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潍县志稿》载,1760年(清乾隆二十五年),有居民32541户,155021人。平均每户4.76人。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有居民79742户、497328人,平均每户6.24人。
1924年,全县有居民105477户,601519人,平均每户5.70人。1932年,有居民116772户,647086人,平均每户5.54人。
建国后,据三次人口普查统计,1953年,29936户,148924人,平均每户4.97人。1964年,50976户,250896人,平均每户4.92人。1982年,全市90293户,371993人,平均每户4.12人。其中城区56602户,233084人,平均每户4.12人;郊区农村33691户,138909人,平均每户4.12人。城区与郊区农村家庭平均人口平衡。在1982年总户数中,家庭户占89599户,324853人,平均每户3.6人;集体户694户,47140人,平均每户67.9人。
1990年人口普查,全区家庭户为148399户,总人口511130人,占总人口的91.4%,平均每个家庭3.44人。
第二节 家庭
据《潍县志稿》载,1760年(清乾隆二十五年),有居民32541户,155021人。平均每户4.76人。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有居民79742户、497328人,平均每户6.24人。
1924年,全县有居民105477户,601519人,平均每户5.70人。1932年,有居民116772户,647086人,平均每户5.54人。
建国后,据三次人口普查统计,1953年,29936户,148924人,平均每户4.97人。1964年,50976户,250896人,平均每户4.92人。1982年,全市90293户,371993人,平均每户4.12人。其中城区56602户,233084人,平均每户4.12人;郊区农村33691户,138909人,平均每户4.12人。城区与郊区农村家庭平均人口平衡。在1982年总户数中,家庭户占89599户,324853人,平均每户3.6人;集体户694户,47140人,平均每户67.9人。
1990年人口普查,全区家庭户为148399户,总人口511130人,占总人口的91.4%,平均每个家庭3.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