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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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及建国初期,药铺内坐堂大夫为病人切脉看病,由本店直接开方查药,生意兴衰往往取决于医道是否高明。药铺间互相竞争,因之都尽力使药材齐全确保质量,以温和态度对待病人。资金微薄的乡间中医,多在医书、医术上下苦工,以博众望。并经营膏、丹、丸、散等,勤进勤销。另外,有江湖游医,专治某种疾病,或卖狗皮膏药、刀创药等。
1956年昌潍中心药材公司成立后,医、药分开,药品销售为独家经营。农村中的药铺、诊所组成联合诊所,从潍城购药,为患者看病售药。
中药业知识性、技术性很强,建国前私人药店,徒工需先做杂活,后学业务,熟悉药名、药性及手续环节,方能站柜,并需严循以下环节:
审方。查阅处方,有无相反、相畏,凡有毒品问清病由,出具医生证明,限量销售。缺药和贵重药品,先向顾客说明价钱同意后方可查药。
查药。根据处方,一味一称,分别包装。包内附该药小卡片一张,印有原药及切片或制后的形状、药性、主治简介。药包上注明“先煎”、“后下”、“加炖”、“分冲”等字样(个别小药店亦有不守此规定者)。
复核。一人查药,另人核对,确认无误,包成大包,捆上药漏子,抄留处方备查。
给药。交付时,问清姓名,交待自加药引(如葱白、黄酒、大枣等)。
西药零售的坐堂先生,多系医术较高者,既能看病卖药,又能注射、包扎、敷料。1938年日军侵占潍城后,境内战乱频繁,西药销售已不再仅限于大药房。红汞、紫药水、阿斯匹林、奎宁等一般药品,少有文化的人即可经销。
1962年县药材公司,为方便群众,拆整卖零,针、片剂一支一片亦卖,草药一味两昧亦抓。还利用山、会集市摆摊,走街串巷送药到户,下厂矿、到机关送时令性药品,如夏日清凉油、仁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