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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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区(潍县)党组织,自1926年创建以来,到1988年领导全区(县)人民,经历了8个不同历史时期,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胜利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并开始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1年7月—1927年7月) 这一时期,为党的创建和蓬勃发展阶段,充分利用国共第一次合作的有利条件,发展壮大了党组织,成为山东党组织早期活动的中心之一。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在济南求学的庄龙甲认识了王尽美、邓恩铭等人,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教育。1923年夏。经王尽美介绍,庄龙甲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24年暑假,庄龙甲回到家乡,在工人、农民、学生中宣传革命道理,传播马列主义、开展党的工作。次年初,庄龙甲受党的派遣,回到潍县,以国民党员的身份,借国共合作的有利条件,先后发展了30余名党员,组建了中共潍县支部。1926年初,庄龙甲、王全斌等先后组建了中共庄家、南屯、东西曹庄、茂子庄和坊子铁路党支部。6月,在中共山东地方执行委员会具体指导下,中共潍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城南茂子庄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潍县地方执行委员会。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山东省建立的第一个县委。此后,潍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了党的“三大”确定的与中国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的方针,团结一切进步力量,在全县广泛开展了工运、农运、学运等运动,并不失时机地发展党团组织。为进一步壮大革命力量,搞好农运,县委先后派10人去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和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学习。1927年初,党组织领导党员在农民中广泛开展革命宣传,揭露军伐贪赃卖国、逼粮要款的罪行,揭露土豪劣绅欺压百姓的行为,号召农民反对苛捐杂税,组织起来成立农会,打倒土豪劣绅,建立苏维埃红色政权。还多次领导工人、农民、学生开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活动,扩大了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县城文美、文华中学,二十里堡的毓华小学,在党的影响下为革命事业先后培养了大批中坚人才。潍北的牟家院、小庄子、阙庄和潍南的茂子庄、南屯、庄家、东西曹庄等村,不但成为党在农村活动的中心,而且均成立了农民协会。其中,东曹庄村被誉为“小莫斯科”。1927年3月底,在中共潍县县委的领导下,潍县拥有10个党的支部,110余名党员,100余名团员。受潍县各级党组织的影响,县内还有30多个村庄成立了农民协会,拥有会员数千人,农民赤卫队员近800人。成为山东省党的活动中心区之一。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7月—1937年7月) 这一时期,国民党背叛革命,对共产党人进行血腥镇压、中共潍县县委坚定地建立革命武装,带领全县党员和革命群众,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保存了革命力量。“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党中央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潍县国民党右派势力虽蠢蠢欲动,但由于在庄龙甲以及县委其他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国民党反动派势力仍处在先进力量的包围中,潍县党的活动以及工运、农运、学运等还是处于公开、半公开状态。为保护革命力量,进一步争取国民党左派力量,中共山东省委根据潍县这一特定环境下的特殊情况,派丁君羊来潍,与庄龙甲研究了改组潍县国民党县党部事宜。5月,庄龙甲利用国民党山东省党部潍县农民运动特派员的身份,在文华中学主持召开了国民党潍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了新的县党部,直到10月份,国民党在潍县的领导权一直掌握在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成员手中。10月下旬,潍县国民党员张耘南从南京接受反共任务回潍,公开组织反动势力与人民为敌。12月25日,张耘南等人在寒亭召开了国民党潍县代表大会,组成了反对共产党的县党部。至此,潍县国共两党彻底决裂。同年冬,县委根据省委关于“第一要急速进行武装”的指示,作出了关于建立革命武装的决定。1928年1月,在庄家村庄龙甲家中成立了潍县特工队,成员有王永庆、王兆恭、成希荣等人。4月20日,县委利用群众赶大柳树集的机会,派出50余人组成的“斧头队”,在庄龙甲王全斌、郭家瑞等人的指挥下,由王兆恭率领,将前来收税的5个税役劈倒在地,高呼“打倒贪官污吏”、“反对苛捐杂税”等口号,并散发了传单。事后,县委印发了《告农民兄弟书》。消息传出,群情振奋,潍城国民党动势力和农村土豪劣绅惊恐万状。6月,甲共潍县县委与中共高密县委密切配合,领导坊子铁路支部发动群众截获了一列军粮车。同月,中共坊子铁路支部还领导了100多名铁路工人举行了罢工斗争。在潍北,县委发动几十名党员深入农村,发动农民进行减租斗争。在潍南,县委领导了农民抗租抢坡斗争,打死了茂子庄恶霸地主王全干。7月20日,县委领导了100余名农民赤卫队员参加的大柳树起义。至24日,遭敌人偷袭而失败。1929年4月,县委派于画舫等人,领导了潍北猪鬃厂女工的罢工和短工的罢市斗争。夏天,又组织了十余村庄的农民参加的抢坡吃坡斗争,仅阙庄一带村庄,就抢收地主小麦数百亩。10月,县委派出以青年农民为骨干组成的护卫队,保护
