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实行义务兵役制,征集18、19、20岁三个年龄的青年服役。1957年7月,潍坊市设征兵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宣传、政审、体检组。征兵年份,新兵经目测,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征兵领导小组定兵,新兵根据入伍通知书集结入伍。1954年至1983年潍坊市征集义务兵9680名。建置潍城区后,1984年至1990年全区征集义务兵2502名。
第四节 义务兵
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实行义务兵役制,征集18、19、20岁三个年龄的青年服役。1957年7月,潍坊市设征兵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宣传、政审、体检组。征兵年份,新兵经目测,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征兵领导小组定兵,新兵根据入伍通知书集结入伍。1954年至1983年潍坊市征集义务兵9680名。建置潍城区后,1984年至1990年全区征集义务兵250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