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议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72&A=1&rec=442&run=13

清末县议事会 公元1909年(清宣统元年),潍县设立选举调查事务所,选举省咨议局议员。次年,设筹备地方自治公所,选举城区议事会、董事会,陈介成当选为议事会议长,陈陔当选为董事会总董;同时选举县议事会、参事会,柴兆麟当选为县议事会议长,徐云起等七人当选为县参事会参事员。
民国县参议会 1912年,南京国民政府在国会选举中公开贿选,潍县选举于庭樟(均生)为国会议员。张柏庄、于乐洵、李德温、郎会哲等5人为省议员。1913年,谭锡纶充任县议长。1920年,国民政府内务部公布自治法。1922年,潍县设立自治讲习所。1929年,奉省令限期成立各区公所和乡镇公所。1932年,潍县划分10个区,成立乡、镇公所236个,县长厉文礼委任正副乡、镇长492人。1939年,县政府设立参议会,名为代表民言的政治组织机关,监督县政府的施政方针。1941年,潍县公布了《县参议会组织暂行条例》、《县参议长选举条例》和《乡、镇代表选举条例》,均未具体实施。1942年,县人省参议员丁淑言等参加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提出了抗日救国、广筹赈款等七项提案形成决议。1945年9月日军投降后,县政府在潍城成立临时参议会,参议会候选人有郭砥生、王立民、高镜秋等48人(党、团候选人35人,商会候选人5人,农会候选人4人,工会候选人2人,妇女会候选人2人)。1946年6月,潍县临时参议会召开成立大会,张振河当选参议会议长(潍县里疃村人)。参议员22人。1947年至1948年,国民政府打出“民主”的幌子,掩人耳目,竞选国民大会代表(实际是贿选),胡镜心为省国大代表(潍县商会会长)。潍县国民大选当选人王注东,国大代表裴昌会、郭家范、王有为。
解放区县参议会 1946年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潍北、潍南县民主政府,为加强民主统一战线,团结各界人民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均成立县参议会。各村选出代表到区政府参加议事会议,区政府选出代表到县政府参加议事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领导干部向代表们作当前政治形势报告和县政府施政工作报告,如生产救灾、土地改革、支援前线等工作。会上广泛征集代表们的提案,对每项提案都认真研究,并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