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寒亭区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寒亭区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寒亭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全义,副主任陈之凡、范乐民、吴开和、潘云英(女),选举寒亭区人民政府区长李英文,副区长王春堂、李晓明、袁英馥(女)、于桂成、王洪斗,科技副区长郎业广。选举出寒亭区人民法院院长于之存,选举出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昌。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7件(其中农业方面7件,城建环保3件、交通7件、工业2件、生活用水2件、乡改遗留问题3件、其他3件),还收到代表建议、意见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