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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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县城大药铺对于药材购进,渠道有三:一是省内,以诸城白龙山、周村黄山和济南药材交流会为主;二是以河北省祈州(今安国县)全国药材交流会为主,河北省禹州、陕西省三元药材交流会为辅;三是南路。为安徽省亳州和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地,也有个别去香港进货者。
西药采购,1934年以前大部依靠外埠,主要是青岛、上海、天津、济南、烟台。惠东制药厂建成投产后,生产80余个品种,供应当地和邻县。乡村小药房由潍城的惠东、亚东、五洲大药房进货。
新中国建立后,对医药经营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二类商品由潍坊药材公司统一分配。三类商品由县(区)药材公司计划购进,亦直接外出采购。仅1980年便派出35人次赴北京、天津、青岛、河北、河南、辽宁、吉林、江苏、四川等19个地区,购进123个品种,价值70万元。直接外出采购品种多为青霉素、链霉素、红霉素、阿胶、云南白药、安宫牛黄丸、元胡、白苓等紧缺药品,以补当地供应之不足。区药材公司还利用靠近潍坊市区地利之便,勤进快销。甚至以需定购,不留库存,有时从各站仓库提货直接送往医疗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