了发网女工参加的罢市斗争。不但均取得胜利,严重打击了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增长了人民群众的斗志,而且对鲁东地区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产生巨大影响。1930年1月,为唤起民众,县委创办了不定期刊物《呼声》,宣传共产党的革命方针、政策,号召人民组建革命武装,推翻国民党政权。每期印刷三四百份,起到很大的宣传作用。3月18日,在“左”倾盲动主义影响下,县委领导的桥西会暴动失败,潍县党的活动处于低潮。1932年5月1日,县委发布《五一劳动节告工农群众书》,鼓动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学生罢课、士兵军反,各界人民团结起来,打倒国民党反动派。1933年7月,潍县县委与上级党失去了联系。1934年1月,县委委员牟铭勋历尽艰辛,在上海找到了党,回潍后组成了鲁东工委。7月,潍县党的组织又一次与上级失去了联系,广大党员被迫转入地下,直到1937年,才与上级党组织取得联系。
这期间,中共潍县县委被严重破坏4次,先后担任过县委书记的庄龙甲、张德善、刘良才和县委委员王全斌、于画舫,以及担任过省市委重要职务的宋伯行、牟鸿礼、王永庆、王兆恭均壮烈牺牲。潍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共产党人,不但用鲜血唤起了千万革命群众,而且也积累了对敌斗争的经验。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1945年8月) 8年抗战期间,潍县县委坚持建立与扩大抗日武装力量,坚持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有力地打击敌人,进行民主建政,巩固抗日根据地,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1937年4月,省委巡视员纪方华来潍,与失去联系近三年的潍县党接上了组织关系。10月,在纪方华主持下,潍县“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成立,县立中学教师王一之为队长,丁子新为副队长。民先向全县人民宣传共产党的抗日统一战线主张,教唱《义勇军进行曲》、《救亡进行曲》、《游击队歌》等抗日歌曲,号召人民团结一致,打败日本侵略者。11月,纪方华在华疃村小学主持组建了以耿锡章为书记的中共潍县县委,并传达了中共山东省委10月召开的关于武装起义的紧急会议精神。经过周密准备,1938年1月27日凌晨,举行了以“民先”队员为骨干力量参加的潍北“蔡家栏子起义”,成立了“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第七支队”(简称“七支队”)。3月2日,何凤池、何凤鸣等人在潍南曹庄宣布成立了“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第七支队第二大队”(简称七支二大队”),组织了近万名民众参加的胶济铁路大破袭,声震山东。4月,“七支队”和“七支二大队”千余健儿挺进胶东,县委随即组成“七支队后方工作委员会”。1938年7月7日,县委发表“纪念抗日一周年告全县同胞书”,激发人民组织起来与日本侵略军进行殊死斗争。1939年5月中旬,由牟光仪、谭毓泰等人组建了潍县县大队。1940年4月,抗日根据地开展锄奸运动,县委向人民宣传除奸政策,教育人民对铁心投靠日军的汉奸要坚决镇压,对因生活所迫误入歧途的汉奸应极力争取,使其改过自新。1941年9月,中共潍县县委在潍北抗日根据地西利渔村组建了潍县第一个区级人民政府机构——潍县五区区公所。此后,敌后抗日根据地不断扩大,抗日民主政权以及抗日救国的群众团体相继建立健全。1942年8月,中共潍县县委拥有8个区级委员会。12月,组建寿潍县委后,积极进行抗日斗争。年底,有6个区组成了青救会、农救会、妇救会等组织。1943年初,县委领导全县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建立抗日武装,发动游击战争,组织了蔡家栏子战斗,歼灭日伪顽反动武装近500人,全部控制了安固、固堤以北地区。建立抗日根据地的同时,加快了抗日民主建政的步伐。在清河区党委、胶东区党委的支持帮助下,1943年9月,组建了寿潍县行政委员会。1944年后,县委(包括寿潍、昌潍、潍县)严格执行了党中央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团结一切可以
团结的力量,在潍北、潍南分别建立了昌潍、潍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春,县委印发《紧急动员起来,铲除汉奸新民会》、《抗战八年》等传单。号召人民再接再励,争取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同年7月组织的南柴埠营战斗,毙国民党山东保安15旅28团官兵100余人,俘副团长周惠民以下200余人,缴机枪7挺,各种武器300余支。与此同时。抗日武装也不断壮大,寿潍县大队、昌潍独立营、潍县县大队拥有较正规的武装近800人。为发动民众,县委在深入广泛地开展抗日救国、组建并领导地方抗日武装斗争中,作出了巨大牺牲。仅1938年8月至1939年4月,短短时间就牺牲了耿锡章、牟铭勋、宋熙来三位县委书记。8年抗战中,潍县人民在中共潍县县委的领导下,有2500余人参加了八路军。为建立和巩固抗日民主政权,县委领导地方武装先后组织战斗近百次,以牺牲337名先烈的代价取得消灭日伪军2000余人,浮1000余人,缴获各种武器2000余件的重大成就。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8月—1949年9月) 这期间国民党反动派顽固坚持反共反人民的立场,悍然发动内战。潍县县委被迫自卫还击,努力发展壮大人民武装力量,大打人民战争,不断扩大解放区,并发动群众,进行土改运动,开展参军支前,生产救灾工作。国民党反动派为抢夺抗日战争胜利果实,破坏了停战协定。1945年底和1946年初,派出正规部队占领了县城及重要村镇和铁路、公路交通要冲。在国共双方对峙局势日趋严重的时刻,县委(包括潍北、潍南)顾全大局,坚决“不打第一枪”。1946年1月17日至2月17日仅1个月的时间,在潍县国民党地方武装连续9次向解放区进攻或制造摩擦的严峻态势下,县委严令部队固守防线,并三次主动撤离防区。