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期间,国民政府曾颁布过征兵法,但潍地从未实行,而以强行抽丁代替。一般以18至45岁男性青壮年为对象,按户籍三抽其一,强征入伍。城乡有钱财势力的人家,可买丁替顶,称为“雇壮丁”。后来演变为抓壮丁。1943年秋,仅城西杏埠、圩河一带,一次被抓1000余人,东毕家围近数村青壮年所剩无几。
第二节 抽壮丁
民国期间,国民政府曾颁布过征兵法,但潍地从未实行,而以强行抽丁代替。一般以18至45岁男性青壮年为对象,按户籍三抽其一,强征入伍。城乡有钱财势力的人家,可买丁替顶,称为“雇壮丁”。后来演变为抓壮丁。1943年秋,仅城西杏埠、圩河一带,一次被抓1000余人,东毕家围近数村青壮年所剩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