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商品房建设单位,有潍坊市开发公司、潍城区开发公司,及大虞、河西、梨园、廿里堡等4处乡镇所辖东庄、赵疃、北虞、孙家、则尔庄、大虞河头、草庙子、杨家、东北关、北关等10个村,其中大多数开始于1984年从事建设与经营商品房。至1988年共计出售商品房3007套,建筑面积195140平方米,房产价值66554393元。其中住宅2903套,占出售总数的96.5%,建筑面积189284平方米,房产价值61992998元;营业用房68套,占2.3%,建筑面积4178平方米,房产价值3252933元;办公用房36套,占1.2%,建筑面积1678平方米,房产价值1308463元。商品房买主绝大多数为工厂企业,计32家,行政单位7个。属个人购买的仅有11人,共购住宅8套,建筑面积454平方米,房产价值为186348元;营业房5套,建筑面积167平方米,房产价值126882元。
1985年通过整顿商品房经营市场,对未经批准自行从业的乡镇所属10个村,市政建设局已责令其停止营建商品房。对其建成的55栋商品住宅楼经全面检查后,潍城区建委于1988年10月责令其将已出售的全部登记造册上报,听候处理。
第四节 商品房建设
潍城区商品房建设单位,有潍坊市开发公司、潍城区开发公司,及大虞、河西、梨园、廿里堡等4处乡镇所辖东庄、赵疃、北虞、孙家、则尔庄、大虞河头、草庙子、杨家、东北关、北关等10个村,其中大多数开始于1984年从事建设与经营商品房。至1988年共计出售商品房3007套,建筑面积195140平方米,房产价值66554393元。其中住宅2903套,占出售总数的96.5%,建筑面积189284平方米,房产价值61992998元;营业用房68套,占2.3%,建筑面积4178平方米,房产价值3252933元;办公用房36套,占1.2%,建筑面积1678平方米,房产价值1308463元。商品房买主绝大多数为工厂企业,计32家,行政单位7个。属个人购买的仅有11人,共购住宅8套,建筑面积454平方米,房产价值为186348元;营业房5套,建筑面积167平方米,房产价值126882元。
1985年通过整顿商品房经营市场,对未经批准自行从业的乡镇所属10个村,市政建设局已责令其停止营建商品房。对其建成的55栋商品住宅楼经全面检查后,潍城区建委于1988年10月责令其将已出售的全部登记造册上报,听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