2月19日。国民党山东第八区所属秦贯三部千余人,进犯潍北独立营驻地王固庄村,独立营官兵先对其喊话,秦部不听,独立营被迫自卫还击。以牺牲1人的代价毙其6人,伤其2人,击退了秦部。3月26日,秦贯三伙同范企爽部,在国民党第八军一个营兵力的配合下,共3000余人,突然于拂晓向王固庄发起猛攻,自卫战中,潍北独立营杀伤敌人600余人,但近300名指战员壮烈牺牲,近百名群众遇难。“王固庄惨案”后。县委带领解放区军民与国民党军队进行了殊死的斗争。4月,中共潍南县委在西海军分区二团的配合下,率领潍南独立营分别在凤凰山、丁家毙敌250余名,俘100余名。6月,重新组建的潍北独立营在后沟村附近歼秦贯三部特务队70余人。不到半年,潍北、潍南军民就取得歼敌550余人,俘300余人的成就。与此同时,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发动贫苦农民群众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在西海地委土改工作团的帮助下,到1947年6月,潍县解放区就基本完成了斗地主、打恶霸、分田地的土改运动。为巩固土改成果,1947年7、8月间,县委又开展了土改复查工作。通过减租、土改和土改复查运动,潍北、潍南解放区绝大部分村庄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解决了耕者有其田的问题,激发了群众参军参战,支援人民革命战争的积极性。1947年7月,县委发动群众,全力支援胶东军区部队发起的齐家埠和西鲍庄战斗,取得歼敌2616名的重大胜利。在国民党军队对山东解放区发动重点进攻的时候,县委组织动员了上万名党员、农村基层干部、烈军属和土改积极分子,分别有组织地向东转移。8月底。潍北、潍南大部分村庄被敌占领。在土改运动中失去土地房产的地主恶霸,依仗国民党军队的支持,纷纷组成“还乡团”卷土重来,对解放区人民实行了疯狂地
阶级报复。9、10两个月,就残酷杀害解放区军民1800余人。其中,仅潍北李家营一带,不出40天,就杀害党员、干部、土改积极分子和无辜群众449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李家营惨案”。在极其险恶的环境下,中共潍北、潍南县委一面领导地方武装坚持游击战争,一面从虎口中营救被捕群众。11月,潍南独立营在群众帮助下,长途奔袭,在驸马营村歼灭“还乡团”匪徒70余人,救出百余名群众。1948年初,在县委领导下,潍北、潍南独立营和区中队、武工队夺回了大部分失去的村庄,并配合主力部队拔除了国民党军队除潍城、坊子、寒亭以外的大部分据点。1948年4月,潍北、潍南两县军民,全力支援了华东野战军发起的潍县战役,经25天激战,歼敌45669名,潍县全境获得解放。
解放战争期间,县委发动群众开展反内战、反饥饿斗争,进行申冤诉苦,土改反霸工作,宣传组织青年踊跃参军,保卫家乡,保卫胜利果实,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中共潍南、潍北县委先后动员6000名青壮年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了4000余名民工支援了淮海、渡江以及江南的部分战役。为了新中国的彻底解放。有2850余人负伤致残,有901名优秀儿女壮烈牺牲。为支援前方,在党的领导下,根据地军民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使民主政府的财力、物力不断壮大。1945年,潍北县民主政府财政收入仅301万元(北海币),到1948年,财政收入达到32590万元。只潍县战役,潍北县委就发动群众向部队提供粮食225万公斤。马草、烧草275万公斤以及其他大量物资。潍城解放后,中共潍北、潍南、潍县(新)县委组织了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帮助农民成立了变工队、包耕组、代耕队和手工业组织,在带领全县人民迅速投入到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生产的同时,县委(包括潍南、潍北、潍县《新》)还于1949年组织了3个县级班子和26个区级班子南下支援新区。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年10月—1956年12月) 建国后至1956年,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开展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前三年,主要致力于生产救灾工作,完成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对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行了改造。在完成繁重的社会改革和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同时,贯彻了婚姻法,恢复了在旧中国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5868万元,超过了战前历史最高水平的1936年。后四年,实行了粮食统购统销,基层普选和政权建设。组织了宪法(草案)的讨论,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1956年工农业总产值7266万元,比1952年增长23.8%。
土地改革 为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1945年至1947年;潍北、潍南县曾在大部分村庄进行过减租减息、反奸诉苦和土改斗争。1948年4月,潍县全境解放后,开展了双减运动,使劳动人民初步改善了生活。1950年秋,全面开展了土改运动,县建立了土改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挂帅,农委书记具体负责,并吸收各界人民代表参加,抽调干部649人(包括省、地委土改干部),组成78个土改工作队,集中土改骨干,学习土改文件,确定土改重点乡、村,潍县(新)以望留乡的柴家、张家庄、孟家庄、望留街、望留屯、高家洼、韩家等七个村为试点,其中以柴家村为重点,潍北县以寒亭区的卜家、康家、小张庄、大张庄为试点,其中以康家为重点,抓点带面。