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来源主要有三条渠道:社会吸收,学校毕业生分配和军队干部转业。
社会吸收 社会吸收是干部的重要来源之一。建国以来,从工人、农民、雇试用人员、国家机关公勤人员、企事业职工中吸收大批新干部,充实干部队伍。
招收录用 招收录用干部,在建国前没有统一规定。1954年至1956年的3年中为适应农业合作化的需要,从复员军人和农村高小毕业生中,招收录用了一批工作人员。1964年冬,试行干部服役办法,从农村知识青年中吸收部分人员,作为服役制干部,服役期满,回乡生产,优秀者可留用转为干部。当年吸收12名服役干部于1971年全部转正。1966年,干部录用停止。1978年恢复。1979年后实行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干部。截止1983年共录用247人。1984年到1986年共录用204人。
“以工代干” 60年代初由于连续几年的整编精简,干部缺额较大,“文化大革命”中各部门、各单位选调一批人任干部工作。因此,出现大批“以工代干”人员。1984年初全区“以工代干”人员1084人。到1984年8月,有923人转正,占85.1%。
选聘合同制干部 1984年8月,为贯彻中央“乡镇干部要逐步从农村优秀人才中选拔”的指示,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制。聘用期满可解聘,优秀者可转正。截止1987年先后选聘258人。1987年对1984年选聘的人员进行考察,继续签定合同的87人,占84.5%;被解聘的16人,占15.5%。选聘人员的工资,第一年每月发给生活津贴40元,第二年每月发45元,第三年每月发50元。1987年3月,执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福利待遇、工资调整与正式干部相同。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建国初期,分配大中专毕业生较少,以后逐渐增多。截止1965年共分配大中专毕业生627人。1973年后分配的多为推荐上大学的工农兵学员。1978年和1979年安排最后两届工农兵大学生137人。1980年至1982年安排高考统一录取的大专毕业生520人。1983年后大专毕业生的分配工作移交计委和教育部门办理。1984年到1989年共分配大中专毕业生1152人。
安排复员军人 建国后,有大量军队干部到地方工作。1949年至1959年底共办理军转干328人。1963年至1964年5月共安排68人。1977年至1983年共安排864人。1984年至1987年共安排20人。
第二节 干部来源
干部来源主要有三条渠道:社会吸收,学校毕业生分配和军队干部转业。
社会吸收 社会吸收是干部的重要来源之一。建国以来,从工人、农民、雇试用人员、国家机关公勤人员、企事业职工中吸收大批新干部,充实干部队伍。
招收录用 招收录用干部,在建国前没有统一规定。1954年至1956年的3年中为适应农业合作化的需要,从复员军人和农村高小毕业生中,招收录用了一批工作人员。1964年冬,试行干部服役办法,从农村知识青年中吸收部分人员,作为服役制干部,服役期满,回乡生产,优秀者可留用转为干部。当年吸收12名服役干部于1971年全部转正。1966年,干部录用停止。1978年恢复。1979年后实行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干部。截止1983年共录用247人。1984年到1986年共录用204人。
“以工代干” 60年代初由于连续几年的整编精简,干部缺额较大,“文化大革命”中各部门、各单位选调一批人任干部工作。因此,出现大批“以工代干”人员。1984年初全区“以工代干”人员1084人。到1984年8月,有923人转正,占85.1%。
选聘合同制干部 1984年8月,为贯彻中央“乡镇干部要逐步从农村优秀人才中选拔”的指示,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制。聘用期满可解聘,优秀者可转正。截止1987年先后选聘258人。1987年对1984年选聘的人员进行考察,继续签定合同的87人,占84.5%;被解聘的16人,占15.5%。选聘人员的工资,第一年每月发给生活津贴40元,第二年每月发45元,第三年每月发50元。1987年3月,执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福利待遇、工资调整与正式干部相同。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建国初期,分配大中专毕业生较少,以后逐渐增多。截止1965年共分配大中专毕业生627人。1973年后分配的多为推荐上大学的工农兵学员。1978年和1979年安排最后两届工农兵大学生137人。1980年至1982年安排高考统一录取的大专毕业生520人。1983年后大专毕业生的分配工作移交计委和教育部门办理。1984年到1989年共分配大中专毕业生1152人。
安排复员军人 建国后,有大量军队干部到地方工作。1949年至1959年底共办理军转干328人。1963年至1964年5月共安排68人。1977年至1983年共安排864人。1984年至1987年共安排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