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乡村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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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民国时期的乡村邮路,仅限于投送包裹和汇款,由邮差直接送到用户手中,其它邮件只送到代办所或信柜,由用户自取。
1945年,潍北县邮局所设的5处邮务所(支局)各有2—3条邮路,配2—3名投递员,贯穿396个村庄,9个区公所,业务范围为邮件投递,报纸张贴,散发号外等。1946年潍南县设的三处邮务所,各有3—4条邮路,因时局动荡,班期、线路无法固定。潍县(新)1948年设7条乡村邮路,投送9个区,293个自然村。
1956年3月,邮电局将全县邮电支局以下的乡邮任务,交付给高级社配备的117名义务投递员负责(基本上一乡一个),投递工作屡屡出现延误、积压、丢失、损毁,以至发生贪污、盗窃事情。第二年即改为专职邮路,计20条922公里,另有兼职邮路8条257公里。
1971年,寒亭、朱里、张氏、二十里堡、穆村、高里等公社652公里乡村邮路改用摩托车投递。农村土路坎坷难行,尤遇雨天无法行驶,1977年复改为自行车投递。
1984年后,寒亭分局辖乡村邮路24条955公里,皆为自行车邮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