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族解放先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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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 潍县总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
1935年,“一二九”运动之后,在共产党的号召和领导下。北平学生组织起“民族解放先锋队”。1937年2月,北平“民先”总部通过山东省督学徐眉生介绍,派人来潍与县立中学国文教员王一之和撞钟院小学校长丁子新取得联系,开始在潍城发展民先队员,筹建民先地方武装,开展抗日救亡活动,之后,北平民先总部定期邮寄学习、宣传材料。王一之、丁子新分头在师生中发展队员,宣传抗日救亡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同年10月下旬,撞钟院小学和县立中学的30余名民先队员,在城北贾庄村外的树林内,召开了民先队部成立大会,选举王一之为队长,丁子新为副队长,张义成为组织委员。10月19日,县民先队部在撞钟院小学召开纪念鲁迅逝世一周年大会,号召全体队员和进步师生学习鲁迅的战斗精神,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同月,原中共山东省委军委书记张鸿礼从青州国民党监狱获释后回到潍县,参加民先活动。11月,郭焕忠与民先队员在朱马村附近扣留土顽张景月部修械厂工具及40余支待修钢枪和200余枚没装好的手榴弹,为组建抗日武装创造了条件。
1938年1月27日,蔡家栏子村武装起义成功,宣告成立了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第七支队,民先队员踊跃入伍,走上武装抗日的道路,后绝大多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共产党、民主政府和抗日军队的优秀分子。没有入伍的队员,在县委的领导下,继续进行抗日救亡宣传,发展队员,壮大组织,成为共产党的外围组织,积极配合县委开展工作。1942年,各界人民抗日救国会等群众团体相继成立“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