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潍坊市委、市府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由市长邵桂芳任指挥,分管副市长、建委主任、房管局长、潍城区长任副指挥,市计委、市政建设局、财政局、邮电局、物资局、商业局、公安局、法院、建设银行等部门领导人为指挥部成员,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和住宅改建办公室,组成了强有力的统一指挥系统。受市政府委托行使政府的有关职权,在旧城改建中拥有“终审裁决权”。
同年,选定东关南巷子和工人新村两个旧居民区进行小区改造试点。搬迁居民199户,建宿舍楼6栋,建筑面积15722平方米,年底竣工,第一批搬迁户高兴地搬进了新居。1986年元旦,市委、市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领导人到工人新村参加了旧城改造试点剪彩仪式。
南巷子和工人新村两个居民小区,于1988年全部建成,共投资1697.58万元。其中住宅投资1048.73万元,建住宅楼22栋,815套,建筑面积53668平方米。小区的给水排水、道路、照明、商店、煤场、绿地、居委会、托儿所等生活公用设施同步施工,同时完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利用多种渠道集资,开展旧城改造。至1988年,共建成住宅小区14个,住宅投资总额达9469.39万元,建住宅楼213栋,7761套,总建筑面积达499049.26平方米,缓和了职工住房紧缺局面,旧城面貌有所改观。
旧城改造中原地安置住户,限于被迁的有证(产权、租赁、典契证件)现住户,按原拆除有证房屋使用面积实行无偿安置,超出拆除面积的安置部分,由被迁户所在单位投资。旧房拆除给以补偿,按1985年确定的标准,分为四等,最高的为每平方米60元,最低15元。予以安置的住宅,产权归房管部门,统一收租管理。
自1985年开始统一规划建设居民小区,连片拆除旧房,至1988年共拆迁5790户,17709人,房屋16813间,建筑面积239430平方米。历年房屋建成,遂即办理回迁共安置43415户,13750人,房屋12757间,户均建筑面积59.90平方米,居住面积29.93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9.47平方米,比安置前旧房面积增加40%,其中有76户,328人旧房人均居住面积尚不足2平方米。
小区内房屋设计中,做到了大小户兼顾,适当扩大卫生间、厨房和起居间的面积,有封闭式后凉台,架设了共用电视线,大大改善了居住条件。
第二节 旧城改造
1985年潍坊市委、市府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由市长邵桂芳任指挥,分管副市长、建委主任、房管局长、潍城区长任副指挥,市计委、市政建设局、财政局、邮电局、物资局、商业局、公安局、法院、建设银行等部门领导人为指挥部成员,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和住宅改建办公室,组成了强有力的统一指挥系统。受市政府委托行使政府的有关职权,在旧城改建中拥有“终审裁决权”。
同年,选定东关南巷子和工人新村两个旧居民区进行小区改造试点。搬迁居民199户,建宿舍楼6栋,建筑面积15722平方米,年底竣工,第一批搬迁户高兴地搬进了新居。1986年元旦,市委、市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领导人到工人新村参加了旧城改造试点剪彩仪式。
南巷子和工人新村两个居民小区,于1988年全部建成,共投资1697.58万元。其中住宅投资1048.73万元,建住宅楼22栋,815套,建筑面积53668平方米。小区的给水排水、道路、照明、商店、煤场、绿地、居委会、托儿所等生活公用设施同步施工,同时完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利用多种渠道集资,开展旧城改造。至1988年,共建成住宅小区14个,住宅投资总额达9469.39万元,建住宅楼213栋,7761套,总建筑面积达499049.26平方米,缓和了职工住房紧缺局面,旧城面貌有所改观。
旧城改造中原地安置住户,限于被迁的有证(产权、租赁、典契证件)现住户,按原拆除有证房屋使用面积实行无偿安置,超出拆除面积的安置部分,由被迁户所在单位投资。旧房拆除给以补偿,按1985年确定的标准,分为四等,最高的为每平方米60元,最低15元。予以安置的住宅,产权归房管部门,统一收租管理。
自1985年开始统一规划建设居民小区,连片拆除旧房,至1988年共拆迁5790户,17709人,房屋16813间,建筑面积239430平方米。历年房屋建成,遂即办理回迁共安置43415户,13750人,房屋12757间,户均建筑面积59.90平方米,居住面积29.93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9.47平方米,比安置前旧房面积增加40%,其中有76户,328人旧房人均居住面积尚不足2平方米。
小区内房屋设计中,做到了大小户兼顾,适当扩大卫生间、厨房和起居间的面积,有封闭式后凉台,架设了共用电视线,大大改善了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