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烟花鞭炮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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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县鞭炮生产始于明代,至清同治年间,齐家埠村的爆竹(俗名爆丈)、葛家村的焰火、大官庄的雷鞭已驰名胶东沿海各县和湖南、东北等省。被誉为花炮之乡的湖南省浏阳县,其鞭炮制作工艺,就是从齐家埠所学。1933年,县内有20余村500余户从事鞭炮生产,年产爆竹12万盘,鞭10万余支,泥垛子(焰花)上万个。1938—1948年,日伪县政府和国民党县政府禁止生产。解放后,鞭炮业的生产逐渐恢复。1956年,鞭炮业生产已达战前水平。农业合作化后,鞭炮业转为集体经营,由原来自产自销转为商业部门来料加工。1960、1961两年,葛家村葛廷桢等老艺人,曾两次赴北京制作国庆晚会焰花。1973年,中央电影制片厂专程到齐家埠拍摄花炮燃放盛况,后中央电视台向全国转播。1983年,全县生产鞭炮焰花的有400余户、2000余人,年产爆竹7.63万盘,鞭22.56万支,工业总产值30余万元。1984年,区成立鞭炮研究所,对生产鞭炮焰花的村庄进行技术指导,使区内鞭炮业生产有了较大改进。1988年,区内生产各种鞭35万支,爆竹50余万盘,焰火近5万支,工业总产值达250万元。销往省内外50余个县区。
寒亭区的鞭炮以其声响宏亮,花色鲜艳深受欢迎,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仅1987年春节期间,全区鞭炮焰花消费达150余万元,人均4元以上。其产品分布为:爆竹,以齐家埠村为中心,有14个村庄生产,年产30—50万盘,每盘数目分别有140、102、52、44个等,类型为拉、摔、大花爆丈和小、大、特大(约重2公斤)爆丈。鞭,以大官庄为主,有28个村庄从事生产,年产20—40万支,分小鞭(俗名干草骨节鞭)、普通鞭、大鞭、电光鞭等。每支又分42头、50头、100头和千头(大都不足千数)鞭。焰花,以葛家村和代家、大官庄、齐家埠为主,产品有杆花、地上花和高空礼花三大类70多个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