土改工作队进村后,始终贯彻“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生产”的方针,在土改过程中,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政策,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土地法大纲》;第二阶段依照标准,划分评定阶级成分,揭露地主罪恶开展斗争;第三阶段没收地主土地及其应没收的东西,由农会统一分配斗争果实。最后对土地房屋确权发证,全县发放土地房屋所有证11万份。历时一年多的土改工作,至1951年12月全部结束。使37133户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地主、富农土地18余万亩,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地主占地减少13.8%,富农占地减少9.19%,中农占地增加7.35%,贫农占地增加14.05%,其他农民占地增加1.59%。土改工作的胜利,消灭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使广大劳动人民获得了政治上的解放,经济上的彻底翻身,农民政治觉悟大大提高,顺利地开展了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运动。土改后,翻身农民热烈响应党的号召,纷纷制定农业增产计划,购置农具、耕畜等生产资料,积极投入爱国增产节约运动。
镇压反革命 建国初,正处于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的紧张时期,反革命分子和特务分子疯狂地进行各种反革命破坏活动。1950年11月后,中共潍北县、潍县(新)县委在土改工作的基础上,贯彻了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毛泽东主席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潍北县、潍县于1951年分别建立人民法庭,县委或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人民法庭审判长,司法科长任副审判长。4月1日,在县委的统一指挥下,对恶霸、土匪、反动党团、特务及其他有罪恶有民愤的反革命分子开始了第一次大规模地逮捕。4月12日,对漏网的反革命又补捕了一批。随即对那些血债累累、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分子,连续进行了镇压。对其他反革命分子按照其罪恶大小、情节轻重,该管则管,该关则关。5月10日,进行了大规模地取缔反动道会门运动。同时,还有计划地侦破了特务案件,缴获了电台、枪支。自1950年11月至1951年5月,潍北县、潍县(新)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947名,判处死刑的582名。这次镇反运动,集中打击了当时的土匪、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道会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严厉惩办了一批对人民对国家犯有严重罪行的首恶分子,从而使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称快,有力地推动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生产建设工作。
抗美援朝 1950年11月,为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潍北县、潍县(新)分别成立了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分会,作出了计划,广泛开展了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宣传教育。1951年5月1日,全县6万多人举行示威游行,开始了声势浩大的抗美援朝运动。各级党组织以抗美援朝为动力,以生产为中心,推动土改、镇反等各项工作。各阶层人民纷纷以实际行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工人开展了爱国生产竞赛活动,农民提出“要人有人”、“要粮有粮”、“要钱有钱”。广大青年掀起了参军热潮,有8000多人踊跃报名,最后有2633名青年光荣入伍(其中有194人在朝鲜战场上壮烈牺牲),工商界按时完成交税任务,中学生表示决心“学好本领、练好身体、随时准备祖国的召唤”。同年7月响应全国抗美援朝总会的号召,开展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军属的活动,潍北县和潍县(新)有85%以上的农户订立了爱国公约,捐献购飞机大炮款6134万元(旧人民币),超额完成了捐献计划。在农村对烈军属全部作到了固定代耕,失去劳动力者的生活问题,都得到妥善安排。次年12月,深入开展了反对美帝国主义的细菌战和爱国卫生运动。直至1953年7月27日,美帝国主义和朝鲜人民订立停战协定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始宣告结束。这不仅给美帝国主义又一个沉重的打击,而且对加速社会主义建设,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潍北县北部革命根据地,由于大批青年参军、劳力支前,农村劳力缺乏,出现了一些自愿结合的季节性、临时性互助组,互相使用牲畜和农具,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困难。县委本着“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动农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到1951年,参加季节性和常年性互助组的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48%。1952年,参加季节性和常年性互助组的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58.5%。
