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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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境内多次编制过三年计划、五年计划和其他国民经济长远规划,以此为基础,编制过大部分年度的发展计划和多个专项计划。在编制这些计划中,本着“自上而下,条块结合。层层编报,综合平衡”的原则,先由基层单位(村、企业)按编报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好生产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乡、局),主管部门对各基层单位的计划初步平衡后,结合条条块块。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小区域计划或行业计划上报计划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结合境内实际和上级要求,综合平衡后编制出县(区)国民经济计划草案。
1953年,县内经过三年的经济恢复,整个国民经济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生产的发展。给手工业、工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县内编制和下达了各项农业生产计划和一些专项计划。编制这些计划时,因充分考虑到了天时、地理等自然条件和农民多年来保留的传统耕作制度及物质技术水平,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下达的各项指标比较合理,基本符合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合理兼顾的原则,促进了县内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53年粮食总产13629.5万公斤,亩产115公斤,到1956年,粮食总产达到16724.5万公斤,亩产148公斤,分别比1953年增长22.7%和28.7%,1957年,县内农业合作化运动掀起高潮,一些农业社对入社社员的大量遗留问题没及时处理,挫伤了部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秋季境内又遇上严重水灾,粮食亩产降到116.5公斤。整个“一五”期间(1953—1957),粮食亩产年均124.5公斤,比三年恢复时期年均增长21%;棉花亩产年均递增14.3%;农业总产值年均4608万元,比三年恢复时期年均增长11.3%。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受极“左”思潮干扰,在编制计划时脱离客观实际,从下到上层层加码,特别是1958年编制的1959年农业生产计划,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亩产0.5—1万公斤粮的指标。“计划”一出台,各级领导为了“落实”,自上而下,从1958年秋季开始,不顾生产规律。不问实际效果,强行减少高秆作物的种植面积,推广外地多种地瓜的“高产经验”。并在种植计划上层层卡死。劳力组织上实行军事化,强调“三集中”(劳力、畜力、农具集中),大搞平调,使1959年的粮食总产、单产都出现大的下降。1960年,农业再次“滑坡”,粮食总产下降到9497.5万公斤,亩产降为99公斤,分别比1956年下降56.8%和66.9%。工业生产因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受挫,从1959年开始,年工业总产值分别以14.8%、43.4%、51.3%、41.4%的速度比上一年递减。到1962年,降到了1950年的水平。境内粮食奇缺,连大牲畜的饲草也不能保障。1961年全区牛马骡驴仅存25286头,比1954年的68523头减少169.9%,使农村生产力受到比较严重的破坏。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采取了各行各业都要大力支援农业的战略措施,在计划编制上作了一系列可行性的调整,使农作物种植面积趋于合理,尽管遇到了严重涝灾,当年粮食总产比1961年有了很大提高,亩产比1961年增长9%。同年1月、10月,县计划部门认真总结了“一五”期间的经验和“二五”期间(1958—1969)的教训,写出了《潍县十年计划工作总结报
告(1953—1962)》,编制出《潍县1962—1962年农业生产规划(草案)》、《潍县第三个五年农业生产计划(草案)》、《潍县第三个五年农业生产安排意见》,这些规划、计划、安排意见,结合县内实际情况,就如何增强地力、合理利用人力、物力、畜力,如何扩大耕种面积,提高单产、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比较符合实际的指标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具体步骤、措施。计划编制下达后,通过贯彻落实,县内农业生产发生了很大变化,到1967年,除1964年遇上特大洪涝灾害粮食有所减产外,其余年份的主要经济计划指标均已实现。粮食方面:总产计划指标为13095万公斤,亩产137公斤,农民人均口粮164.5公斤;实际总产完成14001.5万公斤,亩产为141公斤,农民人均口粮165公斤,分别完成计划指标的104.3%、102.9%、100.3%。主要经济作物方面:棉花计划由1962年的亩产9公斤,到1969年的提高到22.5公斤,1969年实际亩产为27公斤,完成计划的120%;烤烟由1962年的亩产31.5公斤,到1967年提高到75公斤,1967年实际亩产为147.5公斤,完成计划的196.7%。计划部门在1963年还编制了《潍县财贸十年规划(1963—1972)》、《潍县文教卫生发展十年规划(1963—1972)》和有关工业、科技等方面的专项计划。1966年至1976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计划编制工作遭到破坏。10年间仅编制过几个年头的年度计划和工业、农业、文教、卫生、财贸等方面的专项计划。1978年2月,县内编制了《潍县1978年农业生产计划》;4月编制了《潍县1978年国民经济计划》;6月编制了《潍县“五五”规划和“六五”设想主要指标》,针对第五个五年计划已完成的情况,制订了1978、1979、1980最后三年的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指标。其中,1980年农业总产值计划14081万元,工业总产值计划17500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计划12050万元,实际完成情况为:农业总产值13366万元,工业总产值12165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10402万元。分别完成计划的94.9%、69.5%、86.3%。1979年,编制了《潍县1979年工业生产计划》、《潍县1979年农业生产计划指标》;1980年编制了《潍县1980年工业生产计划》、《潍县1980年农业生产计划》、《潍县1980年主要物资分配计划》、《潍县1980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划》;1981年编制了《潍县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1982年编制了《潍县1982年国民经济建设计划》。以上编制的计划,基本上符合本县的实际情况,通过贯彻执行,工业、农业、财贸、金融、财政、文教卫生等主要经济指标,绝大部分达到
或接近计划指标。1982年10月,计划部门编制了《潍县1981—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县内工农业总产值以年均递增9.7%的速度发展。1983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5823万元。两年中的递增速度分别为37.9%和17.4%。1984年,寒亭区计划部门开始组织力量,深入到工商企事业单位和乡村,多方位、多渠道进行调查研究,每个年度都制订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以及有关专项计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区计划部门多次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教授。前来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其中、北部沿海滩涂开发的百万吨盐田,在有关科研单位和专家教授多次论证下,已被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立项;三万亩对虾养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计委已批复。1986年5月,区内编制下达了《潍坊市寒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1986—1990),其主要奋斗目标是:工农业总产值在1985年35066万元的基础上,到1990年达到58800万元;1988年实际完成57056万元,占计划指标的97%,其中工业总产值完成计划的120.1%,农业总产值完成计划的67.2%,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总产值占70.1%;财政收入到1990年计划达到1260万元;1988年实际完成2144万元,占计划指标的170.2%。粮食总产到1990年计划达19000万公斤;1988年实际完成20063.6万公斤,占计划指标的105.6%,农民人均纯收入到1990年计划为800元;1988年实际达到678元,占计划指标的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