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税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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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年(清道光九年),设征(盐)税总庄,辖固堤、台底、富郭庄等8处分庄;1853年(清咸丰三年),开征厘金税。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组成厘金局。
民国初年,税务制度沿袭清制;1927年设营业牌照税分局;1929年成立烟酒稽征处;1931年设营业税征收处。
1943年,抗日民主政府税务归工商事务管理所管辖;1945年归经济工作大队管理;1947年,潍北县成立税务中心征收所。辖3处分所;1948年,潍县(新)组建税务局,潍南县财政科设税务征收处;1950年4月。成立潍北县税务局;1953年,县税务局辖11处税务所;1968年,税务局与财政局合并,称财税局;1984年两局分设,同年,组成潍坊市税务局寒亭稽征处;10月,改称潍坊市税务局寒亭分局;1986年11月称寒亭区税务局。1988年底,局辖办公室、税政、征管、监察、政工、计会6个股和13处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