1952年冬,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下达,县委在圩河乡赫家村试办了第一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示范,初级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收益按土地、劳力分配,耕畜、农具和其他生产资料以租借形式付给报酬,社的规模一般在20至30户。1953年全县办起了5处初级社,互助组发展到2694个。1955年冬,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发表后,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县委在泊子区走马岭村试办第一处高级农业社,高、初级农业社发展到1565处,入社农户达51255户,占总农户的50%。1956年春,农业社发展到1663处,入社农户占全县总户数的88.5%,其中有初级社722处,合并为138处,连同原有1处,共139处升为高级社。参加高级社的户数占总农户的33%。1956年底。全县有高级社483处,初级社19处,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8.16%。
在加速农业合作化的同时,也加速了对手工业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上半年,全县基本上实现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合作化。全县共有私营商业者1956人,已全部走上了合作化道路。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年1月—1966年5月)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县委虽然及时领导转入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但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十年中,却遭受过严重挫折,如整风反右斗争扩大化,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等“左”倾错误影响,再加上自然灾害,使全县国民经济从1959年到1961年发生严重困难,人民生活陷入困境。经过三年调整时期后,取得了较大成就。以1966年同1956年相比,粮食总产量增加1013.5万公斤,增长6%。
整风反右斗争 1957年7月,县委根据党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成立整风领导小组,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继开展整风运动。各系统召开动员大会,号召党员并鼓励党外人士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展开大鸣大放。利用大字报、个别交谈、小组座谈、大会鸣放等形式,对县委在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从11月20日至12月31日,县直机关、学校参加整风的近万人,共贴出大字报5484张,鸣放意见9036条。涉及农业合作化、粮食统购统销、党群关系以及福利等方面。其中有关方针政策的614条,属于领导作风的495条,属于生产管理的711条,属于生活服务的683条,属于体制的83条。多数意见基本正确,县委表示欢迎,并作了诚意的检查。也有少数意见失之偏颇,县委本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耐心予以解释。12月底结束大鸣大放。1958年1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整风运动和反对资产阶级右派斗争的决定》。在县机关、中小学教职员中开展了反右派斗争。在反右斗争中,把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看待,把许多尖锐而正当的批评及一些虽系片面但仍属善意的意见,视为恶毒攻击,致使反右派斗争犯了严重扩大化的错误,将一些讲老实话,真心诚意帮助党整风的干部群众错打成资产阶级右派,有454人受到各种错误处分。还有不少人虽未戴上“右派帽子”,但因其所谓有右派言论,也受到批判斗争。
大跃进 人民公社化 1958年6月,县委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总路线和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指示,在“整风补课”、“拨白旗”的推动下,开展了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缺乏经验,对经济发展规律和县情认识不足,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发动了全面大跃进运动。在“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下,大办钢铁、大办农业、大办水利、大办一切事业。同年8月至9月初,所谓为钢铁元帅升帐,集中劳力在县机关驻地西部建起了炼铁土高炉20座,烟囱10支,烟道20个,储存器20个,平调农户的物料,供应炼铁高炉使用,结果造成砸锅献铁,砍伐树木的不良后果。大规模地盲目深翻土地,打乱了土层,影响了小麦播种进度和质量。小麦超量播种,出现了胡子苗,被迫次年疏苗。水利战线拉得太长,出现了半拉子工程。劳力统得过死,影响了农村经济。同年9月18日,县委坚决执行了毛泽东主席提出的“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指示,改乡镇人民委员会为人民公社,全县17处人民公社一轰而起,实现了全面公社化。人民公社推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统一经营。实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公社为团,公社以下生产片为营,行政村(生产大队)称连,村(生产大队)以下生产队称排。生产上搞大兵团作战,动辄组织“生产会战”,“生产战役”。村村办起公共食堂,粮食集体存放,盲目推行“吃饭不要钱”。甚至有的公社搞十几个项目不要钱。全县“五风”泛滥,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大搞一平二调,以协作为名,无偿调拨劳力、资金、财物、不顾具体条件,强令种植一律,毫无根据下达“高指标”、“大计划”,提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违背科学规律的口号,造成人心混乱,经济严重失调局面。