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塾师是由办学者聘请,多是落第举子、秀才、罢官归里官吏。他们或受聘于富绅家庭,教其子女,或自设门馆收生授业。
民国初期,潍县的小学教师,多系塾师经短期培训后任教,有的文化程度低,也没有受过专业教育,后来,多由师范毕业生充任。
1934年,教育部颁发《小学规程》,县内各级学校校长由教育局遴选任命。教员多由校长或校董会选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据1933年春统计,县内小学教师978人。其中师范毕业生141名,占总人数的14.4%,小学毕业程度的442人,占总人数的45.3%;其他文化程度的395人,占总人数的40%。解放后于1948年5月学校复课有633人经过短期培训,分配到各校任教。
教师队伍逐年扩大,多为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任教,同时,也从社会上吸收了一批知识分子,经短期培训,试用后任用。到1953年,全市有中、小学教师674人。1957年增为1072人。由于中学教育发展较快,不少中学教师是从小学教师中选拔补充。民办教师由办学单位选用,报乡、镇批准。教育局备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农村普及初中,城市普及高中”的要求,中学处数、学生数猛增。各师范院校招收了一批工农兵学员。毕业后分配到各级学校,教师缺额仍大。又采取了“层层拔尖”的做法。将不少小学中的骨干教师抽调到中学任教。一批工农兵到小学任教(叫做掺沙子)。造成师资水平下降。同时民办教师人数激增。1977年,中、小学教师2417人,农村中、小学民办教师占50%以上。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压缩了高中班,增设职业中学,国家陆续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1985年全区有民办教师267人,占总人数的26%。民办小学教师792人,占小学教师总人数的36%。民办教师也进行多次整顿,教师队伍得到充实提高。
潍城区1985年中小学教师学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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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教职员工人数│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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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大学人数│大专人数│高中中师人数│初中初师以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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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70 │2701 │31 │142 │2277 │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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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1043 │800 │29 │125 │615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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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2227 │1901 │2 │17 │1662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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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中小学教师进行技术职称评定,高中教师610人,被评为高级教师的74人,一级教师的178人,二级教师的263人,三级教师的85人,未评的10人。初中教师710人,被评为高级教师的17人,一级教师的165人,二级教师的368人,三级教师的145人,未评职称的15人。小学教师共1577人,评为中学高级教师的4人,小学高级教师的571人,一级教师的704人,二级教师的278人,未评职称的20人。幼儿园教养员16人,评出高级教师8人,一级教师2人,二级教师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