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统购统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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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县于1953年12月20日开始,对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县委组织了工作队,聘请助手,深入农村宣传统购统销政策。根据当年农业生产情况,结合各农户常年粮食产量,调查试算,经民主评议,确定实产,扣除农业税、种子、口粮和饲料粮外,余粮部分按比例统购。至该年度农历年底,全县完成统购粮3363万公斤。
统购任务完成后,对缺粮户实行计划供应。方式是自报公议,民主评定,村政府审定,报区政府批准,一次发征,分期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