1959年4月,县委贯彻中央郑州会议精神,整顿人民公社,将三级(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有改为生产大队作基本核算单位,清理公社成立以后的各种帐目,对无偿调拨或占用的财产,进行了部分退赔。当时仍未认识到人民公社运动中的错误是“左”倾错误,仅在肯定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去进行所谓整顿,甚至强调气可鼓而不可泄,持续大跃进等,使“左”倾错误未能得到纠正,再加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了农业生产连续大幅度下降。农村经济遭受到巨大损失。1961年1月到4月,贯彻中共中央十二条(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指示信),开展整风整社,对“平调”财、物进行清理和退赔。1962年11月,贯彻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即60条)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将生产队作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产和收益分配。县委规定,社员可以保留宅旁的零星树木、小农具、小家畜和家禽等,可以经营一些家庭小副业。自留地按耕地5%的比例划出,劳动实行工分制,年终按劳分配。通过调整,理顺了生产关系,调动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5月—1976年10月) 1966年至1976年进行的“文化大革命”,是建国以来潍县遭受挫折和损失最严重的十年。在这期间,尽管不少的干部和群众遭到打击和折磨,但绝大多数都没有动摇热爱祖国和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的立场,经过共同斗争,使“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国民经济仍然取得了进展。1966年6月,县委派工作组进驻潍县第一中学,宣布潍县“文化大革命”开始。在错误路线指导下,从一中教职工中揪斗所谓牛、鬼、蛇、神56名,批斗高初中学生17名。冬,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掀起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高潮,运动锋芒主要指向领导干部,全县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被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遭到揪斗批判,致使党、政机关处于瘫痪状态。中小学全部停课“闹革命”,冲向社会搞所谓的破“四旧”,立“四新”,进行全国性的大串联。部分工厂也停产搞斗、批、改。1967年1月,上海“一月夺权”波及潍县,3月22日,大联合组织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成立了“潍县革命委员会”。1968年3月20日,东方红组织又夺了前革命委员会的权,成立了第二个“潍县革命委员会”。同年4月,潍县革命委员会领导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以及1970年2月开展的“一打三反”运动,在“左”倾错误思想指导下,加上资产阶级派性的干扰。残酷斗争、无限上纲、大搞逼供信,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仅在1970年以前因受揪斗、审查而致死的干部、群众就有20人。被立案审查的脱产干部257人,农村党员干部469人,职工不脱产干部50人。
1969年9月,成立了潍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党的活动逐步恢复。1972年10月,《人民日报》发表了《无政府主义是假马克思主义骗子的反革命工具》等三篇文章,社会秩序有所好转,本县多数受迫害的干部重新安排了工作。1973年高校招生第一次试行了推荐选拔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全县学校教学秩序开始好转。1973年8月《人民日报》发表了《一份发人深省的答卷》,把交白卷的张铁生树为榜样。12月,号召小学生学黄帅,鼓励小学生都要争做敢于造反的“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革命闯将。学校重新出现“干部管不了,教师教不了,学生学不了”的混乱局面。1974年开展的“批林批孔”运动,1975年开展的“反击右倾翻案风”、批判“三项指示为纲”等,把矛头再次指向刚安排工作的干部。在所谓的割资本主义尾巴过程中,把集市贸易、庭院种植、养鸡喂鸭等,统统都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全部列入教割的范畴,使本来就比较单一的农村经济更加单一,人民生活更加困苦。直到1976年10月,“四人帮”被揪出,这场浩劫才算终结。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年10月始)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县委带领全县人民自上而下地层层举办学习班,揭发批判了“四人帮”的罪行,肃清其流毒。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想。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贯彻了党中央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方针,积极宣传“四化”建设新时期的总任务,新宪法、民主与法制,全面落实了党的一系列政策,平反了冤假错案。在农村,在城镇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寒亭大地出现了新的局面。1988年工农业总产值5.7亿元,比1978年增加2.3倍,比1984年增长90%。
