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中共潍坊市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长丛立兼任书记。1956年5月,改称纪律监察委员会,宋玉章、朱相和、庄基山相继任书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机构被取消。1978年4月,中共潍坊市委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李洪德任书记。1984年改称中共潍坊市潍城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张立山、王文长任书记。1985年6月,中共潍坊市潍城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称中共潍坊市潍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独立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机构。区纪委下设办公室、经济科、信访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1985年6月至1987年3月,王文长任书记。1987年3月,王新升任书记。
1952年,中共潍坊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后,按照严肃、慎重的方针,检查处理违犯党纪案件,对维护党的纯洁性,增加党的战斗力,保证党在各个时期中心任务的完成,起了监督和保证作用。建国初期,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对138名违纪党员进行处理。其中,开除21人,撤职3人,留党察看31人,警告83人。1954年,在贯彻党的粮、棉、油统购统销政策过程中,对9名违犯统购统销政策的党员进行了处理。1955年至1956年,围绕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处分犯错误党员45人。1957年至1964年,围绕整党整风,肃反、审干和反左派,反左倾斗争,以及大办人民公社、“大跃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开展纪检工作,共处分党员242人。其中,开除108人,留党察看42人,撤职42人,警告33人。当时,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有些问题未能很好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伤害了一些好同志。1960年后,经复查对143人予以甄别。
1979年,重新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教育。至1980年处分违纪违法党员26人。同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反纠正整风反右,“文化大革命”等运动中的冤假错案。1979年至1986年,对历次政治运动及平时处理1801起案件全部进行阅卷。对应复议的1052起案件全部进行了复议。全错全纠的528起;部分错部分纠的82起;不错不纠的442起。1981年至1987年对犯有贪污受贿、违纪建房、诬告陷害、盗窃国家资财、偷税漏税、私分公款等错误的党员进行处理,共处分党员175人。其中因违犯计划生育而受处分的35人。1988年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违犯计划生育和社会主义道德纪律的党员进行了处理,共处分党员205人。其中,开除党籍52人,留党察看66人,撤职3人,严重警告67人,警告17人,从而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
第七节 纪律检查
1950年5月,中共潍坊市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长丛立兼任书记。1956年5月,改称纪律监察委员会,宋玉章、朱相和、庄基山相继任书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机构被取消。1978年4月,中共潍坊市委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李洪德任书记。1984年改称中共潍坊市潍城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张立山、王文长任书记。1985年6月,中共潍坊市潍城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称中共潍坊市潍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独立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机构。区纪委下设办公室、经济科、信访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1985年6月至1987年3月,王文长任书记。1987年3月,王新升任书记。
1952年,中共潍坊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后,按照严肃、慎重的方针,检查处理违犯党纪案件,对维护党的纯洁性,增加党的战斗力,保证党在各个时期中心任务的完成,起了监督和保证作用。建国初期,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对138名违纪党员进行处理。其中,开除21人,撤职3人,留党察看31人,警告83人。1954年,在贯彻党的粮、棉、油统购统销政策过程中,对9名违犯统购统销政策的党员进行了处理。1955年至1956年,围绕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处分犯错误党员45人。1957年至1964年,围绕整党整风,肃反、审干和反左派,反左倾斗争,以及大办人民公社、“大跃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开展纪检工作,共处分党员242人。其中,开除108人,留党察看42人,撤职42人,警告33人。当时,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有些问题未能很好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伤害了一些好同志。1960年后,经复查对143人予以甄别。
1979年,重新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教育。至1980年处分违纪违法党员26人。同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反纠正整风反右,“文化大革命”等运动中的冤假错案。1979年至1986年,对历次政治运动及平时处理1801起案件全部进行阅卷。对应复议的1052起案件全部进行了复议。全错全纠的528起;部分错部分纠的82起;不错不纠的442起。1981年至1987年对犯有贪污受贿、违纪建房、诬告陷害、盗窃国家资财、偷税漏税、私分公款等错误的党员进行处理,共处分党员175人。其中因违犯计划生育而受处分的35人。1988年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违犯计划生育和社会主义道德纪律的党员进行了处理,共处分党员205人。其中,开除党籍52人,留党察看66人,撤职3人,严重警告67人,警告17人,从而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