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粮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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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粮食和油料交易,多在集市进行。粮食上市量,正常年景,大集市约在0.75万公斤到1万公斤,小集市也二三千公斤,歉年则骤减。粮价极不稳定,一般规律是新粮上市,价格低廉,青黄不接,价格昂贵,兼有粮商、地主乘机垄断市场,年年压价收购,荒年高价出售。
建国初期,国家即加强了粮油市场管理,专设粮油经营机构参与市场交易。随后由中国粮食公司潍县经营组和基层供销社配合进行粮油购销活动,直接在市场挂牌收购和销售。牌价由粮食部门根据情况而定,谓之国营牌价,对全县粮食市场起着主导作用。粮价稳定的市场,收尾不收头;市价高于牌价或上粮不多的市场不收购。
实施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初期,取消了粮食市场。1954年恢复大村镇集市的粮食交易,但规定粮价不得高于国家牌价,供销社代办交易手续。1956年粮食市场关闭。至1970年,将粮食市场规定为:夏粮征购入库期间,关闭夏粮市场;秋粮征购入库期间,开放夏粮市场,关闭秋粮市场;秋粮征购任务完成以后,全部开放。
1954年,食油实行计划供应,关闭市场。1968年,油脂、油料市场开放,允许农民将自产和分配到的食用油料,上市交易,但生产队生产的油料和油脂。仍须卖给国家。不得自行上市销售。
1978年后,粮食产量逐年上升,集市粮食贸易、日趋活跃,1983年,粮油市场完全开放。国家予以间接控制,主要方式是由粮食部门议价购销,销售价格略低于市价。同时对粮油商品,实行外调、加工、兑换等多渠道流通经营。交易活跃,市场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