落实党的政策 自1958年反右斗争以来,受“左”的思潮影响,大搞以阶级斗争为纲,伤害了不少同志,积怨甚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同心同德大干“四化”,首先抓了一系列政策的落实工作。1979年1月19日,根据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县委成立了落实政策办公室。随后,县直各部门、各公社党委也都成立了办公室,全县落实政策队伍共326人。经过宣传发动,调查核实,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历时18个月,至1980年8月,全县454名因反右斗争扩大化而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干部、群众全部予以改正。在其后的安置工作中,为10名原副局级以上的干部恢复了原来职务,为251名干部重新安排了工作,为79人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对已死亡的52人重新补发了殡葬费和抚恤费,给59名受牵连的家属办理了知识青年手续,其中6名安排了工作,还给47名家属子女办理了农转非手续,5人补发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扣发的工资。此外,还重点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1981年,对102名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选拨108名知识分子进入县、公社领导班子,为1038名专业干部晋升了技术职称,吸收298名知识分子入党,为21对夫妇解决了两地分居问题,择优录用了81名闲散在社会上的科技人员。1985年,区委组织部对错划右派案件又重新进行了复议,清除了在改正过程中因“左”的干扰而遗留的尾巴问题,为全县594户1598名知识分子家属子女户口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吸收210名优秀分子入党。1986年,区委组织部协同有关部门又抓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扫尾工作,查证、复议历史案件418起,为206名被错误处理的知识分子安排了适当的工作,为82名知识分子补发了“文化大革命”中被错停、错减的7万元工资,清退了35户、245件被查抄的财物。另外还为4351名长期守法的地主、富农分子摘掉了帽子。
统战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把广大知识分子、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爱国归侨及侨属,都作为专政的对象,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1979年县委恢复了统战部,统战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认真地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贯彻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实事求是地平反了冤假错案。
1980年,为区内430名在解放战争时期起义投诚人员落实了政策。对其中因历史问题受处分的32人,按政策均予改正,给2人安排工作,3人办理了退休,7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20人摘掉了历史反革命帽子。同时,协助区法院,对建国初期判刑的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了调查复议,落实了72人的问题,为其中9人办理了退休,37人改判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错管改正的8人。给10人发了生活补助费,8个已被杀的也落实了政策。1985年,为区内116名起义投诚人员颁发了起义投诚证书。
建国前,区内去台湾人员共428人,其在大陆亲属613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他们在升学、就业、参军、入团、入党、提干等问题上,受到种种限制。1979年,统战部贯彻中央去台人员政策,为18户去台人员家属落实了政策,对因有台属问题而受牵连的教师、干部、职工的137份档案进行了清理。1988年统计,区内80%的台属与在台亲人通了信,已有2人去台湾定居,1人去台湾探亲,32人次在国境外会亲,有240名台胞回国探亲。
建国后,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肃清了内部的帝国主义残余势力,取消了宗教特权,对爱国的宗教信仰者,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1958年,县内恢复了高里、固堤、牛埠、王家屯等4处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内宗教活动被迫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深入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1979年重开高里宗教活动点。1981年又开放南张氏活动点。同时成立了潍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选举牧师王允忠任主任。1983年,又先后开放了寒亭、固堤、泊子、郭家官庄、东庄、朱里、南孙、央子、双杨店、符山、于河、杏埠、清池、段家、穆村、眉村等16处活动点。1988年,寒亭区有宗教活动点11处,教徒2227人。
