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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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区水利,可追溯到汉代。大于河(原称大圩河)故道下游的西李家埠村,发现汉代陶制井管结构的水井。虞河两岸先民,已收饮水灌溉之利。公元706年(唐武后大足元年),北海县令窦琰,在白浪河中游营丘村(今属昌乐县)处,开渠30余里,引水灌田。明代,为防御白浪河和潍河水患,潍县已有筑堤、护岸和疏浚河道之举。清代,境内人民先后开浚白浪河、白杨河河道、并在沿海涝洼地试筑台田,对白浪河潍城段险工数次进行整修。民国期间,大于河、虞河下游村庄群众利用辘轳、称杆、水斗提水或坝河自流灌溉,个别地方自修防洪治涝工程,因规模小、标准低,难以抗拒大的洪涝灾害。1949年,全县仅有低标准的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和治涝面积10万亩,农业产量低而不稳。
建国后,人民政府领导全县人民对白浪河、潍河、虞河等进行大规模治理。至1957年,工程效益达40余万亩,同时开展了简易拦河开渠和抗旱打井等小型水利建设,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3.3万亩,是1949年的5.3倍。1958年,在“大跃进”中,因受“左”的思想影响,许多工程项目盲目冒进,急于求成,造成严重后果。工程规模与人、财、物力不适应,被迫降低标准、缩减规模或中途下马,成为无效益的半拉子工程。当时提出“大干二十天,实现机井化”的口号,谎报机井4000余眼,实际有效井仅56眼。违背科学规律,凭主观想象用土木结构腰斩潍河,结果工程溃于一旦,此后修建白浪河北灌区、牟山灌区、三娘庙排污和白浪河后岭村排污工程,共投资130余万元。收效甚微。进入60年代后期,重点进行峡山、白浪河和符山灌区建设,沟、路、渠、林统一规划,分期分批付诸实施,采取冬闲全面出工和常年专业队施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全县自流灌溉面积达到15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四分之一。灌区内农业产量比非灌区一般增产两成以上,还解决了20个村庄人畜饮水困难。1975年后,全面转上抗旱打井,到1978年,全县灌溉面积76万亩,其中井灌面积43.28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56.6%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虽然连年干旱。地下水位普遍下降,但农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生产积极性,持续发展井灌,发挥潜水泵和喷灌机的作用,连续夺得农业上的好收成。1988年,全区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7.21万亩(其中机电灌溉面积4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2%;排灌动力机械拥有量8.21万马力,其中农户占91.5%;每百亩拥有排灌能力18.2马力;全区除涝面积24.37万亩,占易涝面积的89.1%;旱涝保收面积39.71万亩,按农业人口人均占有1.3亩,占每人平均耕地的67%。对于小型水利设施,较普遍地实行了专业承包,得到维护;唯中型水利工程设施,因干旱缺水,利用率差,损坏、老化情况较为严重。
1988年7月,《水法》实施后,加强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签发机井施工监理证;在城区范围内,对企事业单位的42眼自备井测量了地面高程,安装了用水仪表;对有关单位作了用水情况调查;搞了水平衡的测试工作;并对32个企业收取水资源费,促进了节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