农村改革 1980年,全县试行“联户”计酬责任制,把土地按人口、劳力承包到组,实行“五定一奖”(定土地、定劳力、定产量、定成本、定工分、超产奖励)办法,初步改变了分配制度上吃“大锅饭”的现象。1981年秋,全县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的使用权承包到户,生产计划的安排、大型农机具的使用、大型水利工程及农田基本建设仍由生产队统一掌握。11月底,县委贯彻中央关于农村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以农业户为单位承包土地的大包干责任制。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允许农民进城开办服务业、修理业、饮食业、小型手工业、零售商业,强调了城镇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是公有经济的必要补充。要为城镇个体经济的发展开放绿灯。鼓励和扶持一部分人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先富起来。1983年春,根据中央规定延长了承包年限,充实了承包内容,完善了承包手续,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工副业承包15年不变的政策。农村一系列政策的改革。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发挥了广大农民的聪明才智。到1984年,全区粮食总产达到140095吨,创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同时,商品生产也日趋活跃。本年,全区农村各种专业户已达到5787个,占全区农业总户数的7.9%,各种经济联合体867个,从业人员13638人,个体工商户4854户。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一批农民涌进集镇,城乡壁垒被逐步打破。全区33个集镇,已接纳农民308户,各种联合体142个。1985年,农村的改革逐步转入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为中心内容的第二步改革。区委、区政府曾于1984年,在北部4个乡镇、按照荒、水、林、田、路统一规划,旱、涝、风、潮、碱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盐全面发展的要求,制订了分层次的北部开发计划。经过4年奋战,修建了33公里的防潮堤,建成了2万亩虾池。开发盐田7万公亩,开发农牧场2万亩,同时完成了引黄济青、央子港、坊央公路拓宽等工程,使长期以来形成的那种“以粮为纲”的模式一扫而光。
1985年始,区委、区政府号召区直各部门开展“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业共兴衰”的活动,积极主动地为农业提供商品、金融、运输、技术咨询等服务,促进了全区大农业的发展。本年,在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下,在农户自愿的原则下,搞了土地的转让承包试点,发展了种田大户。还根据靠城较近的特点,积极发展以瓜菜为主的多种经营等。1988年,学习安邱石家庄经验,根据各农户的机械情况和专长,成立耕种收割、农田管理、病虫防治、物资供应等专业服务队,为各农户开展有偿服务、促进了科学种田的进程,提高了机械的利用效率,同时也为多种经营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全区多种经营收入2919万元,农业总产值17057万元,比1978年增长117.3%,粮食总产200636吨,是1978年的1.68倍;棉花总产5528吨,是10年前的6.2倍;农民人均收入678元。比1978年增长7.4倍;农村人均存款249元,比1978年增长12.1倍。
企业改革 1981年,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组织发动全县企业职工、工会会员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本单位的决策和管理,对本单位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本年,潍坊第二棉纺织厂、县百货公司等单位,通过职工民主选举厂长1名,主任1名,经理19名,车间主任、班组长301名。1984年各企业工会开始筹建职工之家,供职工学习、娱乐。到1987年底,全区139个基层工会已有106个建起了职工之家。职工代表大会成立后,在劳保福利、安全生产、工资奖金、住房分配、职工文化技术学习、子女就学等问题上坚持为职工说话,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改革企业中吃“大锅饭”的弊端,区委、区政府决定把农业和乡镇企业中经营管理办法移植到区属企业中来。1986年5月,区委成立了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参谋、协调、指导全区区属企业的改革。1987年10月份在潍坊第二棉纺织厂、潍坊第三毛纺织厂、潍坊齿轮箱厂、潍坊麻纺厂等四家区属企业进行了企业承包试点。1988年春,全面推广企业承包工作,以“包”字为核心,层层落实经济责任制,让包字进厂、进店、进科研单位、进建筑队。5月,全区64家区属企业全部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同时落实了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终结审计制。在管理体制上,层层简政放权,把企业内部的干部任免权、自有资金使用权、干部职工奖惩权、各种形式的承包权、技术人员和职工招聘权、产品经营权、产品开发权、人才开发权等全部放给企业内部。改革一年来,潍坊第三纺织机械厂开展横向联合,成立了企业集团公司;央子盐业股份公司、潍坊第四纺织机械厂、飞天服装厂、华侨股份公司等4家企业推行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在飞天服装厂、第一建筑公司、第二建筑公司及物资系统8家企业共11个单位试行了公开招标承包制;成立劳动保险处,对企业中的固定工、合同工推行了养老保险制;1988年针对社会上刮起的抢购风和乱提价风,区总工会成立物价监督总站,组织下属9个分站的物价监督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物价税务大检查,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利益。改革为企业注入了活力。同年,全区出口商品收购总值5302万元,比1978年的331万元增长15倍;工业总产值39999万元,实现利税709万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3.9倍和0.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